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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四人入室搶嬰販賣案”二審維持原判。其中,原審被告人曾小孩試圖減刑未果,被依法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南都N視頻記者了解到,對于被害人姜甲儒一家來說,這是如愿的判決結果。姜甲儒的母親喬守芬還表示,人販子“梅姨”被抓是一件震撼的事情,“作惡的人遲早都會受到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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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搶嬰案”被害人姜甲儒的母親喬守芬(左)及代理律師李圣(右)。
24日上午,姜甲儒的母親喬守芬走出法院后,到市場上買了祭奠用品,用判決結果告慰孩子的爺爺,“讓老人家放心,不要牽掛了。”去年9月,該案一審判處被告人曾小孩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呂光東、王緒勇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袁永貴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但曾小孩不服判決上訴,二審期間還曾試圖減刑。最終,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對其不予減刑。
二審宣判前夕,正逢“張維平等人拐賣兒童案”的關鍵人物“梅姨”(謝某某)被公布落網。3月24日,喬守芬也表示,“梅姨”被抓是一件震撼的事情,這個消息會讓還未“上岸”的尋親家庭更加有希望。“‘梅姨’逃了這么多年,(警方)還能把她抓到,說明作惡的人遲早都會受到懲罰,對沒有‘上岸’的家長是一種極其大的安慰。”
談到“梅姨”面臨的刑事處罰,姜甲儒的代理律師李圣分析道,“張維平等人拐賣兒童案”的主犯張維平已被執行死刑,而“梅姨”以隱蔽的身份,在拐賣兒童案中起到關鍵作用,其犯罪行為應當被認定為情節特別惡劣的情形。“‘梅姨’的年齡不會成為減輕量刑的因素,相信法院會作出公正的判決。”
采寫:南都N視頻記者 侯婧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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