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李榮浩怒斥單依純強行侵權風波持續發酵,三篇小作文讓單依純的回應顯得草率且欠缺誠意。而相關話題直接霸榜熱搜榜單,引發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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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看李榮浩的維權文,每一篇都戳中要害,讓單依純及團隊避無可避侵權問題,不僅表明了自己婉拒單依純演唱會翻唱授權請求,還曬了中國著作權協會的“未就《李白》發放任何授權”的確認郵件,不讓對方糊弄侵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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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當李榮浩被另一個音樂人吳向飛質疑侵權時,他大方支持對方的質問,并向對方索要具體的演出時間等,表示若自己是責任人主體一定公開賠償道歉,絕不推辭任何后果。這般真誠與單依純形成了強烈對比,侵權與否是是非題,不需要模棱兩可的說辭。之后吳向飛卻選擇了回避,似乎沒想到本人會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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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李榮浩并不是軟柿子,他再次發文回應吳向飛,不給任何模糊空間。多次要求對方徹查清楚版權問題,不然讓他掛熱搜不公平,而如果公開討伐是誤會一場,要求吳向飛公開道歉,畢竟轉發都過萬了影響力太大,自己跟律師都等著他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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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也不怪李榮浩如此剛硬,畢竟他的維權熱搜熱度都不如吳飛要他道歉的熱搜熱度高,很難不懷疑是被拿來擋槍了。此時,證明自身版權干凈才有利于維權。
不過,盡管吳向飛沒有曬出侵權證據,不少網友已經幫李榮浩整理好了不侵權證據。其一稱李榮浩演唱這首歌的時候,吳向飛還在環球工作,這是他與環球公司間的版權糾紛,跟李榮浩無關。其二李榮浩演唱行為是公益項目,并非商業性質,無需支付版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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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單依純的侵權行為,專業律師根據李榮浩的控訴進行了詳細解讀,指出單依純方知道在《歌手》的演唱版權是單次行為,于是申請了二次翻唱授權,結果單依純無版權強行翻唱就是一個確定性的侵權行為,而且很可能是惡意的。
律師表示所有商演類翻唱均需獲得原版版權人授權,否則即為侵權。侵權方不僅需要賠禮道歉、賠償損失,還要承擔版權方維權產生的相關費用。根據法律規定,賠償費用包括權利人的實際損失和侵權人的違法所得,其中情節嚴重的還可能會比原始賠償費用高一倍低于五倍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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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還強調,盡管單依純公開致歉,但并不能改變侵權行為的法律定性。而且這起侵權案責任方有單依純、經紀團隊和演出組織者,屬于共同侵權,都需要擔責。由于單依純方明知故犯,律師表示屬于主觀惡意故意侵權行為,且屬于商業性質侵權,影響很大,法律上會加重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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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查詢發現單依純經紀公司在去年7月曾申請注冊“如何呢”、“又能怎”商標,同年9月均被駁回。這兩句詞是她改編《李白》中的用詞,成為梗后走紅,由此可見,李榮浩真的忍了很久,自己的經典曲目二創出圈并不是好評而是樂子,翻唱人還一次次挑釁演唱,不給授權還強行侵權,簡直是欺人太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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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當天單依純演唱會就沒有再繼續演唱《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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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依純侵權這事兒不是小事,李榮浩公開維權對樂壇有積極意義,希望單依純方能夠正面回應侵權問題,不要試圖模糊侵權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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