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提級巡視!省委書記動員部署,巡視組即將進駐)
據《山西日報》消息,4月15日,山西全省巡視巡察工作會議暨十二屆省委第九輪巡視動員部署會在太原召開。山西省委書記唐登杰出席并講話。
巡視巡察是黨中央推進黨的自我革命、全面從嚴治黨的戰略性制度安排。
今年是完成十二屆山西省委巡視全覆蓋任務的收官之年。《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明確,黨的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委員會實行巡視制度,設立巡視機構,在一屆任期內,對所管理的地方、部門、企事業單位黨組織實現巡視全覆蓋。
此前,十二屆山西省委已開展了八輪巡視。其中,第一輪巡視于2022年4月啟動,第二輪至第八輪巡視啟動的時間分別是在2022年9月、2023年2月、2023年8月、2024年3月、2024年10月、2025年4月和2025年9月。
每次巡視的對象各不相同,包括省管單位黨組織、縣(市、區)、醫院、國有企業、高校等。
第一輪:對30個省管單位黨組織開展常規巡視,對晉能控股集團黨委、焦煤集團黨委開展機動式巡視。
第二輪:對17個省直單位黨組織開展常規巡視,對3家省屬國有企業黨委開展機動式巡視。
第三輪:對30個縣區開展常規巡視,對3家省屬國有企業黨委開展機動式巡視。
第四輪:對28個縣開展常規巡視,對3家省屬國有企業黨委開展機動巡視。
第五輪:對5個市及所轄10個縣(市、區)開展常規巡視,對22所高校開展常規巡視,對6家省屬國有企業開展機動巡視。
第六輪:對3個市及所轄9個縣(市、區)開展常規巡視;對17所省管高校黨委開展常規巡視;對省國資委黨委開展常規巡視,對2戶省屬骨干企業黨委及6戶文化類企業黨委開展機動巡視。
第七輪:對3個設區市和40個縣(市、區)開展常規巡視。
第八輪:對25個單位黨組織和4個醫院黨組織開展常規巡視;對4個開發區黨組織開展提級巡視。
本輪巡視是山西省委今年首次開展巡視。
據介紹,巡視共安排15個巡視組,對27個省直單位黨組織和3個廳局監管企業黨組織開展常規巡視,同時對9個市級黨委管理的開發區黨組織開展提級巡視。
一個細節是,本輪巡視除了有常規巡視,還有提級巡視,這也是繼第八輪巡視之后,山西省委再度采取提級巡視。
開展巡視工作的黨組織一般根據干部管理權限和黨組織隸屬關系,對所管理的下一級黨組織開展巡視。必要時,也可以直接對下一級黨組織管理的黨組織開展提級巡視。
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對開展提級巡視作出規定——開展巡視工作的黨組織根據工作需要,采取常規巡視、專項巡視、機動巡視、“回頭看”等方式組織開展巡視監督,必要時可以提級巡視。
提級巡視,意味著對下監督更有力度、更具權威,增強了震懾力、穿透力。
如何選擇提級巡視的對象呢?
2024年,《中國紀檢監察雜志》曾解讀,開展提級巡視要堅持實事求是、穩中求進。在對象選擇上,要綜合各方面情況,精準確定,比如,主要負責人為開展提級巡視的黨組織管理、其他班子成員由下一級黨組織管理的單位,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腐敗問題易發多發的單位,干部群眾反映強烈或發生重大輿情造成惡劣影響的單位,等等。
山西省委第八輪、第九輪巡視中,被提級巡視的都是開發區黨組織。
開發區不屬于行政區,而是經濟功能區,開發區作為一個地方經濟發展的“特區”,與其他區域相比,優惠政策多、工程項目多、資金多、開發的土地多、自由裁量權大,在這種情況下,“發展高地”極易成為“腐敗洼地”。
山西4月15日召開的動員部署會提出了多個要求,包括聚焦“兩個維護”根本政治任務、把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作為巡視的重點內容等。
會議提到,推動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干部高標準嚴要求開展學習教育,有力有效解決政績觀偏差和錯位問題,真正做到立黨為公、為民造福、科學決策、真抓實干。
要緊扣被巡視黨組織職能責任與主責主業,聚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與監督責任落實,圍繞領導班子、干部人才隊伍以及基層黨組織建設情況,堅持嚴的基調,強化問題導向,切實做實精準監督、有效監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