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經神仙水”在女性群體中走紅之際,不少商家將目光瞄向了男性群體。
新京報記者近期調查發現,二手電商平臺上有賣家出售“滋補生陽酒”“王炸男人酒”“人參鹿鞭酒”等“三無”自制泡酒,商品描述里使用“壯陽”“助勃”“喝了如狼似虎”等類似字眼,甚至一些露骨語言,宣稱或暗示提升男性功能。一些自泡酒中還加入了淫羊藿、冬蟲夏草等中藥或保健食品原料等非藥食同源成分,涉嫌違法添加。
與此類自泡酒相比,商家在銷售預包裝類男性“養生酒”時普遍較為謹慎,但與男性功能相關的“擦邊”宣傳仍不少見,個別商家還會在買家咨詢時進行功效暗示或宣稱。
據中醫及法律專家解讀,民間自泡酒有較大概率導致生命安全問題,且非專業中醫師難以把控藥物之間的配伍。普通食品、“三無”自制泡酒宣稱或暗示具有壯陽、改善男性功能等功效,涉嫌虛假宣傳。
自制“壯陽酒”現身二手平臺
在黑貓投訴平臺,有網友反映,自己曾在某平臺“益陽養生酒館”,購買過3份宣稱“純中藥宮廷秘制”的養生酒,簽收后卻發現所購為“三無”產品(無生產日期、無質量合格證、無生產廠家名稱及地址)。
該產品配料表顯示,其中含有“巴戟天”“淫羊藿”等保健食品原料,但產品包裝上并無保健食品批文,且商家無法提供批文信息。由于平臺備案的商家信息不準確,導致該網友無法聯系到商家,最終只能撤訴,涉事商家則在不久后關閉了店鋪。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該“三無”產品添加的巴戟天、淫羊藿,被許多商家用到所謂“養生酒”里,商家宣稱或暗示具有壯陽補腎類的功效,進而改善男士性功能。在電商平臺,出售此類“三無”男性養生酒的商家不在少數,有的自制泡酒中甚至添加了20多種原料。
“這才是男人該喝的酒,太猛了。”某二手交易平臺商家“男人調理提升找李李老師”展示的商品頁面中,包括“滋補升陽酒”“調理養腎酒”“王炸男人酒”“人參鹿鞭酒”等多種自制泡酒。其“滋補升陽酒”商品頁面宣稱,“先到先得,泡了3年泡酒,淫羊藿、金櫻子等12種滋補藥材浸泡,藥食同源藥材泡制,更安全,更硬氣!固本,增強,修復調理都非常好”。商家稱,每天喝2兩,喝5斤就能達到其宣稱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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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男人調理提升找李李老師”展示的自泡“滋補升陽酒”。
該平臺另一個名為“精海工控”的賣家,以360元/箱(12瓶)的價格出售自泡蟲草藥酒,商品描述寫有“真正好酒,壯陽,助勃,男性功能障礙問題,真正的寶貝,不存在騙人行為,有需要的朋友可以聯系我,如果沒有藥效可以試喝一瓶再找我退款,不懂的問題可以咨詢我,真正為男人解決問題”。該賣家還稱,這款自泡酒“老板親測有效”,里面未添加化學藥品,一次喝半瓶(125mL),飲用半小時后就能看到效果。
在某二手交易平臺,賣家“補腎調理滋補壯陽養生酒”自稱藥酒調酒師,用純古法自然泡制養生酒,并在置頂商品鏈接中介紹其鹿鞭酒是自己泡的,“男人的酒,喝了‘搭帳篷’,科學配比,足料泡制……都是提前一年泡上,夠勁夠猛……滋補養生,50度純原酒泡制”。
從該賣家展示的照片可以看到,其自泡鹿鞭酒裝在一個大玻璃瓶中,酒體呈紅棕色,隱約可見其中泡制的各種原料。瓶身則用白色手寫字體標上浸泡時間,以及鹿鞭、牛鞭、狗鞭、鹿筋、鹿腎、鹿茸片、冬蟲夏草、人參、肉蓯蓉、淫羊藿、海龍、枸杞、瑪卡片、菟絲子、韭菜籽等20多種原料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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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家“補腎調理滋補壯陽養生酒”所售鹿鞭酒的宣傳信息。
據賣家介紹,底子好的男士喝三到五天這款鹿鞭酒就能看到其宣稱的效果,底子差一些的則需要喝十天半個月才能起效。除男士外,這款鹿鞭酒也適合女士飲用,可以起到滋補、補氣血的作用。該自泡鹿鞭酒售價為69元/斤,買3斤200元包郵還加送4顆鹿鞭鹿茸丸。
露酒商家暗示“壯陽”功能
新京報記者調查發現,電商平臺上出售的“三無”自制酒較少,商家在銷售預包裝類男性“養生酒”時普遍較為謹慎,但與男性功能相關的“擦邊”宣傳暗示仍不少見,個別商家還會在買家咨詢時進行功效暗示或宣稱。
在“鴻纖滋補養生旗艦店”,商家在一款“怡生蛾精酒”頁面上打出“男人要硬氣,想硬你就來”字樣,宣稱“以酒養生”“《本草綱目》主益精氣/交接不倦/亦止精”。真人客服回復產品咨詢時直言,這款酒主要用于男性功能方面調理,適量飲用即可,一日不超過2兩。被問及飲用多久后能看到其所謂的效果,客服表示“不好說”,并強調“是藥酒,調理的,不是速效的”。
根據客服提供的商品信息,這款“怡生蛾精酒”主要成分依次是高粱酒、蠶蛹、鹿鞭、黃精、枸杞、茯苓、佛手、桑葚、山藥、人參(人工種植五年以下)、蜂蜜,標簽上無保健食品“藍帽子”標志,且明確提示“本品不能替代藥物”,執行的也是食品生產許可證號。該產品類別為“動植物類配制酒”,執行GB/T 27588-2011《露酒》標準。根據標準定義,動植物類露酒是同時利用動物、植物有用成分制成的露酒,屬于普通食品范疇,并非商家所說的“藥酒”。
情況類似的還有“胞倍力食品旗艦店”銷售的一款“胞倍力生陽酒”。其商品頁面打出“瑪咖、牡蠣、黃精,猛料下酒,每天一口,大哥、大叔、大爺品鑒”,同時列舉高海拔瑪咖的三大功效,包括有助于提升體力和耐力、促進身體新陳代謝、緩解壓力放松身心;精選的深海牡蠣精華則能夠“激發男性力量”,鋅元素有助“維持生殖系統功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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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胞倍力生陽酒”商品頁面宣稱。
據客服宣稱,這款“胞倍力生陽酒”適合多種人群服用調理,包括“bo起無力,bo起障礙的男士”并宣稱適合男性性功能障礙、腎虛、尿頻尿急等前列腺問題。服用方法為一天2次,每次服用25毫升,“一般情況7天就能感受到(效果),半個月會有比較明顯變化。每個人的體質都不一樣,建議親自嘗試一下,草本配方,溫補不傷身。其中的中草本成分都是實打實的,通過酒精的滲透滋養腎陽,一般都是有效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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胞倍力食品旗艦店客服回復內容。 電商平臺截圖
被問及該產品是否為藥酒,客服稱“是的”,但隨即承認產品不是藥監制,是“食品號”,主打藥食同源。根據客服提供的產品包裝信息,這款“胞倍力生陽酒”出品方標稱“深圳胞倍力科技有限公司”,生產企業標稱“江西泰和福泰酒業有限公司”,產品類型同樣是動植物類露酒,執行GB/T 27588-2011《露酒》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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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提供的“胞倍力生陽酒”產品信息。
產品配料表顯示,其主要成分依次是蒸餾白酒、水、瑪咖粉(人工種植)、牡蠣、枸杞、重瓣玫瑰花、芡實、黃精、甘草、山藥。其中,瑪咖粉含量標注為<13g/L,其他成分未標注添加量。如果按照每天飲用25毫升的推薦量計算,則每天實際通過該酒攝入的瑪咖粉<0.325克。
與上述商家相比,名為“惠云商貿”的二手平臺賣家宣傳更為露骨。該商家所售一款名為“蠻渤士”的預包裝露酒,宣稱“中年男人的痛:想發力卻疲軟?它來幫你重拾雄風……這個酒最大特色是非強制性的,喝完后會全身發熱……凡是強制性的都是添加了違禁成分”。另據賣家介紹,這款露酒一次喝一瓶(2兩)“剛剛好”,“提前半小時喝,(效果)立竿見影”,即當時飲用就能看到效果。
商家提供的產品信息顯示,這款“蠻渤士酒”配料為清香型白酒、水、鹿鞭(養殖梅花鹿鹿鞭)、枸杞、大棗、瑪咖粉、桑葚、黃精、牡蠣、人參(人工種植五年以下),執行標準同樣為GB/T 27588-2011《露酒》標準,并非藥酒或保健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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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提供的“蠻渤士酒”產品信息。
多種原料涉嫌違法添加
這些添加了多種食材甚至藥材的自泡男性養生酒,是否真如商家所說的那樣能夠壯陽補腎、解決男性功能障礙問題?
遼寧中醫藥大學基礎醫學院方劑教研室敖玉涵博士分析稱,就中醫藥理論而言,人參、肉蓯蓉、淫羊藿、牡蠣、冬蟲夏草等中藥成分確實有補腎、壯陽等作用,但中藥需要相互配伍才能發揮最大功效,并減弱或消除彼此的毒性或者峻烈之性。這些中藥成分并不能說加得越多越好、越多越有用。例如同樣都是補陽之品,如果加得過多,反倒容易導致陽氣過亢,引動相火,或者導致陰津受損,從而變生他證。另外,如《本草綱目》《本草經疏》《藥性論》等古籍所述,有些藥物不適用于某些體質或者具有某種證候的人群(比如陰虛者、脾胃虛弱者等),但中醫理論較為專業,消費者難以自我判斷,因此若不在正規指導下擅自配伍,有可能導致疾病風險。
對于一些商家宣稱的飲酒后“半小時起效”,敖玉涵認為,中醫所講“助陽”分為很多種方法,包括“少火生氣”“陰中求陽”等,唯不提倡峻補,峻補會消耗腎氣,而“飲用后半小時就能見到壯陽效果,或者飲用幾天后就能改善男性功能”,這種說法無疑可判斷為“峻補”的范疇。如果為陽虛陰燥之人,再遇峻補,極有可能助燥爍陰。因此這種為了宣傳效果而夸大的言辭不能相信。還需注意,真正的中藥如果作為湯劑、片劑、丸劑等正規劑型使用,在得到專業中醫師正確的辨證論治指導下,確實能起到改善男性功能的作用,而且會避免藥物的峻烈之性或者傷陰助熱等弊端。但要強調的是,中藥發揮作用需要時間,尤其是具有補益作用的藥物和處方,切不要追求補益速度,妄加大量補益之品,也容易導致氣機郁滯、臟腑功能不調等其他情況。
敖玉涵還強調,“不推薦任何形式(活體、植物等)的自泡酒”,因為制作藥酒需要非常精密的儀器進行精細的工藝操作,民間自泡酒可能會因為儲存不當或者釀造工藝問題,導致甲醇等有害物質產生,有較大概率導致生命安全問題。其次仍是中藥配伍問題,非專業中醫師難以把控藥物之間的配伍,對藥物的性味和配伍理論把控不足,極易出現相反、相克,或者助熱、傷陰等問題,反倒影響消費者追求的“壯陽”之力。另外,中醫講究“辨證論治”,同一種藥物對于不同體質和證候作用不同,飲用者對自身情況沒有專業的判斷,可能導致飲用后病情加重,甚至危及生命。
另據《食品安全法》規定,食品中可以添加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即藥食同源原料,但不得添加藥品;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錄的原料只能用于保健食品生產,不得用于其他食品生產。
截至目前,我國衛生行政部門共發布4批藥食同源名單,合計106種。一些商家將法規上僅限于保健食品中的藥材添加到養生酒或自制泡酒里,涉嫌非法添加。
經查詢,上述網友在“純中藥宮廷秘制”養生酒配料表中發現的淫羊藿、巴戟天,屬于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公布的可用于保健食品的中藥名單,但不屬于藥食同源原料。
上述“鴻纖滋補養生旗艦店”所售“怡生蛾精酒”標稱添加的原料中,僅黃精、枸杞、茯苓、佛手、桑葚、山藥、蜂蜜是藥食同源原料;鹿鞭不屬于藥食同源原料,也不是國家衛健委公布的可用于保健食品的中藥。根據國家衛健委2024年9月對人大代表建議的答復,人工種植五年以下的人參為新資源食品,目前未進入藥食同源名單。
“胞倍力食品旗艦店”所售“胞倍力生陽”酒標稱添加的成分中,牡蠣、枸杞、芡實、黃精、甘草、山藥等成分均屬于藥食同源原料,重瓣玫瑰花僅屬于普通食品。而瑪咖既沒被《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收錄,也未進入藥食同源名單,也不是國家衛健委公布的可用于保健食品的中藥,僅屬于新資源食品。
商家“補腎調理滋補壯陽養生酒”宣稱在自泡鹿鞭酒中添加的20多種原料中,僅枸杞、肉蓯蓉、天麻、靈芝為藥食同源原料;人參、鹿茸(片)、杜仲、淫羊藿、菟絲子、韭菜子在國家衛健委公布的可用于保健食品的中藥名單,不屬于藥食同源范疇;牛鞭、狗鞭、海龍、海星、海燕、冬蟲夏草、回春草目前不在可用于保健食品的中藥名單,也不在藥食同源名單里。其中,冬蟲夏草被《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正式收載,有明確的性味歸經、功效主治及用藥標準,且冬蟲夏草已被國家衛健委明確不是普通食品。
對于男性“養生酒”常用的鹿茸、鹿鞭等成分,根據衛生部門公開回復,除鹿茸、鹿角、鹿胎、鹿骨外,養殖梅花鹿的其他副產品可作為普通食品原料。另據國家衛健委公布的可用于保健食品的中藥名單,僅馬鹿胎、馬鹿茸、馬鹿骨位列其中。這意味著鹿鞭、鹿茸血不屬于藥食同源或保健食品可用的中藥范疇。
北京中醫藥大學衛生健康法學教授鄧勇表示,原料添加合規性已明確,淫羊藿、巴戟天、馬鹿茸等僅列入“保健食品可用物品名單”的成分,嚴禁添加到普通食品中。依據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等規定,普通食品只能使用“藥食同源目錄”內物質,上述成分若需添加,需按保健食品或藥品審批,否則屬違法添加。
“壯陽”說法涉嫌虛假宣傳
依照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衛健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聯合發布的《允許保健食品聲稱的保健功能目錄 非營養素補充劑(2023年版)》,保健食品允許聲稱的保健功能只有24種,并不包含壯陽補腎、改善或解決男性功能障礙。這意味著保健食品不能進行相關功能宣稱,普通露酒產品和自制泡酒如此宣稱更是涉嫌違法違規。
鄧勇認為,普通露酒產品既非藥酒,也不是保健食品,在商品頁面使用“男人要硬氣”“男人的加油站”“猛料下酒”等表述,具有強烈的改善男性功能暗示性。根據《廣告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普通食品不得聲稱保健功能或疾病治療功能,此類表述明示或暗示壯陽、增強性能力,超出宣傳邊界,涉嫌構成虛假宣傳。
此外,相關商家或客服在銷售過程中宣稱產品可調理男性功能,適用于勃起無力、腎虛、前列腺問題等,涉嫌嚴重違法違規。根據法律法規,普通食品禁止宣稱疾病治療或保健功能,該行為混淆食品與藥品功效,違反相關法律規定,可能被認定為虛假宣傳,面臨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甚至吊銷許可證的處罰。若涉及非法添加,還可能觸犯刑法。
對于二手平臺上銷售的用壯陽類材料泡制的“三無”自制酒,鄧勇認為,商家明示產品功效的宣傳和銷售行為均涉嫌違法。從資質來看,這些商家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銷售無標簽、無生產日期、無質量合格證明的食品,違反《食品安全法》;從宣稱來看,明示壯陽、補腎等功效,屬虛假宣傳;從原料來看,添加非藥食同源成分,違反原料使用規定,相關行為可能面臨沒收所得、罰款,情節嚴重者將被追究刑事責任。同時,消費者如飲用此類自制壯陽酒,有極大食品安全風險,可能存在原料摻假、誤用劇毒藥材或非法添加處方藥成分等問題,自制工藝上也易出現甲醇、雜醇油超標,劑量也缺乏科學把控,可能引發中毒、心腦血管意外等健康問題。
廣西百色市市場監管局曾發布“自制泡酒的食品安全風險提示”稱,看似養生的自泡酒,其實暗藏風險。中藥材種類繁多,難以辨別,斷腸草(大茶藥)、烏頭、附子等具有強烈毒性,容易與其他中藥材相混淆,應謹慎使用中藥材泡制酒,避免在不了解藥性的情況下盲目按秘方、偏方泡制酒飲用。此外,因家庭自制泡酒缺乏專業的設備和工藝,自制泡酒中可能含有甲醇和雜醇油,飲用后易發生甲醇中毒,失明是最典型的癥狀,嚴重者導致死亡。
商家對外銷售自制泡酒或“藥酒”,同樣存在違法違規風險。百色市市場監管局提醒,食品經營者應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做好進貨查驗和進貨記錄,確保酒類產品來源合法、清晰,不得非法使用中藥材泡制酒,不得銷售無合法來源的泡制酒。餐飲服務單位未取得相應經營項目的食品經營許可證,不具備自制藥酒、果酒相關的經營條件的,不得非法加工、銷售自制藥酒、果酒。嚴禁提供來源不明的散裝白酒、自制泡酒。
對于電商平臺尤其是二手交易平臺匯集此類自泡酒交易的現象,鄧勇認為,依據《電子商務法》,平臺對入駐商家及商品有審核與管理義務。對于不在食品原料目錄的藥材或原料、無生產信息的自泡酒這類違規商品,平臺需及時排查并下架,清理相關虛假宣傳內容。若未及時處理,監管部門可要求其限期整改,同時留存交易記錄配合后續調查。自泡酒多為“三無”產品,其毒性可能引發人體過敏等危害。若消費者飲用后身體受損,或被相關商品傷害,可要求平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若平臺不知情,在被消費者投訴且未及時處理的情況下,也需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新京報首席記者 郭鐵
編輯 李嚴
校對 楊利
本文圖片 電商平臺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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