近日,北京市豐臺區司法機關就李女士與一女兒馬某云、二女兒馬某娟、三女兒馬某軍贈與合同糾紛一案作出一審判決,駁回原告李女士的訴訟請求。該案源于海淀區溫泉鎮白家某村宅基地騰退安置事宜,牽扯出一場跨越數年的家庭權益紛爭,八旬老人李女士主張撤銷此前讓渡的25㎡安置房指標未果,雙方的糾紛仍在持續升級。
騰退前夕生枝節 老人被勸簽多份協議
馬某貴與李女士系再婚夫妻,二人育有馬某軍、馬女士二女,馬某貴與前妻還育有馬某云、馬某娟二女。2023年,海淀區溫泉鎮白家某村一間房屋被納入宅基地騰退范圍,當地騰退細則按戶口人均分配50㎡安置房指標,最終核定李女士、馬某貴及馬女士一家四口共6人為合法安置人口,其余子女無相關騰退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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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騰退安置補償協議書,當事人提供)
騰退事宜推進前夕,恰逢馬女士為女兒辦理18歲成人禮外出,僅李女士獨自留在家中。馬某貴與馬某云、馬某娟、馬某軍四人向李女士提出簽署離婚協議,約定夫妻共同財產一人一半,李女士在該過程中還被要求額外簽署了一份關于地上物補償的75%協議。彼時李女士未細看協議內容,馬女士也因外出對此事毫不知情,這為后續的家庭利益糾紛埋下了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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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書,當事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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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房協議,當事人提供)
為息紛爭多讓步 讓渡權益又遇額外索要
騰退工作正式啟動后,馬某云、馬某娟、馬某軍以馬某貴的名義,就拆遷權益分配與李女士、馬女士一方產生多次爭執。甚至在拆遷入戶調查階段、正式協議尚未簽訂時,她們三人就曾闖入拆遷辦公室鬧事,甚至撕毀了李女士方與拆遷辦簽署的相關文件,相關場面被村民拍下并在網絡傳播。為平息紛爭順利推進騰退事宜,李女士一方作出諸多讓步,不僅將200余萬元拆遷款分出一半交由對方領取,還與馬某貴簽訂書面協議,約定李女士自愿將名下50㎡安置房指標中的25㎡交由馬某貴選房使用,該讓渡未收取任何費用,相關協議由村委會、拆遷辦見證,三方各執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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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書,當事人提供)
令李女士與馬女士意外的是,三方協議剛簽訂,馬某軍一方便拿出此前李女士簽署的協議,向其索要地上物補償的75%,三女婿李某國甚至以離婚相要挾。村委會表示協議已簽字捺印即產生效力,李女士與馬女士對此完全無法接受,認為母親是在被蒙蔽的情況下簽的字,這筆錢給得并不心服口服。但面對年近八旬的母親為討說法,獨自多次奔波于拆遷辦和村委會之間的艱辛,考慮到家庭安全和安寧,馬女士最終無奈妥協,支付了該筆地上物補償費用,雙方才各自領取到拆遷款。據了解,李女士當初讓渡25㎡安置房指標,初衷是為了讓馬某貴后續居住更為寬敞,并未想到會引發后續更多爭議。
簽訂贍養協議后 老伴離世未獲通知
2023年9月6日,李女士與四女兒共同簽訂贍養與遺產相關協議,明確馬某貴由長女馬某云、二女兒馬某娟、三女兒馬某軍贍養,李女士由四女兒馬女士贍養,雙方各自放棄對另一方父母遺產的繼承權。協議簽訂后,馬某貴便被馬某云、馬某軍等人接走照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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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贍養與遺產協議,當事人提供)
然而,馬某貴此后的生活狀態卻令人揪心。據馬女士描述,父親被接走后仿佛被“圈在了籠子里”。親戚朋友想打電話問候,均被馬某軍等人以“要聊家事就別聊”為由粗暴拒絕,完全切斷了老人與外界的正常聯系。她們有時會外出游玩數日,但將老人獨自留下,僅給少量生活費讓其自行解決飲食。對于生活了幾十年都有人照顧、自己極為節儉的父親而言,這種冷漠的安置方式使其在身心上備受煎熬。馬某貴曾私下向親戚表露想回家,但馬女士因懼怕三位姐姐毫無底線的糾纏與鬧事,而不敢將父親接回,這成了她心中長久的痛與憾。
時隔不到兩年,馬某貴因病去世,而其離世的消息并未由贍養的女兒們告知李女士與馬女士,二人后續經親屬轉告才得知此事,五十多年的夫妻,竟未能見上最后一面,這讓李女士倍感氣憤。同時,李女士發現此前讓渡給馬某貴的25㎡安置房指標,對方直至去世也未實際使用,且該騰退項目的安置房尚未啟動建設、選房與交付工作。
主張撤銷贈與起訴 法院駁回訴訟請求
認為自身合法權益受損的李女士,主張此前將25㎡安置房指標交由馬某貴使用的行為屬于無償贈與,且贈與財產的權利尚未實際轉移,遂委托律師向相關子女發送律師函,要求撤銷該贈與行為。在協商無果后,李女士將馬某云、馬某娟、馬某軍訴至北京市豐臺區司法機關,請求依法撤銷2023年5月5日協議中25㎡安置房指標的讓渡約定。
案件審理過程中,李女士認為該25㎡安置房指標的讓渡無任何對價,符合贈與的實質要件,且安置房未實際交付,贈與人有權撤銷贈與;馬某云、馬某娟、馬某軍方則辯稱案涉協議并非贈與關系,而是李女士與馬某貴對騰退權益的合法約定。
司法機關經審理后認為,案涉2023年5月5日的協議全文未出現“贈與”相關表述,僅從協議文義無法認定其贈與性質。同時,馬某貴與李女士均為案涉騰退項目的被安置人,該協議是二人在拆遷前對安置房指標、補償款分配等問題的一攬子約定,是家庭利益相關方互相妥協的產物,不能直接等同于贈與。此外,李女士未提供充分證據證明案涉協議存在法定可撤銷情形,應承擔舉證不利的后果,故依法判決駁回其全部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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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當事人提供)
糾紛持續再升級 雙方均表示將繼續維權
一審判決作出后,李女士對判決結果明確表示不服,認為案涉25㎡安置房指標是無償讓渡,完全符合贈與的實質,僅因協議無“贈與”字樣便否定贈與關系,屬于事實認定有誤。而這場家庭紛爭并未因一審判決而平息,反而進一步升級。
據悉,馬某云、馬某娟、馬某軍一方還對案涉騰退安置協議提出異議,認為馬女士一家四口并非合法被騰退人,計劃通過行政上訴等方式推翻該騰退協議。從2023年宅基地騰退至今,雙方的矛盾始終未能妥善化解,李女士與馬女士表示,對方毫無退讓之意,將繼續通過合法途徑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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