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福建省河長制辦公室、省水利廳、省發改委和省財政廳聯合下發《關于推動福建省河湖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各地積極探索建立健全河湖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助推全面建設八閩幸福河湖走深走實,成為全國首個出臺河湖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指導意見的省份。
《意見》按照福建省委十一屆七次全會部署,提出深化生態省和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圍繞“機制活、產業優、百姓富、生態美”新福建建設目標,以幸福河湖建設為抓手,聚焦河湖生態產品價值實現關鍵環節,建立健全河湖生態產品基礎調查、認證體系、培育轉化、長效機制等體系,推動河湖生態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發展優勢。
《意見》總體要求,到2027年,建立完善全省河湖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的制度框架和政策體系,基本建成覆蓋河湖生態產品調查檢測體系、價值核算評估機制、經營開發模式、保護補償制度的完整閉環系統,河湖生態產品交易市場初步形成,創新打造一批可復制推廣的河湖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樣板;到2030年,深化具有省域特色的河湖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實現河湖生態產品全范圍轉化,全鏈條增值、全域化應用,形成河湖生態價值轉化與水利高質量發展深度融合的新格局。
《意見》明確了要開展的主要工作任務。
在夯實河湖生態產品基礎調查方面,要全面摸清全省河湖生態產品底數,形成目錄清單,搭建數字化平臺,實現數據動態管理;同時,要探索不同類型河湖生態產品價值核算方法,推動核算結果在生態保護補償、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經營開發融資、生態資源權益交易、綠色銀行等的應用。
在認證體系方面,要構建具有福建特色的河湖產品評價體系。鼓勵各類市場主體評價或第三方合格評定,以此為基礎,打造具有福建特色的河湖生態產品公用品牌,構建“區域河湖公用品牌+企業品牌+產品品牌”三級體系。同時建立從價值核算、產品評價、品牌賦能、開發交易及運維管養的全鏈條標準化體系和質量追溯體系,建立交易流通全過程監督體系。
在培育與轉化方面,要探索河湖水域岸線空間適度利用,培育生態農業與特色農產品,助推生態旅游與休閑康養,推動河湖文化遺產開發與保護,鼓勵開展河湖生態產品抵質押融資。
《意見》還規范了河湖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操作規程。從河湖生態資源確權普查,河湖生態價值評價和核算,國企收儲與規劃,公開河湖生態產品基本信息,掛牌交易、簽約備案,河湖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推進,到最后的保障措施,每一個環節都做了周密、規范的部署和設定。
《意見》要求,各地要積極探索構建政府主導、市場主體、公眾參與的共建共享平臺,推動組建流域性河湖生態產業聯盟,完善基于生態權益分配的社會共治體系,實現河湖保護與生態產品價值轉化的良性互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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