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與女方相識2天領證4個月就離婚,前后“三金”首飾、蘋果手機等花費17萬
相識2天領證4個月離婚,17萬花銷判返90%:快餐式婚姻,不該是利益算計的游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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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本該是兩個成年人深思熟慮后的相守,是基于感情、責任與陪伴的長久契約,可如今,越來越多“閃婚閃離”的案例,把婚姻變成了一場說開始就開始、說結束就結束的快消品交易。近日,四川簡陽法院審理的一起離婚糾紛案,就把這種快餐式婚姻的荒誕與代價,赤裸裸地擺在了公眾面前。
案件中的王先生與陳女士,相識過程全程依托婚介所,2025年8月2日經人介紹初次見面,在婚介所“閃婚好處多,避免夜長夢多”的片面話術誘導下,兩人沒有深入了解彼此的性格、三觀、家庭與生活習慣,僅僅兩天后,便匆匆前往民政局領取了結婚證。這場快到離譜的婚姻,看似高效干脆,背后卻是王先生真金白銀的巨額付出:為了這場倉促的婚姻,他先后為女方購置價值6萬多元的“三金”首飾,花費一萬多元購買蘋果手機,再加上各類節日轉賬、禮節性花銷,前前后后合計超過17萬元。在王先生心里,即便沒有日久生情的感情基礎,也盼著能開啟“先婚后愛”的溫馨劇本,可現實給了他當頭一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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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的生活,完全沒有朝著王先生期待的方向發展。兩人本就婚前缺乏了解,沒有共同的生活默契,也沒有深厚的感情羈絆,婚后長期聚少離多,真正朝夕相處的時間屈指可數,日常矛盾不斷爆發,沒有溫情,沒有包容,只剩下隔閡與疏離。短短三個月后,也就是同年11月,兩人便徹底分居,這段從一開始就根基懸空的婚姻,僅僅維持四個多月就徹底走向破裂。付出了十幾萬的錢財,卻沒換來半分真心與長久的陪伴,王先生難以接受這樣的結果,最終將陳女士訴至法院,要求離婚并返還全部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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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經過細致審理,查清了這段速成婚姻的全部始末:雙方婚前毫無了解,婚后也未能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所謂的婚姻,不過是一時沖動加上功利心態的產物。婚介所一味追求促成婚姻、賺取中介費,刻意鼓吹閃婚的好處,完全忽略婚姻的本質與責任;而男女雙方試圖用婚前協議、高額財物來捆綁一段沒有感情的關系,這種做法本身就違背了婚姻的初心,也有違公序良俗。基于這些事實,法院首先準予雙方離婚,而案件最核心的爭議——十幾萬元的婚姻花銷該如何承擔,法院的判決既合乎法律,也彰顯了公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同時結合最高法發布的涉彩禮糾紛典型案例裁判規則,王先生給付的巨額財物,并非無償的日常贈與,而是以雙方長期共同生活、穩定經營小家庭為前提的條件性贈與。婚姻的核心是共同生活、相互扶持,形成真正的家庭共同體,可在這起案件中,兩人婚姻存續期極短,沒有共同孕育子女,沒有共同置辦家產,甚至沒有形成穩定的同居生活,所謂的夫妻關系,僅僅停留在一張結婚證上。如果讓女方全額占有這筆高額財物,對王先生而言顯失公平,更會變相助長“借婚姻斂財、把婚姻當牟利工具”的不良風氣,扭曲正常的婚戀價值觀。
最終,法院綜合考量婚姻存續時間極短、給付財物數額過高、雙方未實際共同生活、未形成實質家庭關系等多重因素,依據公平原則與公序良俗,酌情判決陳女士向王先生返還全部財物總額的90%,也就是約15.7萬元。這一判決,不是簡單的“誰吃虧誰占便宜”,而是對快餐式婚姻的有力糾偏,更是對“借婚姻索取財物”行為的明確否定,給當下浮躁的婚戀市場,敲響了一記警鐘。
這起案件之所以引發廣泛熱議,核心在于它戳中了當下婚戀領域的一大亂象:越來越多人把婚姻當成速成交易,忽略感情根基,追求表面效率,最終既耗費錢財,又消耗心力,落得對簿公堂的尷尬結局。為何閃婚會變得如此普遍?一方面,當下生活節奏加快,年輕人面臨婚戀壓力,加上部分婚介機構唯利是圖,為了促成訂單刻意夸大閃婚的優勢,弱化婚姻背后的責任與風險,誤導急于脫單的男女;另一方面,部分人心態浮躁,不愿花費時間和精力去了解一個人、經營一段感情,誤以為一張結婚證就能綁定一段關系,把婚姻看得太過隨意,缺乏對婚姻最基本的敬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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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婚姻從來不是快消品,它不像網購商品,不滿意就能隨時退換。閃婚看似節省了戀愛時間,卻埋下了無數隱患。沒有感情基礎的婚姻,就像建在沙灘上的高樓,稍有風吹草動就會坍塌。婚后的柴米油鹽、性格磨合、家庭相處、責任擔當,每一項都需要感情作為支撐,沒有感情的婚姻,只剩下利益的算計與矛盾的爆發。就像本案中的男女雙方,相識兩天便領證,連對方的生活習慣、脾氣秉性都不清楚,又怎能指望攜手走過漫長的人生?四個月的婚姻,不過是一場短暫的試錯,而這場試錯的代價,是十幾萬元的錢財損失,更是對彼此情感與精力的雙重消耗。
更值得警惕的是,部分人借著閃婚的名義,行斂財之實,把婚姻當成獲取財物的工具。他們不在乎感情,不在乎長久,只看重對方給付的彩禮、首飾、錢財,一旦財物到手,便找各種理由分居、離婚,讓另一方人財兩空。這種行為,不僅違背道德倫理,更是觸碰了法律紅線。簡陽法院的這一判決,恰恰明確了法律的態度: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婚姻存續時間短、未共同生活的,高額彩禮及相關財物應當依法返還,絕不允許有人把婚姻當成牟利的手段。這一判決,既保護了付出財物一方的合法權益,也維護了婚戀市場的公平與純粹,引導人們樹立正確的婚戀觀。
反觀當下,很多人在婚戀中陷入誤區,總覺得“戀愛太久容易生變,不如閃婚來得穩妥”,還有人把物質條件放在首位,認為高額彩禮、貴重禮物就是真心的證明,卻忘了婚姻最核心的是感情與責任。真正的婚姻,從來不是靠金錢堆砌的,也不是靠速度決定的,而是兩個人慢慢了解、彼此包容、相互扶持,愿意為了對方妥協,愿意為了家庭共同努力。物質可以作為婚姻的基礎,但絕不能成為婚姻的全部,更不能替代感情的位置。高額的彩禮、貴重的首飾,換不來真心的陪伴,也換不來長久的幸福,只有雙向奔赴的感情,才能讓婚姻走得穩、走得遠。
這起案件也給所有婚戀中的年輕人提了醒:對待婚姻,一定要保持理性與慎重,切勿沖動行事。不要被婚介機構的片面話術迷惑,不要因為外界的壓力盲目閃婚,更不要把婚姻當成一場利益交易。在步入婚姻之前,一定要花足夠的時間去了解對方,了解對方的家庭、性格、三觀、生活態度,確認彼此契合,有共同的生活目標,再決定是否攜手一生。婚姻是一輩子的大事,慢一點、穩一點,反而更靠譜。與其倉促結婚、快速離婚,不如耐心等待、精心經營,遇見對的人,再步入婚姻殿堂。
同時,這一判決也給全社會傳遞了明確信號:要堅決抵制快餐式婚姻,摒棄借婚姻斂財的不良風氣。婚介機構應當承擔起社會責任,秉持誠信原則,引導男女雙方理性婚戀,而非一味追求促成婚姻、賺取利益;家長也應當樹立正確的婚戀觀念,不攀比彩禮數額,不強迫子女閃婚,尊重子女的感情選擇,讓婚姻回歸本質;而每一個身處婚戀中的人,都要敬畏婚姻、珍惜感情,明白婚姻的意義是相守與責任,不是算計與交易。
總而言之,四川簡陽這起閃婚閃離案,看似是一起普通的離婚糾紛,實則是對當下浮躁婚戀觀的深刻反思。17萬花銷判返90%,不僅是法律層面的公平裁決,更是對快餐式婚姻的有力否定。婚姻從來不是快消品,不該被隨意開啟、隨意結束,更不該成為利益算計的工具。唯有摒棄浮躁心態,敬畏婚姻、珍視感情,以真心換真心,以責任守婚姻,才能收獲真正長久的幸福。愿每一個人都能遠離倉促的婚姻,在慢節奏的相處中,遇見契合的伴侶,經營出溫暖踏實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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