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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0日,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關于個人銷售住房增值稅政策的公告,明確自2026年1月1日起,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則按3%征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這一政策調整不僅終結了此前差異化的區域執行標準,更以統一、明確的稅收導向,為住房交易市場注入穩定預期,成為激活居民合理住房需求、暢通房地產循環的關鍵舉措。
回溯我國個人住房增值稅政策沿革,此次新政實現了核心突破——徹底統一全國執行標準。在此之前,依據2016年出臺的財稅〔2016〕36號文,個人銷售住房增值稅政策存在顯著區域差異:除北上廣深四市外,其他地區執行“滿2年免征”政策;而北上廣深四市則對“滿2年的非普通住宅”征收差額增值稅。隨著近年來多地取消普通住宅與非普通住宅的劃分標準,原政策的適配性逐漸下降,此次兩部門以公告形式統一全國政策,消除了區域執行壁壘,讓稅收優惠覆蓋范圍實現全國統一。
“真金白銀”的稅負減免,是此次新政最直觀的民生價值。對于廣大購房者而言,增值稅作為二手房交易中的重要稅種,其減免力度直接降低了置業成本。以上海一套價值800萬元的二手住房為例,若在新政實施前被認定為非普通住宅,且房東購入價為500萬元,購房者需繳納的增值稅約為15萬元;新政實施后,只要該住房持有滿2年,這筆大額稅負即可全額免除。即便在非一線城市,一套價值200萬元的滿2年二手房,此前若需繳納3%的全額增值稅約6萬元,新政實施后也可直接減免,這對于剛需及改善型購房者而言,無疑是實實在在的減負。
更值得關注的是,新政精準瞄準了住房市場的循環堵點,為改善型需求釋放掃清了關鍵障礙。當前房地產市場中,改善型需求占比持續提升,但“賣舊買新”的置換鏈條往往受高額交易稅費制約。此前部分城市對滿2年非普通住宅的征稅政策,尤其限制了大戶型次新房的流通,導致置換需求難以有效釋放。此次新政通過全面免征滿2年住房銷售增值稅,不僅降低了二手房賣方的交易成本,更能帶動二手房源的有效供給,進而激活“賣舊買新”的置換鏈條,形成“二手房流通-改善需求釋放-新房市場提振”的良性循環。
政策細節的考量更顯溫度與務實。公告明確“2026年1月1日前,個人銷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稅尚未申報繳納的,符合本公告規定的可按本公告執行”,這一過渡性安排避免了政策銜接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征管爭議,讓處于交易流程中的購房者切實享受政策紅利。同時,政策特別注明“不含個體工商戶中的一般納稅人”,精準界定了適用主體,既保障了政策的針對性,也避免了稅收征管漏洞。
從宏觀市場導向來看,此次增值稅政策調整并非孤立舉措,而是契合了“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核心目標。近年來,我國房地產調控政策持續優化,從降低契稅優惠門檻到調整土地增值稅預征率,再到此次統一住房銷售增值稅標準,一系列稅收政策組合拳始終圍繞“降低交易成本、激活合理需求、暢通市場循環”展開。在房地產供求關系發生重大變化的背景下,稅收政策的精準發力能夠有效穩定市場預期,緩解購房者置業壓力,同時為房地產市場構建更加健康的流通秩序。
需要明確的是,此次新政并非“刺激樓市”的激進舉措,而是對合理住房需求的精準支持。政策通過“滿2年免征”的導向,既避免了短期投機性住房交易的過度活躍,又為長期持有、合理置換的住房交易提供便利,彰顯了“房住不炒”的底線思維。對于市場而言,政策的核心價值在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讓住房資源更好地匹配居民居住需求,而非推動房價波動。
隨著2026年1月1日政策實施節點的臨近,二手房市場有望迎來交易活躍度的溫和提升。對于購房者而言,清晰的稅收政策讓置業規劃更具確定性;對于房地產市場而言,暢通的置換鏈條將提升整個市場的流通效率。在一系列穩預期、降成本政策的持續發力下,房地產市場正逐步向“租購并舉、良性循環”的發展新模式靠攏,而此次個人住房增值稅政策的統一,無疑為這一轉型進程增添了關鍵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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