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形內卷,為什么提這個話題?
拭看如今律師圈新現象:
1,自媒體視頻或直播領域,有了一定粉絲量的律師與mcn深度綁定,從最初的同質洗稿,到后來的業外創意直播、帶貨,儼然成了舉著律師招牌的追粉逐利商人…
2,話題選題采取過度標新立異吸附社會熱點的差異化營銷,貌似什么熱點社會新聞都要生拉硬扯到所謂的法律評價,生活語言說不明白的偽解讀性法言法語大行其道…
3,熱衷于案源競爭、低價獲客,以創收或逐利為工作取向,商人實體裹挾著法律人的羸弱靈魂,有幾分精力顧慮案件?更不要提《律師法》定位的律師職業價值與使命,名利雙收取代了為合法利益服務…
4,從衣著工具,到辦公交通,再到活動場景,自媒體打卡處處透視著愛慕虛榮、貪圖名利,除了一心逐利,其他以律師身份攀附組織或平臺的目標在于貼牌、加標簽,進一步為脫離職業人的名利雙收服務…
5,對外虛假宣傳、對內人浮于事,于人于己相較于對委托事務得過且過者愈多,在乎自己私利遠大于在意職業本心與客戶利益,生動體現了拓客價值遠大于客戶價值…
6,從一而持地為穩定自體的基本收入而鏈接推廣法律顧問業務,以法律風險防范的名義豪奪嚴肅系統的合規管理服務,反而從來不自省吾身是否規范執業,在違規的從業路上以己之智行動讓別人合規的事…
很多律師,尤其新入行二三五年律師(投訴案例),生活環境使然,經濟利益向內看(自私),息事合規向外看(利己),與法定律師職業定位相去愈遠…
律師行業的異形內卷,已經到了一個比較嚴重的程度,已經影響到行業的健康發展,再律師隊伍日益龐大的快速發展階段,期待整風運動盡快嚴肅到來…
我認為,律師合規、合規執業,則法律社會服務合規,則有益于建設法治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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