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穎莎在世界杯結束之后又收獲了新的代言,賀曉龍對此也做出了點評。在他看來,現在的孫穎莎是網紅性質的代言,和明星代言的品牌是完全不同的。二者有兩處不同之處,第一是品牌的檔次,第二明星看重的是品牌推廣,選擇網紅看中的是短期的銷量。孫穎莎的粉絲數量確實非常龐大,基本上99%的都是以女生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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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去現場給孫穎莎加油助威的幾乎很少,孫穎莎代言的品牌也是以女性群體為主。賀曉龍之所以認為明星跟網紅之間代言有區別就在于,明星代言的品牌并不是以銷量為主,而是以品牌價值為主,彰顯的是一種含金量更高的軟實力。
就拿鄭欽文為例,作為奧運會冠軍,現在在國內體育女選手當中確實是頂級的代言實力。賀曉龍要表達的意思是,可能雖然網紅跟鄭欽文這樣的明星選手都同樣代言同一款產品,可是代言的價格是不一樣。鄭欽文代言迪奧這個品牌,一年的代言費是1000萬美元,折合人民幣70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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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乒聯一年的年收入差不多是5000萬美元左右,C羅、梅西這兩人一年的代言費就差不多一億美元。從這一點上就能看出,乒乓球項目跟大球項目之間的差距還是很大。C羅、梅西這些國際巨星就算代言的是和孫穎莎一樣的品牌,代言費也會更高。
這就是不同體育項目上的溢出價值,代言費的高低體現出的就是體育項目的影響力。鄭欽文目前不光在國內女選手當中的代言是最高的,男選手與之相比也是有明顯差距。她代言一個霸王奶茶的快消品,三年合同是300萬美元,折合人民幣21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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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手的代言費高,不就意味著品牌價值高嗎?其實孫穎莎也代言過手機品牌,鄭欽文代言的vivo手機,四年8000萬人民幣。她也和孫穎莎一樣代言伊利,三年合同是5000萬人民幣。鄭欽文代言的麥當勞,每年是1000萬人民幣。代言的勞力士五年3000萬美元,折合人民幣2.1億。
鄭欽文代言的耐克一年約500萬美元,奧迪六年合同,差不多是2000萬美元,折合1.4億人民幣。她也被球迷稱作是吸金女王,打球是副業,代言是主業。當然這是一句玩笑話,從而能夠看出她確實在國內是頂尖的明星級代言水平。鄭欽文目前來看還不是國際巨星,若是成為國際巨星代言費用還會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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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欽文還比較年輕,今年才23歲比孫穎莎還要小兩歲。她的職業生涯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有著很大的上升空間。其實國內有很多品牌希望找她代言,鄭欽文是目前國內實力最強的網球運動員,她如果代言某個品牌,那確實能夠提升這個品牌的價值,產生很大的產品附加值,產品都是以質取勝,不單純比拼銷量。
這就是網球項目上的綜合影響力的具體體現,合作的雙方是共同尋找彼此的價值。孫穎莎確實是乒乓球項目上的頂尖選手,也是國乒的人氣之王。在整個中國體壇上,也是最受球迷歡迎的選手。賀曉龍表達的意思是,孫穎莎在代言品牌上也要向明星級的選手靠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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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其代言的品牌是以快消品為主,如果她代言的快消品能像明星代言的快消品那樣賣一杯的價格,等于以前賣十杯的價格,這樣一來品牌價值就會得到體現。孫穎莎也是有這個潛力的,剛剛國際乒聯將她認證為超級巨星,希望孫穎莎能夠在賽場之外代言的品牌也得到更大的價值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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