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人民網-河南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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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政策解讀截圖。
人民網鄭州4月17日電 (記者辛靜)4月16日,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進一步穩定房地產市場的通知》涉及公積金貸款政策的解讀,多項利民新政集中落地,大幅降低改善型購房門檻,精準惠及全市購房群眾。
此次新政最受關注的突破,是全面取消公積金貸款次數的限制。新政明確,2026年12月31日前,只要家庭名下無未結清的公積金貸款余額,無論此前使用過幾次公積金貸款,再次購房時,均可按首次貸款政策申請辦理。
這意味著,以往“用過兩次公積金即停貸”的限制被徹底打破,只要貸款結清,換房就能享受首套房優惠,實現公積金領域“認房不認貸”。
新政同步優化住房套數認定標準,鄭州市內購房僅核查擬購住房所在行政區范圍內住房情況,轄區內無房即認定為首套房。例如市民在金水區已有住房,再到管城區購房,只要管城區無房,即可按首套房標準辦理,大幅提升購房靈活性。
值得注意的是,家庭在鄭州行政區域內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無法使用公積金貸款。
利率優惠也再次升級。新政明確,符合條件的改善型住房統一執行首套房利率(5年期以上2.6%)。即2026年12月31日前,無論所購住房為二套還是多套,只要符合公積金申請條件,均可享首套2.6%的利率。
針對多子女家庭(有兩個以上子女,且至少一名未成年),新政加碼專項支持,購買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時,結清上一筆公積金貸款后,額度在首套基礎上上浮20%。目前首套最高額度為130萬元,多子女家庭最高可貸156萬元,同步執行首套房利率。
此外,“商轉公貸款”也參照本次新政執行。這意味著,已辦理商業貸款的家庭,只要符合條件,也可享受本次公積金新政紅利,有效減輕月供壓力。
同日,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再發通知,對借款人年齡上限也做了調整。新政規定,延遲退休的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時,在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前提下,貸款到期時間男性由原來的65歲延長至68歲、女性由原來的60歲延長至63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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