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倆別亂跑啊!”
“放心吧媽媽,我們哪兒都去不了!”
近日,長春市朝陽區的一家小托管班里,10歲的姐姐甜甜和8歲的弟弟鑫鑫正在開心地玩耍,托管班負責人趙瑾叮囑他們的時候,他倆笑嘻嘻地這樣回復,聽著讓人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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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歲的姐姐甜甜和8歲的弟弟鑫鑫
趙瑾表示,8歲的鑫鑫即將到了小學報名的年紀,卻連最基本的戶籍證明都沒有;10歲左右的甜甜,已經退學兩年多,本該坐在教室里讀書的年紀,卻只能在托管班里跟著趙瑾零星學習識字、算術。“我也難,但我還能咬牙挺著,我希望找找孩子的父親或者其他親屬,畢竟孩子上學是大事兒。”
2023年11月,甜甜的父親托朋友介紹,將兩個孩子送到趙瑾開設的托管班,托管班在朝陽區,當時甜甜在綠園區一所小學讀書,鑫鑫也在綠園區的一家幼兒園上學。“一開始我們還不想接這個活,覺得來回接送有點遠,但朋友介紹說父母離異,我們就心軟了。”趙瑾說,后來孩子父親來時,說兩個孩子的母親因為癌癥去世了,趙瑾就更心疼兩個孩子,原本應該每人每月3000元的費用給降低到2500,吃住都在趙瑾家中,還包括接送孩子上學放學。
2023年的12月份,孩子父親還給甜甜辦理了退學,原因是他稱要帶孩子去日本生活讀書。退學后,甜甜依然吃住在托管班。此間,孩子奶奶也曾從日本回來看過兩個孩子,將孩子接回出租房住了十幾天,還教了孩子們一些日語,之后又送回托管班。
從2024年4月開始,孩子父親繳費逐漸遲緩,2024年12月開始中斷。2025年4月,孩子父親聲稱身在日本,無法微信轉賬,最后只轉來4000元(當時已欠費兩萬余元)后,徹底失去聯系,杳無音信。
“告訴你們一個好消息!”
“明天你們倆就能上學啦!”
4月13日下午,趙瑾把兩個孩子叫回來坐在凳子上,宣布了這個好消息!
“啊啊!太好啦!”兩個孩子瞬間蹦起,尖叫,揮舞小拳頭!然后問:“書包怎么辦?文具盒怎么辦?”
趙瑾一邊安撫他倆別撞到頭,一邊笑著擦眼角的淚:“一會兒我們就去買!”
4月13日,長春市教育、民政、婦聯、公安等多部門緊急聯動,決定4月14日正式安排姐弟倆入學,兩個孩子將走進期盼已久的校園,開啟讀書生活。
上午9時許,長春市綠園區教育局首先聯系到趙瑾。趙瑾告訴記者,甜甜的學籍還能恢復,還能回到原來的小學讀書,綠園區的學校也可以接收鑫鑫,但是她根據實際情況,表達了希望孩子們在托管班附近的學校讀書的愿望,附近有朝陽區的兩所小學,任意一所都可以。這樣就需要繼續協調其他部門。
到中午,長春市教育局協調兩個區教育部門,梳理出解決辦法:在綠園區為兩個孩子建立學籍,可以以轉學或者借讀的形式到朝陽區的小學就讀。
14時許,長春市綠園區民政局、教育局、婦聯等多部門負責人帶著水果和牛奶一起來到托管班,表示他們是帶著市里的囑托來看望孩子們的,并感謝了趙瑾這段時間對這兩個孩子的照顧,還告訴了趙瑾兩個孩子可以上學的好消息——經過長春市多個部門協調,4月14日兩個孩子就可以在附近的一所小學上學,甜甜讀三年級下,鑫鑫讀一年級下。
聽到好消息,趙瑾笑得眼圈都紅了:“明天!明天就能上學了!”
與此同時,朝陽、綠園兩個區的民政、婦聯等部門也在研究下一步對趙瑾和兩個孩子的愛心幫扶,長春市公安局也正在展開相關工作。
來源:掌上吉林
延伸閱讀
“外公,我以后是不是要被送去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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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81歲的王老伯
2024年深秋,上海某小學門口,10歲的朵朵(化名)拽著81歲王老伯的衣角,眼里滿是惶恐。她的美國護照還有3天過期,而生母離世半年,生父身份至今成謎——這場關于“誰該當監護人”的拉鋸戰,在徐匯法院上演了現實版“親情緣分考”。
2024年9月,王女士因病去世,留下兩個分別出生于2015年和2017年的女兒。這兩個孩子均在美國出生,擁有美國國籍,但自幼跟隨母親和外公在上海生活。隨著母親離世,一個殘酷的現實擺在眼前:孩子的護照即將過期,而根據相關規定,護照延期必須由監護人辦理。若無法辦理,孩子們就可能面臨非法居留,甚至被驅逐出境的風險。(此前報道→上海女子赴美生子后去世,留下兩個未成年女兒,生父成謎!男子:我只是她的朋友…)
更棘手的是,孩子的生父信息根本是完全空白的。王女士從未向家人透露過孩子父親的身份,孩子的美國出生證明上父親一欄也是空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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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伯為兩個孩子的監護人
孩子的生母已經離世,生父身份自始至終缺失。王老伯四處求助,最終在徐匯區檢察院的支持下,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成為兩個孩子的監護人。
“在我之后,以后誰來監護她們?”
81歲的監護人,本身就是一個需要被照顧的人。
王老伯每月有1萬元退休金,但在上海租房就要6800元。而兩個孩子的學費,一學期就要8萬元。
更讓人揪心的是,王老伯的女兒生前做生意欠下不少債務,老人為了還債,賣掉了上海唯一的房子。積蓄所剩無幾,靠親友借款勉強維持日常。面對現實,王老伯想過把兩個孩子送到國外的親友那里去生活。但華東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副院長許凱認為,這種方案在司法上有難度。而對方的態度讓王老伯心里一沉:“他只愿意寄養,不作為監護人。”
那王老伯是否可以指定一個后備監護人,在他離世后,照顧兩個未成年的女孩呢?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學院院長金可可表示,按照目前民法典的規定,只有父母才能用遺囑方式為自己的未成年小孩指定一個后備監護人。
對此,上海市普陀公證處公證員李辰陽建議,王老伯或許可以找社會組織,比如“徐匯區或者上海市的未成年保護組織,或者說那種專業的社會監護組織”做委托監護,再找一個監督人,比如“民政部門”,為小孩托底。
而王老伯對于自己未來的打算,一開始,也想得很樂觀,“安頓好小孩后,我就到養老院去。我能到什么地方去呢?”
但上海市徐匯區民政局老齡事業發展科科長李成偉在上門走訪時告訴王老伯,王老伯如果要住養老院,也必須要有一位監護人。“你住養老院,養老院也要問你監護人。那誰做你的監護人呢?比如說你有發生什么大病,誰幫你做決策?那肯定是需要有監護人。所以我的建議,如果說你現在在你空余的時候,你一定慢慢看,你看看你有什么值得信賴的人,可以托付的。”
檢察官們反復上門,陪他聊、幫他算、給他科普什么是意定監護。王老伯終于認識到,他需要一個能接手的人,一個能托付余生和孩子的人。“我也想找,親戚當中,娘舅阿姨當中,想找一位意定監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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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報道截圖
意定監護:給自己一個“信任狀”
2026年1月1日,上海市政府發布了《關于推進實施老年人意定監護制度的若干意見(試行)》。徐匯區也隨即制定了了一份工作指引,明確了意定監護和公職監護的具體操作流程。
簡單來說,“意定監護”就是趁著自己清醒的時候,提前選一個你信任的人,簽下合同,公證生效。 萬一你失去行為能力,這個人就可以替你簽字、處理財產、安排生活、甚至決定醫療方案。
“它是一個預防性措施。”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檢察院民事檢察部檢察官助理李奕軒說,“在沒有監護人的情況下,很多事務會卡住,財產處理、學籍事務、醫療決策,都動不了。”
春節后,檢察官再次來到王老伯家。
孩子還在上學,老人還在找那個“愿意接手的人”。他說:“只要能對孩子好,我都盡力。”
檢察官告訴他:只要他愿意,相關部門會一直跟進,讓這份托付落得了地,收得到回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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