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今年全國有許多地方實行了春假制度,對小學和初中學生放了三天春假。比如四川、貴州、江蘇,等等,好多好多。那么,放春假后的輿論如何呢?
看到網上的帖子和留言,我發現有不少爭議。其中有一個帖子,我覺得指出了問題的癥結,值得拿過來討論一下。
這個帖子如下。作者說,“這個春假放的讓人著實不懂”。為什么呢?
梳理歸納其意,就是說,因為只有九年義務教育學生放春假,幼兒園不放,高中不放,大學生不放,更重要的是家長不放,這樣一來,就無法做到全家一起去春游,想一起去,就得有人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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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作者指出了什么癥結呢?當然就是家長不放假。此前我有一篇文章也指出了這個問題,并指出,這削弱了春假的價值。
我注意到,央視新聞也報道了春假的問題,直指問題:
學生放假,家長不放,怎么辦?
新聞報道中,記者采訪了一些家長,家長雖然支持,但是也表達了困惑,訴說了困難,即家長不放假,沒法陪孩子春游,只能放在托管機構,或者由學校托管。
尤其是,有一個研究人員也證實,有一些孩子放假之后,根本沒有大人看管,都是自己在家。
其中,還提到某地一項調查,說只有36%的家長能夠做到陪同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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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注意到,新聞報道中采訪了一位專家,說放春假的目的,就是讓學生走出去,走進自然,感受自然之美。
也就是說,當初設置春假的目的,由于家長不放假,所以實際上遠遠沒有實現,春假的價值可以說是大打折扣。
所以,在之前的文章里我指出,當初設置春假的時候,是考慮不周的,沒有想到家長不放假的問題。
眾所周知,九年義務教育學生尤其是小學生,是不能夠自己去春游的,必須有家長陪同,但家長又不放假,于是學生也就沒法去了,這樣一來,春假是不是等于白放了,春假的價值是不是沒有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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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有人說,春假等于是讓老師又多了幾天假期,而老師的假期本來就已經很多了——確實,老師的暑假寒假確實很多。
很多人因此對老師又是一番羨慕嫉妒恨。于是有人建議,春假改為學校組織集體春游,這樣的話,家長不要放假了,學生有人看護了,老師的假期也沒有增多。
實話實說,這雖然不失為一個比較好的建議,但是也不是沒有問題。
首先就是安全問題。這是大問題,很多學校早就因為安全問題而不敢搞集體春游活動了,而以前是有的。不怕一萬就怕萬一,學校不敢冒險。
其次就是時間長度的問題。學校不可能連續組織三天集體春游,這樣長度的時間,如此大規模的活動,學校是承擔不了的。
第三就是錢的問題。別說三天集體春游,就是一天,一提到收費,肯定會有家長反對,或者不滿意。要知道,確實存在一些困難家庭,此外還有一些計較的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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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讓學校來負責三天春假活動,是不現實的,只有讓家長陪孩子春游,才合適。所以,春假制度還需要一些配套措施,才能夠更好地發揮價值。
怎么辦呢?只有讓家長也同時放假。這就要要求各個單位認真落實帶薪休假制度,對有娃的員工給予照顧和支持。
我國帶薪休假制度以2008年施行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為核心,保障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享帶薪年假,按累計工齡定天數,5或10或15天。
如果單位都能夠認真落實,這個困難就可以解決了。但現實中,很多家長所在的單位,規模小,經營本身就很吃力,時間緊張,承受不了員工帶薪休假。
所以,怎么辦?你能不能想出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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