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發展改革委、浙江省財政廳印發《關于調整注冊會計師考試考務費標準的復函》和《關于明確預防接種服務費有關事項的通知》,具體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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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注冊會計師考試考務費標準
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復函核定浙江省注冊會計師報名考試考務費標準為每人每科次75元,綜合階段的職業能力綜合測試按2科目收取。考試考務費為該考試的唯一收費項目,收取后不得另行收取機考服務費、工本費、報名費等其他費用。
復函自2026年4月1日起執行。《浙江省物價局 浙江省財政廳關于調整注冊會計師考試考務費標準的復函》(浙價費〔2013〕89號)同時廢止。
明確預防接種服務費有關事項
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及其委托的疫苗接種單位(簡稱收費單位)提供非免疫規劃疫苗接種服務時,除收取疫苗費用外,可向受種者或其監護人收取預防接種服務費,收費標準為23元/劑次。預防接種服務費包含非免疫規劃疫苗的登記、預檢、接種、留觀、接種耗材等費用。
預防接種服務費屬于行政事業性收費,全額上繳國庫,納入一般公共預算,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收費單位應按照政府非稅收入有關規定執行,不得違規執收,不得截留、坐支、挪用資金。同時,做好收費公示,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通知》自發文之日起執行,有效期兩年。原《浙江省物價局 浙江省財政廳關于核定預防接種服務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浙價醫〔2017〕187號)同時廢止。
內容綜合自省發展改革委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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