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音足夠大眾嗎?國際版本
為什么到2026年了,還有這么多人覺得電音是“小眾音樂”呢?好,你等等再去跟你的網友們、網易云音樂路人們、抖音路人、小紅書路人們、視頻號路人們爭論。不急。現在,我們先來說說國際上的情況,以免你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疼的不是腳,而是臉。
![]()
圖片來自福布斯 圖片版權屬于原主
在國際范圍內,主流的電音很早就已經可以跟流行樂平起平坐了。像大家都知道的“棉花糖”Marshmello、“艾倫走路人”Alan Walker、“大衛褲衩”David Guetta等頭部頂流藝人,在全網、全平臺都有超過1億的粉絲數據,單個SNS社交網絡粉絲數就已經超過5000萬!
![]()
圖片來自格萊美 圖片版權屬于原主
但剛才舉到的Marshmello、Alan Walker、David Guetta或者其它EDM頂流例子,不是唯獨的、少數的例子。大家很熟悉的Skrillex、Martin Garrix、Alok等頂流,也都在全球范圍社交網絡聚合幾千萬粉絲。單Instagram超3000萬粉絲的DJ/Producers就有不少!
![]()
圖片來自Youtube Music 圖片版權屬于原主
上述作為“比如”“舉個例子”的DJ/Producers,不僅僅在社交媒體和音頻流媒體的粉絲數方面,達到了上億粉絲級別、幾千萬粉絲級別、全網超5000萬粉絲,單個平臺“優”甚至“遠超”3000萬粉絲級別,他們的音樂作品播放量也都在幾十億到幾百億之間,其熱度、大眾程度、受歡迎程度、普及程度是絕對可以跟流行樂的頂流平起平坐的;甚至播放量海超后者。
![]()
圖片來自白胡子死后世界最強生物/白胡子死后他被稱作實質性世界最強男人:凱多 圖片版權屬于原主
在那些最頭部的、上億粉絲的三個例子(Marshmello/Alan Walker/David Guetta及更多),全網超8000萬粉絲的其它例子(Skrillex/Martin Garrix/Alok/The Chainsmokers及更多)之后,再最后舉個大家已經覺得過氣、中國這很多Ravers不覺得他很頭部、很大牌、能夠達到壓軸~壓臺級的例子,Steve Aoki,他在全網也有優5600萬訂閱者。
![]()
圖片來自格萊美 圖片版權屬于原主
電音足夠大眾嗎?國內/本土版本
不過,話又說回來了。國際上電音有多火、多么能夠跟流行樂平起平坐、甚至可以輕而易舉地手擒J-Pop、腳踏K-Pop、撞飛C-Pop,在中國,電音都遠遠沒有達到這種受歡迎等級、大眾等級,可以火到跟任何流行的巨星掰手腕。只是說“小眾哥”“小眾音樂”還是有點過分了。
![]()
圖片來自Shore Fire Media 圖片版權屬于原主
電音在中國的受眾水平是怎么樣的呢?這么說吧。世界上擁有幾千萬粉絲、上億粉絲、粉絲數據,音樂流媒體播放量,演出Slot,六邊形的方方面面人氣,受歡迎程度,普及程度,一切的一切認知度都能跟流行樂巨星打個平手的那些人,放在中國,也就算是“還可以”而已。
![]()
圖片來自EDM.Com Media 圖片版權屬于原主
大部分上述“表態”的幾千萬追隨者、上億追隨者的DJ/音樂制作人/電子樂藝術家(藝人/Artist),在中國的粉絲數據都大概是在幾十萬的水平,大部分在20到30萬粉絲梯隊,優中國本土的中小音樂人;音樂播放量大部分也是在幾億水準,難以達到幾十億、幾百億梯隊。
![]()
圖片來自Bebe Rexha Wikia Bebe Rexha Wikia - Fandom 圖片版權屬于原主
既然,連幾千萬粉絲、幾億粉絲的DJ/制作人超級巨星們,都在中國這個好多人到2026年4月14日還是不知道DJ只是一種職業類型,從來都不是一種音樂類型、音樂版本、音樂改編、音樂Remix、音樂二創、音樂后綴、音樂括弧的市場/產業下,只能算得上中國“這塊”的小明星,那腰部梯隊的國際DJ/制作人們呢?可想而知,更不可能在中國電音產業舉大旗。
![]()
圖片來自EDM創始人(教父/神父)David Guetta@Resident Advisor 圖片版權屬于原主
大部分在國際上有幾十萬粉絲,幾百萬粉絲的中小明星DJ、音樂制作人們,包括電子音樂資訊旗下電子音樂資訊Events,同公司的Code Future Events自己花錢請過的Or承辦過的那些案例,在中國全部平臺加起來也只有幾萬個粉絲,甚至幾千個粉絲,音樂播放量也只有幾千萬次的水準。
![]()
圖片來自EDM創始人(教父/神父)David Guetta@Rolling Stone 圖片版權屬于原主
綜上可得出結論,電音在國際范圍內跟“小眾哥”“小眾音樂”就根本不沾邊,尤其是主流的電音、主流的舞曲,和在2010誕生的狹義EDM(恒=非字面EDM),早早地就已經是特別大眾化的音樂大世界了。
![]()
圖片來自格萊美 圖片版權屬于原主
除了一部分比較Underground的流派外,“電音大體”“舞曲大體”的整體統稱是不小眾的,甚至可以說是無比大眾,無比受歡迎,能夠完全跟流行樂打成5-5開的。只是說,在中國,這些“電音大體”“舞曲大體”還沒得到真正意義上的:正確普及,所以受眾量中規中矩——既不算很大眾,但也稱不上很小眾:還需要很長時間的共同孵化,才能跟國際接軌。
![]()
![]()
圖片來自DJ Mag | Dirtyphonics DJ Mag 圖片版權屬于原主
文章版權歸電子音樂資訊上屬運營公司品牌方所有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