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許云輝
公元1393年2月,南京。
明太祖接到密報:藍玉與三侯爵一尚書及戶部侍郎等狼狽為奸,組成謀反集團,喪心病狂計劃趁明太祖藉田(君主象征性親耕禮儀性官田以表達重農理念)時“謀為變。”
明太祖指示走法律程序,公平公正審理此案。
法庭認定藍玉等人謀反罪罪名成立,證據確鑿。明太祖流著鱷魚眼淚,含淚詔令殺無赦。
余恨未消,明太祖將“一公、十三侯、二伯”列入定點清除目標。
藍玉謀反案被擴大化,致使列侯功臣、文武大吏以及偏裨將士二萬余人慘遭屠戮,史稱“藍獄”。
藍玉罪有應得,還是無辜被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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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拜大將軍
藍玉是名將常遇春小舅子,長相威猛,“長身赪(chēng ,赤紅色)面”,且“饒勇略,有大將才。”因“臨敵勇敢,所向皆捷”,被姐夫力薦至朱元璋麾下,“由管軍鎮撫積功至大都督府僉事。”
他先后“從傅友德伐蜀,克綿州”,再“從徐達北征......敗元兵于亂山“,繼而隨“沐英討西番,擒其酋三副使,斬獲千計”,憑卓著戰功封永昌侯。
藍玉“以征南左副將軍從潁川侯傅友德征云南,擒元平章達里麻于曲靖,梁王走死,滇地悉平。”
云南平定后,明太祖因藍玉”功為多“,為其增加俸祿,并冊封藍玉之女為第十一子蜀王朱椿王妃。
北元太尉納哈出擁兵數十萬駐扎金山(今吉林雙遼),先后殺掠大明邊防軍二萬余人,嚴重威脅大明邊防安全。
藍玉隨征虜大將軍馮勝率二十萬大軍征伐北元。
偵知元軍駐扎慶州軍情,藍玉“乘大雪,帥輕騎襲破之,殺平章果來,擒其子不蘭溪還。”
納哈出“棄金山巢穴”,收縮防守,負隅頑抗。
藍玉率大軍進至金山,納哈出為探聽虛實,遣使至明軍軍營商談歸降事宜。
藍玉被主帥任命為受降主官,率精銳部隊前往金山元軍駐地受降。
納哈出派出數百精銳騎兵作為儀仗隊歡迎藍玉。藍玉“大喜,飲以酒。”
納哈出斟滿美酒敬獻藍玉,藍玉粗中有細,解下戰袍披到他身上:“請您穿上我大明戰袍,我再滿飲此杯!”
“納哈出不肯服,(藍)玉亦不飲!”
僵持許久,納哈出原形畢露“覆酒于地”,用蒙古語命令手下準備突圍。
明將常茂當機立斷,“直前砍傷之。”
納哈出被生擒后,元軍“將士妻子十余萬屯松花河,聞納哈出傷,驚潰。”
藍玉趁機遣降將“諭降之”,最終“悉降其余眾”,取得“得所部二十余萬人,牛羊馬駝輜重互百余里”大捷。
馮勝因各種原因激怒明太祖被收回大將軍印后,藍玉先代行“總兵官事”,不久升任大將軍,“移屯薊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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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掃穴犁庭
漠北元廷,迎來第三任皇帝天元帝。
天元帝為刷存在感,不時襲擾塞上。
1388年春,藍玉奉命“帥師十五萬”再征北元。
得到偵察兵“元主在捕魚兒海(今貝爾湖”消息,藍玉“間道兼程進至百眼井。”
距捕魚兒海四十里,依然“不見敵。”
藍玉采納部將建議,“令軍士穴地而爨,毋見煙火。”
大軍“乘夜至海南,敵營尚在海東北八十余里。”
元軍錯誤估計形勢,認為明軍“乏水草,不能深入”,因此戒備松弛。
明軍則猶有天助,趁“大風揚沙”致使白晝如夜良機隱秘快速行軍。
元軍毫無察覺,直到明軍前鋒發起攻擊,“大驚。迎戰,敗之。”
藍玉率部“殺太尉蠻子等,降其眾。”
天元帝與太子天保奴驚慌失措,率“數十騎遁去。”
藍玉派“精騎追之,不及。”
雖小有遺憾,但藍玉依然取得“獲其次子地保奴、妃、公主以下百余人。又追獲吳王朵兒只、代王達里麻及平章以下官屬三千人,男女七萬七千余人,并寶璽、符敕金牌、金銀印諸物,馬駝牛羊十五萬余”的大勝。
捷報傳至京師,明太祖“大喜,賜敕褒勞,比之衛青、李靖。”
藍玉班師回朝后,明太祖本欲封藍玉為梁國公,最終卻封涼國公。
一字之差,玄機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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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劣跡斑斑
藍玉“數總大軍,多立功。(明)太祖遇之厚。”
藍玉恃寵而驕,逐漸迷失自我,“驕蹇自恣。”他明知故犯違反法令,“多蓄莊奴、假子,乘勢暴橫。”
他曾倚仗權勢強占“東昌民田”,遭御史走程序查問實情時,惱羞成怒“逐御史。”
藍玉率部“北征還,夜扣喜峰關。”因守關官吏未及時開關歡迎,他頭腦發熱“縱兵毀關入。”
明太祖“聞之不樂。”
有人趁機密報,藍玉俘獲天元帝嬪妃后,貪戀其美色而強行侵犯,致使“妃慚自經死。”
明太祖忍無可忍,接見藍玉時歷數其斑斑劣跡,責令其改正。
藍玉低頭認罪,信誓旦旦表示一定痛改前非。
明太祖本著治病救人原則,仍封其為國公,將梁國公“以過改為涼。”
藍玉口服心不服,“外甥打燈籠----照舅(舊)。”
侍奉明太祖酒宴時,藍玉經常借酒撒瘋“語傲慢。”
藍玉在軍中一手遮天,晉升或處罰或罷免軍官“進止自專。”
明太祖多次因此當面批評他,藍玉卻“老虎推磨----不吃那一套”,在作死路上越走越遠。
藍玉奉命“督修四川城池”和治理蘭州期間,多次討平當地少數民族武裝叛亂,奉詔班師回朝,為自己的軍事生涯畫上圓滿句號。
藍玉“西征還”,被解除軍職任命為文職太子太傅。
他對此安排極為不滿,不甘心排名居于宋國公馮勝與穎國公傅友德之下,口出狂言:“難道我就不能當太師?!”
明太祖聞言極為不滿,多次故意拒絕采納藍玉建議以示薄懲。
藍玉更加怏怏不樂,屢屢大放厥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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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驚天冤案
藍玉終于為此付出可以預見的慘痛代價。
皇太子朱標病逝,明太祖痛不欲生,愛屋及烏立朱標之子朱允炆為皇太孫。
設若朱標即位,開國元勛們個個心悅誠服。
但讓年僅十五歲的朱允炆憑借爺爺的特殊恩寵成為儲君,文臣武將們人人口服心不服。
不服怎么辦?
明太祖的方法簡單粗暴:殺!
明太祖始終認為,權柄上的毒刺必須全部剔除,方能讓執掌權杖者用著順手!
藍玉是明太祖的親家,且眾所周知劣跡斑斑,拿他開刀有足夠震懾力。
于是,錦衣衛指揮蔣瓛適時送上神助攻,密告藍玉等企圖謀反。
明太祖指示依法將以藍玉為主謀的涉案者悉數逮捕審訊。
審訊結果當然符合明太祖心意:證據確鑿,罪犯供認不諱。法庭依法判處藍玉等罪犯死刑且“族誅之。列侯以下坐黨夷滅者不可勝數。”
明太祖為加強威懾力,“手詔布告天下”,嚴格依照大明律羅列《逆臣錄》,詔書曰:“藍賊為亂,謀泄,族誅者萬五千人。”
此前,明太祖以謀反罪誅殺宰相胡惟庸,被胡惟庸連累誅殺者多達三萬余人。明太祖曾“為《昭示奸黨錄》,布告天下。”
先誅殺以胡惟庸為首的文官集團,再鏟除藍玉為主的武將集團,明太祖將權杖上的毒刺剔凈后,“于是元功宿將相繼盡矣。”
《明史》明顯為明太祖開脫,將藍玉之死歸咎“身處富貴,志滿氣溢”,才使明太祖“不能廢法而曲全之,亦出于不得已,而非以剪除為私計也。”
言下之意為:明太祖殺武將集團,是為維護法律尊嚴。
另一說是:藍玉死于“身邀寵眷,志滿氣溢,既不能急流勇退,復不能恭讓自全,遂致兔死狗烹,引頸就戮。”
此說亦有隔靴搔癢之感。
說破大天就一句話:胡惟庸等文臣與藍玉等武將,縱容功高蓋世,但為了大明朱氏江山長治久安,只能作為棄子!
棋手自然是明太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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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許云輝,男,1984年7月畢業于云南師范大學中文系,且于同月入職杏壇,2022年10月退休。曾出版專著兩部,在省級以上文學刊物發表文章百萬余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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