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員王珍珍
近日,據媒體報道,薛之謙前女友李雨桐在今年3月,通過網絡公開對方手機號、身份證號等個人信息,導致薛之謙及其家人頻繁遭到騷擾,就連未成年孩子的信息也被牽扯進來,擴散不止。最終,李雨桐被北京朝陽警方處以行政拘留十日。
據此前報道,3月2日晚,李雨桐曾在微博發文,指出相關情感糾紛與自身遭遇,相關話題迅速引發熱議、登上熱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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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她從網上發聲,升級為直接曝光他人隱私的“開盒”報復,行為性質徹底越界。情侶間存在情感糾葛可以理解,但以此為由泄露他人隱私,甚至牽連了無辜的孩子,已然觸碰法律紅線。
在現實中,因為私人恩怨在網上曝光他人隱私泄憤的現象并不少見。不少人誤以為自己占理就可以隨意報復,加之以往類似事件多是刪帖道歉了事,導致想要選擇這么做的人普遍對由此產生的法律后果缺乏足夠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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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雨桐被行拘10天這起案件警示大家:情感上的是非對錯,不能成為侵犯他人隱私的理由。維權可以有情緒,但不能也不該用違法的方式宣泄。
網絡平臺不是私人泄憤場,任何人都不能以報復為目的隨意泄露他人隱私,否則必將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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