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34瓶茅臺21瓶為假 舉報維權遇阻:處罰未告知、視頻證據不被認、商家僅被警告
![]()
北京消費者晁先生實名舉報昆山一食品商行售假茅臺,經官方鑒定21瓶為假,卻遭遇市場監管部門處罰未告知、關鍵視頻證據不被采信、涉事商家僅被警告的維權困境,一審法院駁回其全部訴求,引發對消費維權與執法尺度的爭議。
事件經過:34瓶茅臺21瓶為假酒,疑似售假商行關門閉戶、人去樓空
2024—2025年,晁先生因工作需要,7次從昆山市玉山鎮祥東鑫食品商行(店招:經典醬香名煙名酒)購買飛天茅臺34瓶,累計消費101700元。
![]()
2024年12月23日,晁先生向昆山市市場監管局實名舉報,反映其在白馬涇路83號的商家購買的茅臺酒是假酒。
2025年1月23日,晁先生來到昆山市市場監管局表示其及朋友陸續購買的34瓶茅臺酒,其中有17瓶疑似存在質量問題。當日,該局委托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鑒定17瓶,次日出具鑒定表:送鑒產品與出廠包裝特征不符,非茅臺公司生產(包裝)。
![]()
1月26日,該局立案調查,現場發現該商行店門已鎖、店內無任何在售商品。
2月24日,晁先生又補充提交4瓶茅臺,再次被鑒定為假酒。
![]()
晁先生提供兩段關鍵視頻:
- 2024年12月17日購買視頻,清晰錄制4瓶茅臺噴碼;
- 2024年11月5日購買視頻,記錄從店內選購至裝車全過程。
處罰結果:僅警告 售假行為不予認定
2025年7月28日,昆山市市場監管局向店主劉雙華送達昆市監罰告〔2025〕0831069號《行政處罰告知書》,劉雙華未在法定期限內提出陳述或申辯。
8月6日該局作出昆市監處罰〔2025〕0831069號處罰決定:
1. 認定商行未查驗供貨者許可證及證明文件,違反《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依據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
2. 對銷售侵犯“茅臺”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行為,依據《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認定違法事實不能成立,不予行政處罰。
三大爭議焦點
爭議1:處罰決定未告知舉報人 是否合規?
晁先生稱,直至訴訟環節經余干縣人民法院調取材料,才知曉處罰結果,昆山市市場監管局未履行告知義務。
據了解,市場監管部門并非對所有舉報都負有必須將處理結果告知舉報人的法律義務?。是否需要告知,取決于是否有?法律、法規或規章的明確規定?。
本網注意到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2021年9月29日發布的《江蘇省懲治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行為條例》中,第十七條明確規定,對違反本條例規定行為的投訴和舉報,行政執法部門應當受理,及時將處理結果告知投訴人、舉報人,并為其保密。
昆山市市場監管局對舉報人晁先生既不告知結果,又對被舉報人、店主劉雙華的違法行為僅作警告處理,可能構成程序不當。
![]()
爭議2:完整購買視頻+官方鑒定 為何不被采信?
晁先生稱,自己提交的視頻完整記錄購買過程并清晰錄制噴碼,且對應酒品已被官方鑒定為假,但市場監管局以“未全程錄制、證據鏈不完整”為由不予認可。
法律實踐中,購買憑證+官方鑒定+完整購買視頻已形成高度蓋然性證據鏈,足以證明售假事實 。噴碼具有唯一性,商家無法提供對應批次進貨、銷售記錄反駁,僅以“未全程錄制”否定證據,合理性存疑。
爭議3:閉店跑路+未履行進貨查驗 僅警告是否過輕?
涉事商行:
- 未提供供貨者許可證及合格證明文件;
- 無送貨單據,未記錄所售茅臺噴碼;
- 案發后閉店失聯。
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未履行進貨查驗義務可處警告—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吊銷許可證 。本案中商家閉店跑路,僅被警告,被指有“高舉輕放”之嫌。
四、司法結果:一審駁回全部訴訟請求
江西省余干縣人民法院基于昆山市市場監管局的處罰認定,駁回晁先生全部訴訟請求。晁先生表示將上訴,繼續維權。
專業人士表示,晁先生如果對余干縣人民法院作出的審判結果不服,可以依法提起上訴,同時對于昆山市市場監管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晁先生作為直接利害關系人可以以“處罰過輕(僅警告)、認定事實錯誤(證據鏈不完整)、未依法履職、程序不當”等提請復議。
高價名酒售假頻發,消費者維權卻屢屢受阻。本案暴露出三大問題:舉報處理結果告知機制不明確、關鍵證據采信標準不一、對疑似售假者的處罰力度不足。
市場監管部門應嚴格履行進貨查驗監管職責,對售假行為“零容忍”;同時完善舉報反饋機制,保障消費者知情權。消費者在購買高價商品時,應全程錄像、留存憑證、及時鑒定,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
4月3日,本網致電昆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一楊姓科長了解具體情況,未獲接通,后續進展,將持續予以關注。(劉勇)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