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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的道字鄉中學,春風拂面,書聲瑯瑯。一場別開生面的法治課,在這里悄然拉開帷幕。
2026年4月2日,乾安縣人民法院安字人民法庭法官助理、道字鄉中學法治副校長王天琪,攜手縣委政法委、縣委統戰部、縣公安局、縣司法局的工作人員,共同走進校園,為全校師生送去了一堂既有溫度又有深度的青少年法治教育課。這是多部門聯合普法的生動實踐,也是法治副校長履職盡責的真實寫照。
以法為舟,載夢遠航
“同學們,法是什么?它不是冰冷的條文,而是我們行為的燈塔、自由的邊界。”王天琪走上講臺,聲音溫和而堅定。她以《青少年法治教育——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為主題,從“什么是法”講起,將《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與青少年息息相關的法律法規,化作一個個貼近生活的故事,融進一句句淺顯易懂的話語。
她用“偷針偷牛”的寓言輕輕敲開同學們的心門:一根針看似微不足道,卻可能成為滑向深淵的第一步。“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這千年古訓,在法治課堂上煥發出新的光芒。
以案為鏡,照見得失
課堂上,王天琪沒有回避沉重的話題。她列舉了不良行為的三級分類——從遲到早退、亂丟垃圾的“輕”,到曠課夜不歸宿、攜帶管制刀具的“中”,再到聚集滋事、多次偷竊、吸毒販毒的“重”,層層遞進,如階梯般清晰。她用一組真實的數據告訴同學們:嚴重不良行為的終點,往往就是犯罪的起點。
課堂上,一個真實發生案例讓教室陷入沉默——三名未成年人,只因一點瑣事,便拳腳相加,甚至拔刀相向,最終一人命喪黃泉,兩人身陷囹圄。王天琪語調沉重:“沖動是魔鬼,暴力不是勇氣,法律不會因為你們年紀輕輕就網開一面。”
她繼而娓娓道來刑事責任年齡的法律規定:已滿16周歲,要為所有犯罪行為負責;已滿14不滿16周歲,若犯故意殺人、強奸、搶劫等重罪,同樣難逃法網;即便已滿12不滿14周歲,在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等極端惡劣情形下,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也要承擔刑事責任。同學們聽得入神,眼中漸漸多了一份對法律的敬畏。
多方聯動,護苗成林
這場法治課,并非法院一家的“獨唱”,而是多部門聯動的“合唱”。縣公安局的同志從國家安全角度,講述了打架斗毆、攜帶管制刀具的現實危害;縣司法局的工作人員介紹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的綠色通道;縣委政法委的干部則從社會治理層面,寄語同學們做遵紀守法的好少年。各部門各展所長,共同為青少年撐起一片法治的晴空。
互動環節,王天琪拋出一個個貼近生活的問題:“哪些行為是我們不能做的?”“你有沒有不經意間做過的不良行為?”同學們爭相舉手,有的低頭沉思,有的勇敢分享。現場發放法治宣傳資料200余份,解答法律咨詢30余人次,氣氛熱烈而溫暖。
法治副校長,不只是一個頭銜
“我是你們的法治副校長,這個身份不是掛名,而是承諾。”王天琪在課后說。她表示,今后將持續走進道字鄉中學,常態化開展普法教育,讓法治的種子在孩子們心中生根發芽,讓青春在法治的陽光下拔節生長。
乾安法院也將以此次活動為契機,推動法治教育從“進校園”走向“駐校園”,從“一時一課”走向“潤物無聲”,為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建設平安乾安、法治乾安貢獻法院的智慧與力量。
春風化雨,法潤心田。這一天,道字鄉中學的孩子們記住了一個名詞——法治副校長,也記住了一句話:法律,是保護我們最堅實的鎧甲,也是指引我們最明亮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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