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底市、漣源市紀委監委應當對漣源市全域校車兩次招投標活動進行全面調查,發現企業圍標串標,公職人員腐敗行為的要立案審查,嚴肅追責。
近日,湖南省婁底漣源市一起涉及約每年2500萬元的全域校車服務采購項目,接連被實名舉報存在違法違規操作。舉報人、長沙市漣源商會成員劉燦向《陳勇評論》反映,該項目在第一次被查出違規并廢標后,第二次招標依然故技重施,且有關方面對依法抽取異地評委等正當要求置之不理。
2025年6月30日,受漣源市招商引資政策感召,劉燦應邀回鄉洽談全域校車項目投資事宜。2025年7月25日,漣源市教育局以公開招標方式啟動漣源市全域校車服務采購項目,項目預算第一年2525.56萬元,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第一次招標于2025年8月21日開標。舉報人劉燦認為該項目存在圍標串標、約定中標人等違法行為,隨后向當地紀委實名舉報。
經漣源市公安局經偵大隊及漣源市政府采購辦調查認定,該項目第一次招標確實存在違規行為。漣源市財政局于2025年10月15日發布終止公告,確認項目因“出現影響采購公正的違法、違規行為”而被廢標。
2025年10月3日,漣源市財政局出具行政處理決定書(漣財行理〔2025〕29號),經調查認定第一次招標存在以下違規事實:
六家中標公司的投標文件封面及標書中均未按規定寫明所投包號;漣源市星程、智捷、騰航三家公司系在同一人授意下成立并完成投標,存在影響采購公正的情形;另有五家公司或存在類似情形,或無實際履約能力。
2025年12月12日,業主方漣源市教育局重啟第二次招標(采購編號:漣源財采計〔2025〕0148)。2026年1月6日開標,1月7日中標結果公布:中標方為護航、騰宇、湘逸、恒譽、智博、旺通六家公司,劉燦指出,該中標過程仍然存在著諸多違規違法行為。
劉燦所具舉報信中詳細列舉了第二次招標中多家公司的關聯關系。其中護航校車公司和智博校車公司系第一次招標過程中被認定為違規操作公司原班人馬新設的公司,且多家公司共用剛成立的漣源市鑫鵬勞務有限公司,存在圍標串標之嫌。
此外,舉報人發現:衡陽市珠暉區朝暉校車服務有限公司與郴州藍博旺校車服務有限公司在包4的投標報價完全一致,均為3959010.00元;郴州藍博旺校車服務有限公司與沅陵縣創佳校車服務有限公司在包5的投標報價也完全一致,均為4195197.00元。(見下圖開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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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規定,不同投標人的投標報價呈規律性差異,應視為投標人串通投標。但2026年2月13日,漣源市財政局在《投訴處理決定書》中以“投訴人未提供確鑿證據線索”為由駁回舉報。
舉報人同時反映,按照《湖南省政府采購項目遠程異地評審暫行管理辦法》(湘財購〔2025〕13號)第四條規定,采購預算金額1000萬元(含)以上的服務項目,應當采用遠程異地評審。該辦法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而漣源市全域校車項目預算遠超1000萬元,依法應抽取異地評委。
然而,在第二次招標前,舉報人多次向教育局和政府采購辦提出抽取異地評委的要求,均未獲正面回應:
2025年12月24日,劉燦與漣源市政府采購辦主任彭娟的聊天記錄顯示,彭娟在收到對評委選取方式的質疑時回應稱:“已向業主反饋。”
2026年1月5日,劉燦再次向漣源市教育局局長陽克之發短信對評委選取方式表達質疑,陽克之卻回復稱:“評委的選取跟業主單位沒有任何關系,由交易中心依法依程序確定,交易中心選什么地方的評委,我局不干預不參加,我局不委派評委,不參與評委的選取。”
政府采購辦稱將向業主反饋,業主則稱不參與評委的選取,雙方說法不一。而漣源市財政局《投訴處理決定書》中則答復稱“婁底市暫未建立遠程異地評審系統”,因此無法執行。
劉燦對此強烈質疑:為何不到湖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招標?其認為這是故意規避《湖南省政府采購項目遠程異地評審暫行管理辦法》(湘財購〔2025〕13號)第四條規定的借口。
劉燦還指出,漣源市騰宇校車服務有限公司在第一次投標中已因“存在影響采購公正的行為”而導致廢標。第二次招標時應不具備中標資格,然而該公司仍順利中標。劉燦質疑:該違規參與投標的公司為何還能繼續在第二次招標中順利中標?
舉報人反映,漣源市騰宇校車服務有限公司在第一次投標文件《中小企業聲明函》中填報從業人員50人、營業收入427.8萬元、資產總額498.67萬元;在第二次投標文件中,填報從業人員36人、營業收入427.8萬元、資產總額498.67萬元。從業人員減少14人,但營業收入和資產總額數據卻完全相同,舉報人認為這不符合常理,存在投標文件造假嫌疑。(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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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燦說,2025年7月受政府招商引資感召回到漣源后,他按照領導的指示購買了部分新車,并交付了20萬元定金。然而在招標中,業主方卻設置了“需要車輛行駛證”等門檻,導致自己新購的車輛因來不及辦理行駛證而無法參與評標。
劉燦稱,目前共有68輛新舊校車閑置在漣源,已購車輛折舊損失巨大,20萬元新車定金因未提車被廠家沒收,廠家已準備起訴。劉燦認為,按正常程序應當是“先中標、再買車”,教育局和校車辦明知訂車需要45天、還需7天調試運營,卻不提前安排招標,屬工作失職,致使舉報人蒙受重大經濟損失,多輛全新校車擱置停擺。(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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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燦稱自2025年8月首次舉報以來,先后向漣源市教育局、政府采購辦、校車辦、漣源市紀委、婁底市紀委、婁底市營商環境辦等多個部門反映情況,但各部門之間相互推諉,無實質進展。
2026年2月,漣源市財政局針對劉燦的舉報作出處理決定。投訴處理決定書(漣財購處〔2026〕1號)認定:關于騰宇公司不具備投標資格的投訴不成立;關于騰宇公司提供虛假材料的投訴不成立;關于朝暉、藍博旺、創佳三家公司串通投標的投訴不成立;關于評委抽取違規的投訴不成立,全部予以駁回。
《陳勇評論》認為,漣源市教育局全域校車的招投標活動存在著圍標串標等違法行為的典型特征。其中第一次已經被漣源市財政局予以了認定,采取了廢標處理。但是,令人難以理解的是,圍標串標的違法企業竟然沒有一家受到行政處罰,這實際上就是縱容了企業繼續進行第二次違法操作。
第二次招投標,依然是出現六家公司各投一包、各中一包的局面,中標的還是第一次投標后,重新改頭換面的那幾家公司。而被認定在第一次投標中違規操作的漣源市騰宇校車服務有限公司仍然以原公司再次“奇跡”中標。難以排除人為操作結果的嫌疑。
第二次招投標開標時,衡陽市珠暉區朝暉校車服務有限公司與郴州藍博旺校車服務有限公司在包4的投標報價完全一致,郴州藍博旺校車服務有限公司與沅陵縣創佳校車服務有限公司在包5的投標報價也完全一致。
這已經明確指向了投標人涉嫌存在串通投標違法行為,但被中標公司、招標代理公司回復為舉報人未參與包4、包5的投標,所以沒有投訴質疑的資格;而漣源市財政局亦以“投訴人未提供確鑿證據線索”為由駁回舉報,這是赤裸裸地無視問題。
更為嚴重的是,舉報人多次要求漣源市政府采購辦、漣源市教育局依法依規使用異地評委參與招標,但被漣源市財政局答復稱“婁底市暫未建立遠程異地評審系統”為由而無法執行。
值得一提的是,《湖南省政府采購項目遠程異地評審暫行管理辦法》(湘財購〔2025〕13號)已經在2025年7月1日起施行,婁底市近一年時間內沒有建立遠程異地評審系統,本身就已經構成了違規操作,充當了招投標領域腐敗利益的保護傘。
《陳勇評論》認為,婁底市、漣源市紀委監委應當對漣源市全域校車兩次招投標活動進行全面調查,對在第一次投標中已經確認圍標串標的違法企業要嚴肅懲戒,對第二次涉嫌圍標串標的企業進行深入調查,確認違法的要依法廢除其中標資格,其中發現公職人員腐敗行為的要立案審查,嚴肅追責。
漣源市技術監督、交通運輸等部門要對全域內二百多輛校車的車況、運行管理進行全面檢查評估,發現存在安全問題的一律要進行整改,對于不具備實際履約能力、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企業要一律責令退出市場,確保漣源市8624名使用校車中小學生的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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