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情況,人死在別人地盤上,家屬不得把天捅個窟窿?但河南濮陽這場命案,安靜得讓人發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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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體拉走,直接送進殯儀館,家屬到場看了一眼,提筆簽字,沒扯皮沒鬧事。這反常的背后,是一個讓人啼笑皆非的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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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號下午,這老哥騎著兩輪電驢,摸到了一個廢棄的提灌站。干啥?偷電纜去賣錢。最絕的是現場留下的那個細節:他把車停得極其講究,車頭直直朝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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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江湖都懂,這叫“預留逃生通道”。他自以為算盤打得精,剪完線,跨上車,一溜煙沒影。可現實結結實實賞了他一記大耳光。他算準了怎么溜,卻沒算準那廢棄的銅線里還藏著要命的電。手剛伸出去,人直接交代了。那輛準備好沖鋒的電動車,成了他這輩子最后的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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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燈滅,最抓馬的其實是家屬的態度。換別的事,哪怕是在外面蹭破點皮,也得找個人討個說法。可“偷東西被電死”這七個字,就像一塊燒紅的烙鐵,直接把家屬的嘴給封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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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咱這種低頭不見抬頭見的鄉土社會,臉面有時候比命還硬。真要跑去廢站鬧賠償,等于把家里這塊遮羞布當著十里八鄉的面撕個粉碎。以后子孫在村里還抬得起頭?所以,那紙“無異議”的火化單,哪是什么深明大義,分明是被憋屈到極點的“斷尾求生”。不鬧,是因為丟不起那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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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靠撈偏門發點小財,結果把命搭進去了,連個正經的死法都沒混上。這世上哪有那么多空子給你鉆?那些看起來不用出力的便宜,底下往往埋著雷。手別亂伸,這不是什么大道理,這是最起碼的保命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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