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星資本局4月9日消息,近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就螞蟻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螞蟻集團”)訴深圳市金三藏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臧其超等七被告商業詆毀及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作出終審判決,依法駁回被告上訴,維持原判,認定七被告構成商業詆毀,判令其立即停止全部侵權行為,并連帶賠償螞蟻集團經濟損失及為制止侵權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共計150萬元。
據了解,涉案網絡大V“臧其超”對外宣稱擁有“中國咨詢式股權投融資專家”“中國十大營銷風云人物”“企業頂層設計師”等多項頭銜。其背后關聯的7家MCN機構,以“臧其超”為IP核心在抖音、視頻號、小紅書等平臺運營500余個自媒體賬號,粉絲超過1億,形成規模龐大、覆蓋面廣的自媒體傳播矩陣。
該賬號矩陣長期發布臧其超本人的各類演講視頻,引流后,該矩陣將相關內容與臧其超授課課程、圖書銷售等商業活動綁定,實現“引流—變現”的鏈條。
發布知名企業的相關視頻也是其引流的重要手段。該自媒體矩陣長期針對螞蟻集團等多家企業發布大量不實信息和負面言論,據不完全統計,僅在2024年1月至7月期間,“臧其超”相關自媒體賬號就發布了幾百條涉及螞蟻集團的視頻,其中絕大多數內容缺乏事實依據,屬于無端造謠與虛假信息。
2024年11月,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捍衛企業商業信譽,螞蟻集團依法向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指控七被告通過批量操控自媒體賬號,持續發布商業詆毀性視頻,誤導網絡公眾認知,引發負面評價,嚴重損害企業商業信譽,構成不正當競爭。
一審法院經全面審理查明,臧其超相關賬號視頻中反復提及的“螞蟻公司鉆政府漏洞,欺騙政府”“未按規定在中國人民銀行繳存儲備金”“螞蟻轉嫁災難給老百姓、薅所有銀行羊毛”“用ABS模式循環操作40多次杠桿”“反復套現玩48次,空手套白狼”等言論,被告均未能提供充分、有效的證據證明其真實性及合理性,其行為已超出正當商業評論的合理邊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相關規定,構成商業詆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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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被告不服一審判決,向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日前,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審理后認定,上述未經證實的虛假信息包含足以導致相關公眾產生錯誤認識的誤導性信息,且言論擴散規模大、持續時間長,一審認定其屬于編造、傳播虛假或誤導性信息的詆毀行為并無不當。此外,這些言論明顯超出了正當評論的合理與必要的限度,已使相關公眾對螞蟻公司的商譽產生負面評價,客觀上損害了螞蟻公司的商業信譽與服務聲譽,一審認定其與其他被訴侵權人構成商業詆毀行為并應承擔相應責任并無不當。二審法院綜合認定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應予維持,遂于近日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據了解,在本案一審宣判之前,該自媒體矩陣的違法違規行為已引起相關部門的關注,部分涉事違規賬號已經被永久封禁,賬號無法打開,作品已全部下架,據初步統計,此次封禁賬號總粉絲數達1500多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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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網資料顯示,螞蟻集團起步于2004年誕生的支付寶,經過二十多年的發展,已成為規模較大的互聯網開放平臺。其業務包括數字支付、數字金融、數字互聯和數字科技。
在數字金融方面,螞蟻集團為全國超過2000家金融機構提供服務,為消費者和小微商家提供小微信貸、消費金融、理財、保險等普惠金融服務,并推出了螞蟻保、螞蟻財富,以及花唄、借唄等信用購、信用貸類服務。螞蟻集團發起成立的網商銀行,與全國超1000個縣域政府、1000家品牌進行了合作,目前累計為超過5000萬小微經營者提供數字信貸服務。
阿里巴巴是螞蟻集團第一大客戶。招股書顯示,2017-2019年度及2020年1-6月,螞蟻集團公司向阿里巴巴提供服務取得的收入分別為58.16億元、 78.49億元、97.73億元和44.70億元,占公司當期營業收入比例分別為 8.89%、9.16%、8.10%和6.16%。
(本文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編輯 楊程 肖世清 綜合法治周末報、界面新聞、每日經濟新聞、公開資料
審核 何先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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