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3月11日訊(全媒體記者 李孟河)“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來臨之際,記者通過梳理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市場監督管理局公開案例,整理出10個湘西州2025年消費維權典型案例,快來看看有哪些常見“消費陷阱”。
案例一:家居用品糾紛案
2025年12月23日,湘西州12315投訴舉報中心接到羅女士的來電投訴,稱其8月19日在湘西高新區某商業廣場某家居店購買一套沙發,共消費12800元,幾天后沙發運送到家發現在店里選的實物圖和運送過來的沙發靠枕顏色不一致,羅女士幾次聯系商家但協商無果。經吉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消保股調解,雙方達成一致協議,商家同意為羅女士更換沙發靠枕,羅女士對調解結果表示滿意。
案例二:手機質量糾紛案
2025年12月6日,湘西州12315投訴舉報中心接到賈女士的投訴,稱其11月5日在保靖縣某購物廣場某手機店購買一部某品牌手機,花費9999元,手機正常使用3天就出現通話延遲卡頓、拍照卡頓和黑屏問題,賈女士認為手機存在質量問題,11月8日向店家反饋,店家將該手機寄回廠里檢測。12月6日商家聯系賈女士取手機,賈女士把手機拿回使用后發現還是存在同樣問題,于是和商家協商,商家同意更換,但不確保新機無同類故障。賈女士心里沒譜,果斷提出退貨退款,但協商未果。經保靖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消保股多次協商,最終雙方達成一致調解協議,商家同意為賈女士辦理退貨退款,賈女士對調解結果表示很滿意。
案例三:母嬰店充值糾紛案
2025年11月17日,湘西州12315投訴舉報中心接到田女士的來電投訴,田女士稱在吉首某母嬰店充值1千元會員費,主要給寶寶辦理游泳服務項目,但自己1次都還沒去,沒過多久門店就關閉了。田女士表示自己未收到商家任何信息,田女士和該店負責人溝通要求退還之前充值的費用,但是對方一直拖延時間不退。經吉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消保股調解,雙方達成一致協議,商家同意退還田女士1千元會員費用,田女士對處理結果表示很滿意。
案例四:網購課程糾紛案
2024年10月15日,12315投訴舉報中心接到曹先生的來電投訴,曹先生稱9月22日通過線上微信掃二維碼的方式向永順縣首車鎮某超市付款2880元購買短視頻服務,提供二維碼的人是店老板,自己付款后,對方就將自己拉黑,未提供視頻服務,曹先生感覺自己被騙。經永順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消保股調解,雙方達成一致,該店老板退還曹先生2880元的費用,曹先生對處理結果表示滿意。
案例五:銀器虛假宣傳糾紛案
2025年10月9日,12315投訴舉報中心接到游客張女士的來電投訴,稱10月2日到湘西旅游,在古丈縣某苗寨某銀飾店購物,受商家誘導購買了一個銀杯子,消費金額為5180元,當時店員夸大稱該店的銀可以治療一些病癥,張女士買后發現價格高出市場價很多,感覺被坑,于是聯系店家溝通協商退款,但是店家不同意。經古丈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消保股調解,雙方達成一致協議,商家同意為張女士辦理退貨退款,張女士對處理結果表示滿意。
案例六:婚姻介紹服務糾紛案
2025年9月26日12315投訴舉報中心接到楊先生的來電投訴,楊先生說自己今年6月1日在吉首某婚姻介紹有限責任公司交了8800元,并和該公司簽了3個月合同,目前服務項目沒有做完,因服務項目不符合需求,和該公司負責人協商希望能退還剩余費用,但協商無果。后經調解,雙方達成一致協議,該公司負責人同意退還楊先生剩余1400元費用,楊先生對處理結果表示很滿意。
案例七:凈水器濾芯更換糾紛案
2025年8月19日,瀘溪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消保股接到消費者肖女士投訴,肖女士稱2024年12月19日在瀘溪縣某電器店以3999元購買沁園牌凈水器一臺,正常使用8個月后,設備出現出水故障。經維修人員上門檢測,確認為濾芯損壞,肖女士在與商家協商過程中,商家要求肖女士自行承擔200元濾芯更換費用,肖女士表示購買時商家承諾整機及主要配件保修3年,濾芯應屬于保修范圍,故要求商家履行保修責任,免費更換濾芯,但雙方協商未果。經調解,最終雙方達成一致,商家同意為肖女士更換濾芯,肖女士對處理結果表示很滿意。
案例八:購車押金糾紛案
2025年5月26日,12315投訴舉報中心接到李先生的來電投訴:其5月初在高新區職院對面的某4S店交了購車押金5000元,當時銷售人員告知后續要是因其他原因導致無法購車,這筆押金費是可以退的。后因自己經濟原因導致不能購車,找到4S店負責人要求退還押金費,但是對方一直拖延未退還。 經調解,最終雙方達成一致,4S店同意退還李先生5000元購車押金,李先生對處理結果表示滿意。
案例九:汽車質量糾紛案
2025年4月2日,12315投訴舉報中心消費者譚女士的來電投訴,譚女士稱,2024年12月在吉首某4S店購買一輛奇瑞汽車,2025年3月29日自己駕車從瀘溪回吉首,在一條鄉道上,剎車失靈,撞到橋上護欄,剎車制動存在嚴重安全隱患,譚女士表示目前廠家和4S店未給出滿意的解決方案。經吉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消保股調解,最終雙方達成一致,4S店同意退回譚女士購車款,譚女士對處理結果表示很滿意。
案例十:水泥質量糾紛案
2025年1月,12315投訴舉報中心消費者肖先生的來電投訴,肖先生在花垣縣某水泥公司購買一批水泥,消費金額為3150元。肖先生發現水泥存在質量問題,第一時間聯系該公司,該公司負責人帶生產和技術部人員過來檢查,也表明這批水泥確實存在質量問題,于是又換了一批水泥,肖先生表示更換的水泥還是存在質量問題,和該公司負責人協商要求退貨退款,但協商無果。經花垣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消保股調解,最終雙方達成一致,該公司負責人同意全額退款,肖先生對處理結果表示滿意。
來源:湖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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