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十):宋高宗4
(10)為政舉措 ①政治 a.官制改革
建炎三年(1129年)四月,趙構應呂頤浩奏請,改革元豐官制,部分恢復北宋前期舊制,即改尚書左仆射兼門下侍郎為尚書左仆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為左相;改尚書右仆射兼中書侍郎為尚書右仆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為右相;改門下侍郎和中書侍郎為參知政事,為副相,革除尚書左右丞。通過“合三省為一”來減少省吏人數,提高辦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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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建立之際,北宋時作為中央主力部隊的禁軍已完全崩潰,樞密院-三衙統兵體制徹底瓦解。建炎元年(1127年)五月,趙構登基后,為加強自身防衛始置御營司,作為最高軍政指揮機構,以宰相兼任御營使和副使,下轄五軍。此時,樞密院雖沒有廢除,但于軍事“幾無所預”,有名無實。建炎四年(1130年)六月,趙構以宰相范宗尹兼知樞密院事,罷御營司及官屬,并設機速房于樞密院內,由宰相掌控,基本上代替了原樞密院,負責管軍。紹興和議以后,機速房的作用大減,樞密院的職權逐漸恢復,下屬吏員也得到充實。此時,樞密院一般不除樞密使,多以副相等執政為簽書樞密院事或知樞密院事。紹興二十九年(1159年)革除機速房,其職權全部回歸樞密院。
b.清算新黨
宋徽宗時,蔡京等打著延續熙豐新法的幌子掌權。趙構在支持舊黨的元祐皇后孟氏的指定下繼承皇位,因此傾向舊法。建炎四年(1130年)初,隆祐太后請趙構刪定新黨所編的神宗、哲宗兩朝實錄,趙構聽后“悚然”,決定讓舊黨大臣范祖禹之子范沖重修神、哲兩朝實錄,并強調“朕最愛元祐(舊黨掌權的元祐時期)”。[71-72]又說:“安石之學,雜以伯道,取商鞅富國強兵。今日之禍,人徒知蔡京、王黼之罪,而不知天下之亂,生于安石。”將導致靖康之變的罪責追溯到主持變法的王安石。為了清算新黨和王學,趙構采取了如下措施:
在登基伊始即下詔“住散青苗錢”,并陸續廢除市易、保甲、免役、方田均稅等法,自紹興二年(1132年)起,改變在科舉中只以經義取士的做法,恢復元祐時“詩賦、經義兼收之制”。
以“誣謗”孟后之罪,追貶蔡確、蔡卞、邢恕、蔡懋。凡是追隨過原變法派和蔡京、王黼的官員,一律免職。與此同時,盡行追復“元祐黨人”的官職。
貶抑王安石,并清算其學術思想。趙構罷王安石配享神宗廟庭,改以司馬光配享。接著,加王安石以“心術不正”之罪,削去他的王爵,并禁止舉子用《三經新義》,最后禁止王學的傳播。
推崇程頤、程顥所倡導的洛學,先后將二程弟子和門人楊時、胡安國、朱震、胡寅等召還朝廷,加以重用。他所任命的宰相趙鼎也是忠實的洛學信徒。
重修《神宗實錄》和《哲宗實錄》。通過對實錄的修改,對哲宗和徽宗兩朝的統治作了諱飾,對王安石和“熙寧變法”作了徹底否定。這種觀點進一步影響到元人所編纂的《宋史》。
但是,由于王安石所推行的新法有些確實有其合理性和可行性,或有利于均平賦稅,或有利于增加國庫收入,或有利于鞏固統治。因此,趙構并未徹底廢除“熙寧變法”。如建炎初年廢常平法,紹興九年(1139年)又恢復,免行法在靖康年間即遭廢除,紹興十一年(1141年)又恢復征收。有些新法只是改了一個名稱,實際上還在推行。如紹興年間所推行的經界法,與王安石的方田均稅法多有相似之處。另一方面,他所重用的秦檜也袒護王安石,排斥洛學,因此趙構對新黨的清算并不徹底。盡管如此,趙構定下的崇尚元祐政治的方針,亦奠定了南宋王朝保守、反對革新的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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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紹興更化
秦檜死后,趙構即著手整頓政治,史稱“紹興更化”。秦檜死半年之后,趙構才任沈該、萬俟卨為左右相,不再兼任樞密使,樞密院長官職權得到恢復,既而整頓官員轉對制度,同時也限制了相權。對中央決策系統進行局部調整的情況下,其運作機制發生了較大的變化,主要表現在對言事官的更革與備員,打通信息渠道,講筵官選取仍從舊制,恢復給事中與中書舍人的約束監察機制。紹興二十九年(1159年)國史院以宰臣提舉,置修國史、同修國史共二員、編修官二員,內侍省官充都大提舉諸司官、承受官、諸司官,基本上成為此后國史院的制度模式。
南渡以來,以例壞法的官場腐敗問題一直延續到紹興后期,再加上“紹興更化”背景下紹興冤獄平反運動的影響,許多犯贓罪者乘機借權臣脅迫所為以求解免。“紹興更化”之后,趙構整頓吏治基本秉承著德法相輔的路徑得以展開。在趙構看來,吏治的核心或許不在待罪或真決,贓罪嚴刑話語只是起到威懾作用,而防范的舉措則是對監司官的法制規約。
②經濟 a.發展農業
趙構對恢復和發展農業生產相當重視,他采取了如下措施發展農業:
命地方官加強勸農。紹興十五年(1134年)閏十一月,趙構接受司農寺主簿宋敦樸的建議,要求地方官每年春季親至郊野,傳達朝廷勸農之意,發布勸農文。此后南宋就掀起勸農文的熱潮。
保護耕牛,減免耕牛稅。建炎元年(1127年)五月初一日趙構登基之際,就下令:“人戶置買耕牛,權免稅一年。”以此鼓勵農民多養耕牛。此后,又多次下詔,免除買耕牛稅。建炎四年(1130年)五月,趙構從溫州返回越州不久,為了保護耕牛,下詔嚴禁屠殺耕牛,甚至頒布了“軍民殺耕牛者抵死”的法令。凡老牛、病牛不得不屠宰者,必須經過“耆保驗實申官”方可。趙構還應臣僚之請,命諸路轉運司詢訪早年曾使用于河北路的踏犁制作方法,使踏犁在南方也得以推廣,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缺少耕牛的困難。
招撫流民歸業,廣泛實施營田和招集流民墾荒復業。主要形式有二:一是實行土地相對集中的營田,為了加強對各地營田的領導,從紹興六年(1136年)起,趙構以諸路宣撫制置大使兼營田大使,宣撫副使、招討安撫使兼營田使。這一規定,終南宋之世沒有變化,可見營田的重要性;二是采取“蠲租稅”“免耕牛稅”“借貸種子”等措施,鼓勵一家一戶流民分散墾耕荒地。在南宋政府的招誘下,大批荒地獲得開墾和種植,僅四川一地,紹興十五年(1145年)有官員奏稱:“諸州共墾田二千六百五十余頃,夏秋輸租米一十四萬一千余石,餉所屯將兵,罷民和糴,為利可謂博矣。”
興修水利,防御旱澇災害。趙構命各地守臣,疏浚太湖、西湖、鑒湖等重要湖泊,或禁止開湖為田,又擴大圩田建設,加固圩堤。廣泛修建陂塘,以利灌溉。同時修復歷史上遭到破壞和湮沒的水利設施。在趙構的重視下,南宋的水利事業取得長足進步,《宋史·食貨志》稱:“南渡后水田之利,富于中原,故水利大興。”
b.行經界法
北宋在熙寧變法時,曾經推行過方田均稅法,目的就是為了清丈田畝,均定田稅,防止賦稅失漏。但在保守派的猛烈反對下,方田均稅法最后不了了之。靖康之變,金兵南侵,各地戰亂頻繁,造成人群逃散,版籍混亂,有力者趁機侵占民田,土地登記更加嚴重不實。可是,地方政府仍然按照原來的版籍征收兩稅,攤派差徭。
紹興十二年(1142年)十一月,左司員外郎李椿年上疏指出,經界不正害處甚多,有力者冒田、侵田,使國家賦稅流失;無力者產去稅存,造成終身窮困。為此他提出推行經界的建議。趙構接受其建議,于是以李椿年為兩浙路轉運副使,推行經界法,取得成效。
紹興十四年(1144年)八月,趙構將李椿年擢為權戶部侍郎,并成立戶部經界所,開始在全國范圍內推行經界。是年底,李椿年以憂去官。次年正月,趙構命權戶部侍郎王鈇措置兩浙經界。王鈇以簡化手續,縮短經界時間為由,改變了李椿年造砧基簿、地形圖和打量勘查的辦法,令民戶十家為一甲,自報田畝及應納之數,如不實,許人告發。由于經界省去了這幾個最重要的環節,進度雖然加快,卻為不法者勾結鄉司通同舞弊打開了方便之門,實質上是使經界變得有名無實。
紹興十七年(1147年)正月,李椿年免喪還朝,這時全國經界遠未完成,即使兩浙路的經界,在七十九縣中也只完成了四十個縣。為了不使經界半途而廢,李椿年經朝廷同意后,恢復了以前的做法,并派遣官員分赴各地督促、檢查,糾正經界中的不法行為。可是,正當經界法順利推行之際,僅僅過了半年多時間,當年十一月,李椿年在秦檜一派的陷害以及地主豪強的反對下,就以“趙鼎游舊將之門,傾危朝廷”“私結將帥,曲庇家鄉”等罪名被罷了官。
紹興二十年(1150年)正月,趙構命戶部盡快“結絕”已經界地方的未了事宜,歷時八年的經界法到這一年畫上句號。推行經界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既有利于農業生產的恢復和發展,增加國家的財政收入,也有利于緩和社會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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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發展外貿
趙構在位初期,應李綱奏請,吸取徽宗朝統治者大量進口奢侈品,造成腐化亡國的教訓,以“市舶多以無用之物,枉費國用,取悅權近”為由,將兩浙、福建市舶司歸并于轉運司,并撤銷了廣南市舶司。南渡以后,他知道市舶司對國家財政的重要性,于是陸續恢復之前撤銷的市舶司,并在溫州、江陰軍先后增置市舶機構。趙構對海外貿易日漸重視,下詔福建市舶司等,“務要招徠蕃商,課額增羨”。紹興七年(1137年)閏十月,趙構說:“市舶之利最厚,若措置合宜,所得動以百萬計,豈不勝取之于民!朕所以留意于此,庶幾可以少寬民力爾。”為了保證市舶司的正常運作,更好地“招徠遠人”,推進海上“絲綢之路”的健康發展,趙構結合北宋舊例,采取了強化市舶司的管理、消滅海盜、招徠蕃客、救濟遭遇海南的外國船舶、保護蕃商的合法權益和財產安全等措施。隨著海外貿易的迅速發展,市舶收入也逐年增加。紹興七年(1137年),三個市舶司的收入為一百萬緡,紹興十年(1140年)的收入為一百余萬緡,到紹興二十九年(1159年)增加到兩百萬緡,幾乎是北宋收入最多年份(崇寧、大觀間)的兩倍,使南宋成為中國古代海外貿易的一個高峰時期。
d.貨幣政策
趙構在位前期,宋廷財政緊張。官方試圖通過出賣身份性證書與財政票據向民間籌款。由于影響長期財政、社會利益,以度牒為代表的身份性證書一度停止銷售;而以茶鹽鈔引為代表的財政票據需要官府支兌專賣產品,使專賣收入受損,宋廷自紹興元年(1131年)六月起不再將多發鈔引作為常用的籌款手段。十月,宋廷推出見錢關子以替代多發鈔引。見錢關子因以見錢兌現,與專賣體系保持相對的獨立性,幾乎不影響專賣收入。紹興末,錢端禮等財政官員開始以見錢關子為物件,舉行“貨幣實驗”,試圖改造見錢關子,為發行紙幣做準備。見錢關子逐漸不再兌現,而改由茶鹽鈔引兌換。兌換過程也與購買茶鹽鈔引合為一體,商人向榷貨務兌換見錢關子的過程,也同時是以見錢關子購買茶鹽鈔引的過程。由此,見錢關子進入專賣體系,其發行和流通上的波動將直接影響茶鹽鈔引的價值和專賣收入。此時的見錢關子失去了始發時的優勢。行用于民間的便錢東南會子吸收了見錢關子的優點而規避其劣勢,成為宋廷在見錢關子之后的新選擇。紹興三十年十二月(1161年),趙構應時任權戶部侍郎錢端禮的請求,以東南會子品搭見錢作為左藏庫的對外開支。自此,東南會子逐漸成為南宋最重要的紙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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