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北京時間”報道,北京一位93歲的阮大爺終身未娶、無兒無女,雖有兄弟姐妹但往來疏遠。2011年,在村委會的協調下,與阮大爺相處融洽的同村村民劉某簽訂了一份遺贈扶養協議,約定由劉某負責老人的生養死葬,老人則將名下11間房屋等財產贈與劉某。此后十余年間,劉某悉心照料老人生活起居,讓老人安享晚年。2023年老人去世后,因拆遷所得的五套安置房及380余萬元補償款,總價值近千萬的遺產歸屬成為焦點。最終,法院認定劉某履行了扶養義務,遺贈扶養協議合法有效,判決全部財產由劉某繼承。
該新聞迅速登上熱搜,引發熱議:一份協議為何能對抗法定繼承?沒有血緣關系的鄰居,憑什么獲得千萬遺產?如果我也想通過類似方式安排晚年或贍養老人,需要注意什么?帶著這些問題,北京澤達律師事務所品宣部專訪了本所主任朱現領律師,請他圍繞遺贈扶養協議的法律效力、適用條件及實務要點進行深入解讀。
一、超越法定繼承的“優先權”
阮大爺雖有多個兄弟姐妹作為法定繼承人,但最終遺產卻全部歸鄰居劉某所有。許多人不解:法定繼承為何失效?
朱現領律師指出:“這起案件的核心法律文件,就是遺贈扶養協議。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條規定,自然人可以與繼承人以外的組織或者個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該組織或者個人承擔該自然人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
他進一步解釋,遺贈扶養協議在法律性質上屬于雙務、有償的合同行為,其法律效力優先于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簡單來說,法定繼承是基于身份關系的推定,而遺贈扶養協議是基于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的合同約定。當二者沖突時,法律優先保護已經實際履行的協議約定。這也是為什么阮大爺的兄弟姐妹雖然作為法定繼承人,卻無法分得遺產——因為遺贈扶養協議已經排除了他們的繼承權。”
二、協議有效,需滿足何種條件?
鄰居劉某之所以能獲得千萬遺產,關鍵在于法院認定其與阮大爺簽訂的遺贈扶養協議合法有效。那么,一份有效的遺贈扶養協議應當具備哪些要件?
朱現領律師從實務角度進行了梳理:
“首先,協議必須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本案中,2011年在村委會協調下簽訂協議,2017年拆遷后,2023年又在律師見證下再次確認,兩次簽訂都體現了老人的真實意愿,不存在欺詐、脅迫情形。”
“其次,扶養人必須實際履行了扶養義務。法院通過走訪調查、村委會證言等方式查明,劉某十余年間悉心照顧阮大爺,讓老人安享晚年,并妥善料理了后事。這種‘實際履行’是協議生效的核心前提。如果扶養人簽訂協議后不履行義務,不僅不能獲得遺產,還可能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協議內容應當明確具體。包括扶養的內容、標準、方式,以及遺贈財產的范圍、交付時間等。本案中,協議明確約定劉某負責老人的生養死葬,老人將11間房屋及后續拆遷所得全部財產贈與劉某,權利義務清晰,為后續執行奠定了基礎。”
他特別強調:“遺贈扶養協議是要式法律行為,最好采用書面形式,并可考慮通過公證、律師見證等方式固定證據。本案中2023年再次簽訂時有律師見證,對于證明協議的真實性、合法性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遺贈扶養協議與法定繼承
本案中,阮大爺的兄弟姐妹作為近親屬,并未參與協議簽訂,事后對遺產歸屬提出異議。這種情況在實踐中并不少見。遺贈扶養協議與法定繼承的沖突如何解決?
朱現領律師分析:“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的規定,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這條規定明確了遺贈扶養協議的優先適用地位。”
他進一步解釋:“遺贈扶養協議的本質是扶養人與被扶養人之間的合同約定,被扶養人通過贈與財產換取扶養人對其生養死葬的承諾。這種約定一旦成立并實際履行,就形成了法律保護的債權債務關系。法定繼承人雖然對被扶養人享有身份上的繼承期待權,但這種期待權不能對抗已經實際履行的合同權利。”
“當然,這并不意味著遺贈扶養協議可以隨意排除法定繼承人的權益。”朱律師補充道,“法院在審查時會重點關注幾個方面:一是協議簽訂時被扶養人是否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實;二是扶養人是否切實履行了扶養義務;三是協議內容是否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或公序良俗。只有在這些方面都符合要求的情況下,協議才會被認定為有效。”
四、風險提示
隨著人口老齡化加劇,空巢老人、失獨家庭的養老問題日益突出。遺贈扶養協議作為一種制度安排,為無法依靠子女養老的老人提供了新的選擇。但同時,這種安排也存在一定的法律風險。
朱現領律師指出:“對于老人而言,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意味著將財產處置權提前讓渡,一旦扶養人中途放棄或履行不當,老人可能陷入無人扶養又失去財產的困境。因此,建議老人在簽訂協議時,可以約定分階段履行、分階段交付財產,或設置監督機制,避免一次性轉移全部財產。”
“對于扶養人而言,最大的風險在于協議效力被否定。如果協議形式不完備、內容不明確,或者扶養義務履行不到位,都可能影響最終權利的實現。此外,扶養人還需要面對其他法定繼承人的質疑和訴訟,本案中劉某也是通過訴訟才最終確認協議效力的。”
他特別提醒公眾:“遺贈扶養協議是一份嚴肅的法律文件,涉及人身關系和財產處置雙重內容,建議在專業律師指導下起草和簽訂。協議中應當盡可能明確扶養的具體內容、標準、期限,財產的范圍、交付方式,以及違約責任、爭議解決方式等條款,避免日后產生糾紛。”
上述新聞之所以引發廣泛關注,關鍵在于它觸動了人們對于“付出與回報”“親情與法律”的思考。阮大爺雖有兄弟姐妹,卻關系疏遠;鄰居劉某本無血緣之親,卻十二年如一日悉心照料。最終,法律選擇保護這份實際付出的善意。
朱現領律師在采訪最后表示:“法律并不否認血緣親情的重要性,但更看重的是實際的權利義務關系。遺贈扶養協議制度的設立,正是為了尊重被扶養人的真實意愿,保障其老有所養、老有所依。劉某通過十余年的悉心照料,換來了老人的信任和法律的認可,這份遺產的獲得,既是對其付出的回報,也是對契約精神的肯定。”
“這起案件也給我們一個重要啟示:在涉及重大人身和財產關系的安排時,法律手續的完備至關重要。無論是老人希望通過協議安排晚年,還是個人愿意承擔扶養義務,都應當及時通過合法程序固定權利義務關系,讓善意的付出有法律的保障,讓權利的保護走在風險前面。”
每一則熱點事件的背后,都是法律知識與現實生活的深刻碰撞。遺贈扶養協議作為一種靈活的制度安排,既為解決養老問題提供了新路徑,也對當事人的法律意識提出了更高要求。北京澤達律師事務所將持續關注社會熱點中的法律問題,提供專業、理性的分析與解讀,助力公眾更好地知法、守法、用法,在法治框架內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本文由北京澤達律師事務所品宣部采寫,未經允許禁止轉載。如有相關法律咨詢需求,可通過公眾號后臺留言或撥打服務熱線聯系我們。)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