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年,如果評選一件惹禍最多的事物,排名前十的,一定有“彩禮”。也不知道從什么時候開始,彩禮成了很多人過不去的坎,也成了很多人喪命的殺手。
這一年的時間里,發生了很多起新婚(或訂婚)自殺的事件,背后無一例外,都是因為“彩禮”,彩禮不僅成了橫亙在很多人婚姻之門的障礙,在有些時候也成了“殺人不見血的刀”。
今天要來說一個故事,看起來和彩禮沒關系,但是也有關系。
小劉和晶晶,本是大學生。2022年7月,暑假期間,兩個人相約一起玩,在一家賓館里,一待就是20多個小時,一起牽手去開房,進出電梯,挽著胳膊去前臺續房,一起去買早餐,全程有說有笑,開心得很。
明眼人都能看出來,這就是小年輕開房一起開心,大約這笑容是沒有半點虛假的,一定是得到滿足之后,那種發自內心的笑。
第二天出門時,晶晶身上套著小劉的寬松T恤,下擺耷拉到膝蓋,自在又隨意。如果不出意外,他們大約是可以談婚論嫁的。
可突然就出現攔路虎了,大家估計也都想到了,這個攔路虎就是彩禮。
晶晶父母對彩禮協商結果滿心不滿,覺得小劉家沒把女兒當回事,硬是逼著女兒報警,一口咬定小劉在她生理期對其實施了強奸。
小劉就這樣,還沒從開房的喜悅里回過神來,就被警方帶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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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晶晶在小劉被羈押后沒多久,就有點后悔了,隔著屏幕,向小劉表達思念,說“舍不得你坐牢”,還聯系小劉家人道歉,說“告強奸是爸媽逼的,就是想嚇嚇他,讓他家乖乖拿彩禮”。
在小劉等著判決的日子里,晶晶主動找上了小劉的姐姐,還是談彩禮的事情,張口就要30萬,經過一番討價還價之后,最終以18萬元談妥成交。
看到這里的時候,連小編都驚呆了,她的結婚對象還被羈押在,因為她告的強奸,而她還去和人家姐姐談彩禮,而且還談妥了。
只能說,世間事,沒有最奇葩,只有更奇葩。
很多時候,沒有“彩禮”解決不了的事。
可是,最終法院判決下來,認定小劉犯強奸罪,判處三年有期徒刑(小劉不服上訴,二審維持原判)。看到這里,似乎應該為法院的“公正”判決點贊,沒有因為女方家的撤回而改變判決。
就這樣,小劉在監獄里待了三年,于2025年7月13日出獄。
出獄后,他決定重新做人,第一時間刪除了晶晶的聯系方式,不想再和她有任何糾葛。
可晶晶卻偏不放手,一次次主動聯系,軟磨硬泡……
兩個人,竟然復合了!
雖然說,人不能兩次踏進同一條河流,但有些人,經常會兩次載在同一個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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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合后,兩個人一起去了昆山打工,再次過起了同居生活。
按說,經歷了這樣曲折,兩個人走到一起,應該倍加珍惜才是。可是,能做出前面說的這種事情來,然后又復合走到一起,大約終歸是奇葩的,總是超出了常人的想象。
10月15日,兩個人因為一點瑣事爭吵,結果是小劉將晶晶活活掐死。
而事情的導火索,竟然是小劉洗衣服的時候,漏洗了晶晶的一雙襪子。
在爭吵的時候,晶晶口不擇言地說道,“你還沒蹲夠是吧?再告你一次強奸,把你送進去多待幾年!”“當初送你進去就沒選錯!”能說出這樣的話的人,大約也是真的“該死”吧。
用“沒腦子”“沒良心”來形容,顯然是不夠的了。
這樣的刺激,擱誰也會忍不住。更何況蒙受冤屈待了三年監獄的小劉,瞬間點燃了他積壓三年的隱忍與怨恨,狠狠地卡掐住了晶晶的脖子,直到她不再動彈。
警方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將劉某刑拘,案件還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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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情的背后,有很多值得思考的。
一是兩個年輕人,他們大約是相愛的,但是他們的愛情,抵不過“彩禮”的現實。晶晶愛小劉嗎?估計是,但顯然不是真愛。小劉愛晶晶嗎?估計是有愛的。只是,這樣相殺之后,他們還要在一起,是因為愛嗎?估計正常人都看不懂。
二是雙方家人,女方家人竟然想出“告強奸”的方法來,只能說,“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而且以此為要挾,抬高價碼,語言也不好形容了。男方家里人,竟然在小劉被羈押階段還談妥彩禮,是因為沒有女人了嗎?想不通。
三是這件事情背后的“法院”,前文說了,給法院的“公正”點贊,注意打了雙引號。不知道法院采信的證據有哪些,甚至到二審都判決小劉強奸罪成立。甚至雙方都談妥了,也不放松。按照一個常規的理解,不是應該放了小劉,而判晶晶家人的“誣告”嗎?
小編不是法律專業人士,希望有專業律師來幫解答一下。
最后,還是想說,人一輩子很短暫,一定要遠離垃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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