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快來點個關注,下次串門不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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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年,關于“35歲就業歧視”的話題始終都是一個備受輿論關注的社會熱點。
如果說,企業以“贏利”為目的,在用人上偏向于“年輕人”還解釋得過去。
可作為“就業風向標”的機關事業單位,也給35歲以上的求職者設置門檻,就說不過去了。
不過,隨著輿論關注度的不斷增加,這種現象也在悄然發生著變化。
近期,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發布了2026年度公務員考試錄用公告,有一條引起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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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條件中規定:
考生年齡一般為18周歲以上,38周歲以下 ,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更是放寬到了43周歲以下。
這可是破天荒第一次。
這就意味著,已經邁入中年的80后 ,如果有想法,還能為編制再拼一把。
再聯想到不久前,媒體還報道過,四川多地放寬了對事業編報考年齡的限制。
比如眉山,今年下半年事業單位招考,本科考生年齡就放寬到了1986年10月13日及以后出生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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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好的現象。
解決大齡就業問題,35歲門檻是躲不過去重點,政府部門無疑要發揮帶頭示范作用。
近日,有媒體報道,我國人均預期壽命已經達到79歲。
老齡化現象在加劇。
不管是延遲退休,還是提高醫保繳費年限,應該說,都算是應對老齡化的一個手段。
可此前,媒體這邊還在大談老齡化帶來的難題,用人單位卻始終都在給大齡就業人員設限。
35歲求職沒人要,35歲以上優先被裁員,如此矛盾的做法,對勞動者顯然并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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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說,35歲左右的員工,正是年富力強的年紀,如何就成了被人嫌棄的職場“邊緣人”?
坦白說,有些用人單位的招聘需求,我們根本捉摸不透。
剛畢業的學生,它說太年輕“沒經驗”,就是嘴上沒毛辦事不牢。
等你年齡大了、經驗也有了,它又開始嫌棄你有了家庭羈絆以后,“沒激情、沒沖勁”。
反正就是用人單位一張嘴,咋說咋有理。
就像有的用人單位解釋,限制年齡是覺得,年齡越大,給單位貢獻的時間就越短。
很明顯,他們的員工的付出,理所應當的視為“做貢獻”。
這也就不難理解,曾經“996、007”的工作模式,為什么會大行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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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且不討論雙方地位平等與否,工作時間長短,與工作能力儼然不是一個正比例關系。
想來有這樣的招聘方,能選出多么優秀的人才,很值得懷疑。
這一次,公務員與事業編,都放寬了報考年齡限制,也是一個適應老齡化發展的就業趨勢。
讓大齡就業人員也能平等的占有就業機會,這也符合國家保持就業穩定、擴大就業機會的政策。
當然,也應該看到,政策的推廣難度不小。
首先,這個年齡放寬到多少,就是一個眾口難調的難題。
有網友說,既然已經放寬到了 38周歲,為什么不直接放寬到40周歲,也給更多大齡就業者機會。
有人呼吁再大膽一點,干脆取消年齡限制,只要沒到退休年齡,理論上都有報考的機會。
對此,也有人反駁“并不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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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個例子來說,假如60周歲退休,59歲考上公務員,還有什么意義,就為了占社保的便宜?
有網友就不贊同“占便宜”的說法。
按照現行規定,59歲之前別管交了幾年,到了退休年齡,只要不夠繳費年限就享受不了退休待遇。
這又何來“占便宜”一說。
確實,理論上說,放開年齡限制,才是保障就業公平的第一步。
而且,年齡只是用人單位篩選員工的其中一個條件,完全不用擔心大齡就業者會搶了年輕人的飯碗。
筆者一直有種感覺,用人單位在解決35歲就業歧視的現象上,好像陷入了“預設難度”的誤區。
因為一些可能會發生的困難,就干脆把問題冷藏,這也是一些部門解決難題的慣用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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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學上,稱之為“鴕鳥心理”!
至于到底是故意的逃避,還是確實想不出解決辦法,也只有用人單位最清楚了。
放寬年齡限制,從中央機關開始,逐步推進到基層公務員招考,應該不會一蹴而就。
這個過程需要多久,我們當然不希望時間拖得太長,當然對拖延也會有充足的“思想準備”。
畢竟這不是一兩年的事,只要有一點進步,都算是一種成功。
對此,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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