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制定的強制性國家標準GB 47372-2026《移動電源安全技術規范》今天(4月3日)正式發布。《技術規范》在原有的兩項通用強制性國家標準要求的基礎上明確了多項關鍵要求。這意味著自去年6月28日起旅客攜帶充電寶乘坐中國境內航班必須具有清晰、有效的3C認證標識后,我國規范移動電源市場、推動產業升級以及保護消費者權益,有了更加嚴格的技術規范。
新標準為全面提升產品安全水平提出了哪些基本要求?已購買的、有CCC認證的充電寶,在移動電源新國標實施后還能帶上飛機嗎?記者采訪了工信部有關負責人。
問:新標準為何高度重視電池內短路風險?針對移動電源用電池內部短路相關安全問題主要有哪些規定?
答:內部短路是引起電池起火爆炸的主要原因,也是本標準重點考慮的內容之一。造成電池內部短路的因素主要有三項:一是擠壓等外部應力,二是內部電極老化析鋰,三是材料和生產過程中混入雜質。本標準通過以下四個方面評估移動電源用電池內部短路相關安全問題:
一是加嚴擠壓試驗條件。擠壓試驗是通過外力擠壓導致電池正負極之間內部短路。相比之前的標準GB 31241—2022,本標準將平面擠壓改為圓棒擠壓,同時對擠壓力做了加嚴,最大壓力由13kN統一加嚴到了20kN。
二是增加了針刺試驗。針刺試驗可以直接模擬電池內部短路以及發生內部短路后電池的反應。本標準首次在消費類電池中引入了針刺試驗,大大提高了移動電源用電池的準入門檻。
三是增加循環后的析鋰檢測。鋰電池在充放電使用過程中可能會析出鋰金屬造成隔膜刺穿,導致電池內部正負極短路,進而引發電池起火爆炸。本標準中新引入300次充放電循環后的析鋰檢測,可以有效提升電池生產企業在電池設計、原材料管控及生產工藝控制等方面的水平,從源頭提高移動電源的產品本質安全。
四是增加來料檢測和生產過程管理。電池內部混入的金屬雜質等也是引起電池內短路的重要原因,它們可能來自原材料也可能來自生產過程。本標準規定了正極、負極等關鍵材料的雜質含量要求,以及工廠生產過程控制要求。
問:針對長時間使用后移動電源的安全問題,新標準做了哪些規定?
答:移動電源隨著使用次數的增加,不僅容量會下降,同時因為析鋰等問題也會導致安全性變差。對于長時間使用后移動電源的安全問題,本標準做了以下三個方面規定:
一是新增循環老化后析鋰檢測。新標準引入了300次充放電循環后的析鋰檢測,避免因循環析鋰造成的安全問題。
二是要求智能調節移動電源充電電壓。新標準要求移動電源在使用一定時間或者次數后,主動降低充電電壓,大大降低移動電源的安全風險。
三是要求標明建議安全使用年限。該要求旨在提醒消費者移動電源的安全性會隨使用時間下降,及時更換安全性差的移動電源。
問:過充電會影響電池安全嗎?新標準對此是怎樣規定的?
答:電池過充電極易造成溫度升高、電解液分解出可燃氣體,進而導致起火、爆炸。本標準從以下三個方面減少移動電源因過充電引起的安全問題:
一是提升電池過充本質安全。相比較于GB 31241—2022,新標準將電池過充電試驗電壓提高到充電限制電壓的1.3倍,大大提升了電池在過充條件下的本質安全水平。
二是降低電池遭受過充的概率。本標準要求在現有一層保護電路設計的基礎上額外增加一層保護電路,降低電池遭受大電壓過充的概率。
三是新增過壓禁用功能。本標準要求移動電源在萬一發生過充的情況下需要具備“鎖死”功能,無法再對移動電源進行充放電,杜絕“帶病”使用的可能性。
問:消費者對移動電源的高溫安全性高度關注,新標準就此做了哪些規定?
答:電池遭受過高的溫度會引起電解液分解出可燃氣體,同時也會隔膜收縮引發內部短路。本標準通過以下幾個方面要求減少移動電源因高溫使用引起的安全問題:
一是在原材料層面。隔膜可以起到正負極之間的絕緣作用,本標準規定了隔膜的熱收縮率要求,避免因隔膜熱收縮引發的內部短路。
二是在電池層面。本標準規定的熱濫用測試試驗溫度從GB 31241—2022規定的130℃提高至135℃,且對于“戶外電源”產品,還增加了加熱不允許起火的要求,提升了移動電源電池的熱穩定性。
三是在保護電路層面。本標準規定當電池溫度超過制造商規定的充放電時的最高溫度,移動電源應立即停止充放電,降低了電池溫度繼續升高的概率。
四是在人機交互層面。本標準規定移動電源應該具有對異常溫度進行監測、存儲的功能,消費者能夠讀取異常溫度記錄,提高使用安全的透明度。
問:新標準對移動電源的誤用濫用規定了哪些安全要求?
答:消費者在移動電源的使用過程中難免會出現短路、跌落等誤用濫用情況,除需要滿足GB 31241和GB 4943.1中規定的誤用安全要求外,本標準還規定了以下誤用情況下移動電源的安全性:
一是端口誤操作要求。目前移動電源的輸入輸出端口形狀趨于一致,其中有些端口是單向輸出端口,消費者可能會把輸出口當做輸入口誤插入充電,本標準規定端口誤插情況下的安全要求。
二是欠壓禁用要求。移動電源電池在長期閑置時會因為正常的自放電而導致欠壓,欠壓后會加速析鋰。此外,如果電池內部有微短路,短期內就會導致欠壓。本標準要求移動電源有欠壓禁用功能(鎖死),避免具有安全隱患的移動電源被繼續使用。
問:新標準對移動電源相關標識有哪些新規定?
答:移動電源的標識是消費者、監管部門等能夠直接獲取產品信息的最佳途徑。本標準對標識做出了以下規定:
一是額定能量。本標準明確要求標明額定能量,方便民航、鐵路等安檢人員查驗。
二是唯一性編碼。本標準要求移動電源標識產品編碼,且編碼中需包含移動電源所用電池生產廠家,既方便消費者選購產品,也實現了產品全壽命周期追溯。
三是建議安全使用年限。標注建議安全使用年限,提醒消費者關注老舊產品安全,及時更換新的移動電源。
問:新標準實施為何設置了12個月的過渡期?
答:按照慣例強制性國家標準發布后的過渡期一般為6至12個月。本標準在移動電源電池、保護電路、電池原材料和電池生產過程等方面的要求均有較大提升,新標準設置了12個月的過渡期,即自發布之日起12個月后正式實施。過渡期內,企業可以選擇執行新標準或原有標準,但過渡期結束后,企業必須按照新標準從事產品的生產制造和銷售。
設置過渡期的核心目的主要有兩點:一是為企業新產品研發、設計與生產線調整預留時間,確保標準正式實施后,符合新標準的產品能夠及時、有序投放市場;二是為渠道和終端經銷商留出消化庫存產品的時間,避免社會資源浪費和行業波動,保障市場供給穩定。
問:已購買的、有CCC認證的充電寶,在移動電源新國標實施后還能帶上飛機嗎?
答:在兼顧安全風險管控和旅客出行需要的前提下,民航局發布通知,自2025年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攜帶沒有CCC標識、CCC標識不清晰、已被召回型號或批次的充電寶乘坐境內航班。新國標實施后,旅客此前已購買的通過CCC認證的充電寶,只要符合民航現行相關規定,仍可正常攜帶乘機。需要強調的是,充電寶使用不當,出現碰撞、嚴重擠壓、過充等也會增加使用風險,建議旅客不要攜帶類似的充電寶乘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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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輯 | 程婷
來源 |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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