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者按:本文編譯自2026年4月16日發布在《軍隊鑒定》網站上的題為《塞爾維亞準備采購新的防空系統,中國可能提供幫助》的文章,部分內容有刪改。 此文中有大量情況與事實不符的地方,請各位讀者自行甄別。編譯此文,只為參考,同時向大家提供外媒的看法,并不代表譯者同意或者證實其觀點與消息。 由于譯者水平不足,文章中可能出現的錯誤請各位讀者多加指正。
塞爾維亞可能正在準備采購新的防空系統,塞爾維亞總統亞歷山大·武契奇宣布即將簽訂國防合同,目標是加強該國的多層次防御網絡。
此次計劃采購的裝備可能來自中國,希望擴大導彈覆蓋范圍,增強低空攔截能力,并提升對不斷演變的區域威脅的整體威懾力。2026年4月15日的公告發布之際,正值塞爾維亞加強了與其現有中國提供的HQ-22和HQ-17AE系統相關的軍事后勤活動。據國外軍事觀察者報道,這是塞爾維亞更廣泛的現代化計劃的一部分。該計劃能夠彌補防空系統覆蓋范圍的不足,增強綜合防空韌性,并提升塞爾維亞在不斷變化的巴爾干安全環境中應對飽和攻擊和復雜空中威脅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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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爾維亞現役的FK-3防空導彈是中國HQ-22導彈的外銷型號。
2026年4月15日,塞爾維亞總統亞歷山大·武契奇表示,與2026年1月相比,現在的安全形勢變得更加復雜,并將這一變化直接歸因于薩格勒布-地拉那-普里什蒂納聯盟的進一步運作。他還宣布,塞爾維亞將在未來幾天簽署一些非常重要的武器和軍事裝備合同,但并未透露系統類型、供應商或合同金額。作為加強威懾和擴展多層防空體系(整合導彈系統、電子戰資產和遠程監視能力)的更廣泛努力的一部分,大規模采購訂單已經啟動。
據 國外軍事觀察者 稱,這些合同很可能側重于采購額外的防空系統,其中可能包括中國制造的系統。這一推測基于兩個顯而易見的因素:塞爾維亞現有的中國地對空導彈庫存,以及連接烏魯木齊和塞爾維亞的持續軍事空運活動。迄今為止,尚未有官方確認這些未來合同與中國或任何特定導彈系統之間存在直接聯系。 國外軍事觀察者 提出的已公布合同與當前后勤活動之間的分析關聯,是基于此前與中國系統交付相關的采購周期和空運模式之間的一致性,由此推斷塞爾維亞正在準備后續采購中國防空裝備。
其推斷的類別包括:增購HQ-22中程防空導彈系統以擴大作戰范圍;增加HQ-17AE短程防空系統以加強點防御和低空攔截能力;或增購雷達或電子戰組件以提升目標捕獲能力和整個防空網絡的系統集成度。這種解讀的優勢在于,它依賴于塞爾維亞現役武器中已存在的中國武器系統,以及與早期交付階段相符的后勤保障模式。然而,由于缺乏圖像、合同披露或官方確認,這種推斷難以證實,因此該評估仍停留在概率框架內,而非已核實的采購結果。
支持此項評估的后勤證據主要集中在埃及空軍一架注冊號為SU-BTY的伊爾-76MF運輸機的多次飛行記錄上。自2025年以來,該飛機一直沿一條固定的航線往返于埃及、中國西部城市烏魯木齊、阿聯酋和塞爾維亞巴塔伊尼察空軍基地之間。2026年1月至4月期間,該飛機多次按照相同的航線模式飛行,包括從埃及起飛、進入中國領空并關閉應答器、隨后重新出現在阿聯酋上空,最終抵達塞爾維亞。具體時間線包括4月7日起飛,經停烏魯木齊,4月11日返回中東,4月12日抵達巴塔伊尼察,與此前幾個月的飛行路線記錄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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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軍事觀察者觀察到的注冊號為SU-BTY的伊爾-76MF運輸機。
根據這一模型,該走廊的反復使用表明烏魯木齊是軍事貨物運輸的中轉樞紐;埃及和阿聯酋的參與引入了中間節點,降低了貨物來源和運輸路線的直接可追溯性;超過一年的長期重復使用相同的飛行路線表明,存在一種可持續的物流機制,能夠支持高價值國防裝備的分階段交付。由于缺乏貨物清單或關于運輸物資的官方披露信息,無法直接識別有效載荷,但路線的一致性、使用軍用重型運輸機以及與中國以往系統交付模式的一致性,都表明存在這樣的機制。
這種后勤模式與中塞兩國已建立的防空合作關系相符。該合作關系始于2020年至2022年間塞爾維亞采購FK-3系統,該系統是HQ-22的出口型。據估計,此次采購的四套導彈系統標志著中國地對空導彈系統首次在北約體系之外的歐洲地區部署。隨后,塞爾維亞又采購了HQ-17AE近程導彈系統,用于攔截巡航導彈和無人機等低空威脅。這些中國導彈系統與西方提供的雷達設備相集成,其中包括四套泰雷茲GM400α遠程雷達系統和約六套GM200中程雷達系統。
這形成了一個混合型一體化防空系統,其中中國提供導彈系統和相關火控雷達,歐洲供應商提供預警和監視層,從而構建了一個非北約框架下的架構,將多種技術標準整合到一個統一的作戰框架內。除防空領域外,中塞兩國在2019年后的防務合作也進一步拓展,包括采購CH-92A武裝無人機及相關地面控制基礎設施,以及在偵察和打擊無人機作戰方面開展更廣泛的合作,包括培訓、技術支持和與現有指揮結構的整合。
這種合作存在于塞爾維亞的多渠道采購戰略框架內,塞爾維亞同時從法國(包括“ 陣風 ”戰斗機)、以色列(包括無人機和PULS等火炮系統)以及歐洲供應商(例如空客運輸機)采購系統。與中國的合作特點是政治因素較少、交付時間靈活,并利用涉及埃及和阿聯酋等第三國的間接物流通道,這表明其采用了一種受控且謹慎的轉移機制,該機制嵌入在更廣泛的經濟和戰略伙伴關系框架內。
塞爾維亞目前的防空裝備構成了評估采購驅動因素的基準,其中包括約4套中國制造的HQ-22或FK-3中程防空導彈系統和2套HQ-17AE短程防空導彈系統,一套俄羅斯制造的“鎧甲-S1”防空系統(另有2套已訂購),以及一些蘇聯時期遺留下來的防空系統,包括5套S-125“涅瓦河”防空導彈系統和3套已完成現代化改造的2K12“庫布”防空導彈系統。所有這些系統均隸屬于第250防空導彈旅,并由泰雷茲GM400α和GM200雷達系統提供雷達支持。
這種結構構成了一個分層式一體化防空網絡,融合了遠程探測、中程交戰和近程攔截能力。然而,塞爾維亞防空部隊現役裝備中,現代中程導彈系統的數量有限,制約了其火力覆蓋密度和冗余度,導致交戰區域重疊處出現空隙,并限制了其抵御飽和攻擊或協同多軸威脅的能力。這些結構性限制是當前現代化建設的主要驅動力,其中包括需要將中程導彈的覆蓋范圍擴展到目前四個防空連的規模之外,或增加用于關鍵基礎設施點防御的近程導彈系統的數量。
將電子戰能力(例如干擾和對抗措施)整合到防空網絡中是另一個重點,同時還需要改進跨不同來源系統的指揮、控制和傳感器融合,尤其是在中國導彈部隊、俄羅斯短程系統和西方雷達基礎設施并存的情況下。其他驅動因素包括應對低可觀測性無人機系統和精確制導武器等新興威脅的需求,以及在非北約框架內增強互操作性的必要性,所有這些都必須在保持作戰獨立性、不受單一供應商限制的前提下完成。
塞爾維亞繼續以中國為導向進行采購的潛在戰略意義遠不止于技術能力層面,還包括將中國的火控和雷達系統更深入地整合到塞爾維亞的防空體系中,更加依賴中國供應鏈進行維護、備件和升級,以及構建一個與北約標準有所不同但仍兼容部分西方傳感器的混合型綜合防空系統。在區域層面,中程防空覆蓋范圍的擴大增強了塞爾維亞監測并可能對抗其邊界以外空域的能力。然而,由于合同細節尚未公開,即將進行的采購規模和配置仍存在不確定性,因此,可觀察的后勤活動和現有的采購模式成為判斷方向的主要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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