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廣州4月15日電(記者 張宏) 綠色低碳先行企業將獲得制度紅利;針對生態環境監測數據造假,將實行“雙罰制”,不僅對監測機構最高可罰200萬元,還將“處罰到人”……
即將于2026年8月15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以下簡稱“法典”)對上述問題作出相關規定。
武漢大學法學院院長、中國法學會常務理事秦天寶表示,法典在法律層面確立了碳排放權交易制度,將碳排放權交易制度法定化,明確納入重點排放單位的履約主體責任,不按時足量履約即為違法行為。碳資產已不再僅是企業履責的“緊箍咒”,而將變成與資金、技術并列的核心生產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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