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光業律師事務所吳欣航律師代理的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在河南省安陽市北關區人民法院順利審結,成功為當事人追回被拖欠的借款本金84000元,并由被告承擔全部訴訟及保全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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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顧
原告與被告原系戀愛關系。戀愛期間,被告多次向原告借款未還。2024年9月,被告安排原告辦理貸款后出借給被告,當日被告出具借條,確認欠款106000元,約定2025年9月8日前還清。此后被告僅還款22000元,尚欠84000元。原告多次催討無果,遂委托北京光業律師事務所吳欣航律師提起訴訟。
法院審理
河南省安陽市北關區人民法院于2025年8月11日立案后,依法適用小額程序,于2025年9月1日公開開庭審理。被告經法院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審理。
經審理查明,原、被告之間的借貸關系真實存在,被告出具的借條系其真實意思表示,內容不違反法律法規的禁止性規定,合法有效。原告提供了借條、微信聊天記錄、轉賬憑證、貸款截圖等充分證據,形成完整證據鏈。
最終,法院作出判決:
被告于判決生效后十日內償還原告借款84000元;
案件受理費減半收取950元、保全費860元,均由被告承擔。
本案適用小額程序,判決為終審判決,立即生效。
普法小課堂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民間借貸糾紛,涉及戀愛期間借款性質認定、證據留存、缺席判決等法律問題,值得關注。
1. 戀愛期間的借款,分手后仍須償還
戀愛期間的經濟往來,若明確為借貸關系(如出具借條、有轉賬記錄等),即使雙方分手,借款人仍負有償還義務。法律上不因“曾是情侶”而免除還款責任。建議戀愛期間發生大額資金往來時,盡量保留書面憑證或清晰聊天記錄。
2. 借條是債權債務關系的關鍵證據
本案中,被告出具的《借條》清晰載明了欠款金額、還款期限等核心內容,成為法院認定借貸關系成立的關鍵依據。建議出借款項時,要求借款人出具規范的借條,寫明雙方身份、借款金額、期限、利率(如有)等要素。
3. 通過銀行貸款轉借他人存在風險
本案原告系在被告安排下辦理貸款后出借款項,這種做法存在較大法律風險。若借款人違約不還,出借人仍需自行承擔銀行貸款的還款責任。建議出借資金應使用自有合法資金,避免“套取貸款轉借”帶來的額外風險。
4. 被告拒不到庭不影響法院審理
被告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依法缺席審理并作出判決。逃避訴訟并不能免除法律責任,反而會喪失答辯和質證的機會。判決生效后,原告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5. 訴訟費、保全費由敗訴方承擔
本案中,原告在起訴時一并主張了訴訟費、保全費由被告承擔,最終獲得法院支持。提醒當事人在起訴時不要遺漏該項請求,以最大限度降低維權成本。
本案中,當事人在協商無果后及時委托律師介入,通過訴訟程序成功追回全部欠款。民間借貸糾紛往往涉及證據收集、訴訟策略等多方面問題,建議在發生爭議時盡早咨詢專業律師,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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