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張莎)日前記者從南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了解到,為規范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保障繳存職工真實住房消費需求,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保障作用,我市于2月13日起優化調整住房公積金購房提取政策。
放寬購建房提取時限。職工因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在取得有效證明材料之日起三年內一次性申請辦理。
延續省內購房提取代際互助政策。2025年12月31日后,在省內購買自住住房且符合購房提取條件的,繼續實施代際互助提取政策。即在提取購房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后,不足部分可提取購房人及配偶的父母、子女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
規范二手房及拍賣房提取辦理。職工全款購買二手房的,需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滿6個月后方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職工貸款購買二手房的,需在該筆住房貸款發放后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職工通過拍賣方式購買自住住房的,參照購買二手房提取政策執行,但司法拍賣購買的自住住房不受“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滿6個月”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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