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 國家知識產權局 發布了《涉及標準的發明專利申請指引》(以下簡稱《指引》)。 過去幾年,提起SEP,行業最先想到的往往是許可費率、FRAND承諾、禁訴令、全球訴訟和談判博弈。但這次發布的《指引》,釋放出清晰的信號: 標準必要專利的競爭,正在從許可談判桌、訴訟決斗場,前移到申請日、權利要求、說明書和審查答復。
這不是一個技術寫作問題,而是一個競爭重心變化的問題。誰能更早卡住申請節奏,誰能更準地預判標準方向,誰能把權利要求寫得更貼近標準語言、又留出足夠修改空間,誰就更有可能在標準凍結之后,真正拿到能對應、能授權、能轉化、能許可的SEP。
換句話說,未來SEP競爭拼的,不只是標準參與能力,也不只是訴訟和許可能力,而是把技術、標準、申請、審查串成一整套前端打法的能力。
一份指引,講的不是“怎么申請”,而是“怎么搶位”
從文件定位看,這份指引仍然屬于現行專利法律框架下的政策解讀類文件,并沒有創設新制度,也不是對SEP認定規則的重寫。但它的意義恰恰在于,它把過去更多依賴頭部通信企業、資深代理人和標準團隊默會經驗在操作的事情,開始系統化、公開化了。
文件一開篇就把“推動專利與國際標準制定有效結合”、“完善標準必要專利制度”、“加強標準制定過程中的知識產權保護”放在一起,背后的政策方向很明確,國家并不滿足于企業在標準形成之后再去爭SEP身份,而是希望創新成果、專利布局和標準制定之間形成更高程度的協同。
這意味著,SEP不再只是一個“授權以后能否認定、能否許可、能否維權”的問題,而是一個更早開始的過程問題。
從提案階段開始,到標準凍結之前,專利申請本身就已經進入戰場。
過去盯著許可端,未來要盯著申請端
之所以說SEP之爭正在前移,是因為這份《指引》把一個行業現實講得很直白,標準化進程往往持續數年,而最終納入標準的方案,與最初提案可能存在較大差異。 如果申請人只是機械地先申請、后等待,未必能在標準凍結后拿到真正能對應標準的授權專利。
所以,文件重點強調的并不是“多申請”,而是“跟著標準化進程申請、修改和布局”。
這背后至少有三張關鍵的時間牌。
第一張牌,是優先權
文件明確提示,申請人可以在提交提案之前盡早提出專利申請,并在法定期限內提出在后申請,利用優先權鎖定更早的時間點,同時為后續文本優化和方案補強留下空間。
這背后的商業含義非常直接:
在同一標準項目里,多個成員會圍繞類似技術方案提交提案,也會圍繞類似方向遞交專利申請。越早卡住有效的申請日,越可能在后續競爭中占得先手。尤其在標準尚未定型時,優先權制度不是一個單純的程序工具,而是標準專利搶位機制的一部分。
第二張牌,是新穎性寬限期
文件專門提到,2024年施行的實施細則擴大了“規定的學術會議或者技術會議”的適用范圍,把部分經認可的國際組織召開的學術會議或技術會議納入其中。這實際上給一些“先開會、后補申請”的特殊場景留出了救濟空間。
但文件的態度也很明確:這是一種補救,不是常規打法。
換句話說,會議救濟可以兜底,但不能替代前置布局。 真正成熟的標準專利策略,仍然是提案之前先把申請打好底。
第三張牌,是延遲審查
這可能是整份文件里最有實務價值、也最容易被忽略的一部分。
標準項目往往從提案到凍結要走3年至4年,甚至更長;而發明專利申請從申請日起3年內就要請求實審。如果專利太早審結,很可能發生一種尷尬局面:專利已經授權了,但標準還沒定型,最后授權文本和凍結版本對不上,專利就難以真正長成SEP。
所以文件明確提出,可以利用延遲審查,把審查節奏盡量與標準凍結節奏銜接起來。必要時,再結合延后提實審請求,爭取更長的待審時間,為后續適應性修改留出窗口。
這其實是在告訴企業:
SEP布局不是“越快授權越好”,而是“授權節奏要和標準節奏對上”。
在涉及標準的專利申請里,時間不是越短越優,匹配才是關鍵。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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