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新聞說,全紅嬋那個被建了三年的微信群,終于被警方盯上了。不是網上吵吵幾句就完事,二沙中心真去報了警,總局也跟著聯合查。群里人數官方沒否認282這個數,截圖里白紙黑字寫著“禁止攻擊其他運動員(全紅嬋除外)”,這不是開玩笑,是故意挑著一個人往死里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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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去年才18歲,去年巴黎拿了兩塊金牌,回來說話都帶哭腔,說怕朋友被拍到、怕家人被罵、怕睡不著覺老夢見從跳臺上摔下去。不是矯情,是真扛不住了。記者拍她落淚那段視頻,我刷到好幾次,沒配樂沒剪輯,就她低著頭,手攥著衣角,說“你們別罵我了”。說完那句,屏幕黑了,我手機還捏在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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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不是臨時建的。2022年東京奧運后那會兒,她剛紅,十五六歲,有人就開始建這種群。不是粉絲吵架,里頭還有裁判、記者、搞體能的,身份混雜,但規則統一:只準罵她。有人天天P圖,有人編她訓練偷懶,還有人造謠她靠關系上場。這些不是隨口一說,有人專門截圖留證,發到別的平臺再傳一遍,二次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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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反應也分了階段。最早那份聲明,語氣挺溫和,說“高度關注”“深表關切”,聽著像例行公事。可報警后不到24小時,二沙中心直接改口,把“絕不姑息”四個字加粗塞進正文里。總局游泳中心也同步跟進,和廣東那邊一塊查。新華社后來用詞變了,寫的是“涉嫌遭受網暴”,這四個字一出來,性質就從“輿論風波”變成“可能涉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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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以為群里有現役運動員就是鐵證。其實現在根本沒有通報誰說了什么、誰干了什么。律師說得很清楚:在群里不等于發言,發言也不等于構成犯罪,得看具體說了啥、有沒有轉發擴大、有沒有造成實際傷害。現在就是查,一個一個對,不是抓,更不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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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人覺得轉發群聊截圖是在幫她。檢察日報專門點了這事——你把那些辱罵原圖到處轉,等于又把她拉出來打一遍。平臺不刪,你轉了,也算違法。規定白紙黑字寫著,不能傳播含侮辱內容的信息。不是你出發點好,就能繞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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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主責任最重。他不是沒看見,是親手把“只準罵全紅嬋”寫進公告里。法律上這叫共犯,不是失職。杭州前年就判過類似的,群主判了一年,緩兩年。這次會不會更重?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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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群成員,發了言的,賠錢道歉是基礎。嚴重的,比如造謠她行賄、偽造體檢報告這種,已經不是罵人,是害人。她后來失眠、想退役、不敢跟朋友走太近,病歷和隊里記錄都在,這些都能當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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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平臺也有責任。群存在這么久,舉報了沒人管,按《網絡安全法》,該罰就得罰。不是每次都要等出事才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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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暴露了一個問題:體育圈里,運動員、教練、裁判、記者,本來是各司其職,結果能在同一個群里,一邊聊技術一邊編排別人。沒人管,也沒人覺得不對。以后是不是該立個規矩?比如入群先簽個承諾書,寫清楚哪些話不能說、哪些群不能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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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紅嬋這次報警,不是小題大做。是她終于不想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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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還在查。人還沒全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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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群公告那句話,已經印在所有人腦子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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