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鄭皓元 實習生|王朝陽
主編|陳俊宏
幾滴香精兌出一鍋香味撲鼻的湯汁,餐飲業“增香神器”正游走在標準模糊地帶。據悉,這種存在于火鍋店、麻辣燙攤、鹵味檔口,甚至學校以及企事業單位食堂的名為“飄香油”的產品正悄然成為后廚“秘密武器”。
有業內人士表示,這些被商家冠以“飄香”“一滴香”等誘人名稱的產品,本質并非食用油,而是食品用香精。“它合法但標準混亂,安全但濫用堪憂。” 2025年9月,國家衛生健康委明確表示正在組織修訂《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用香精》(GB 30616-2020),一場針對食品添加劑濫用的綜合治理行動已然鋪開。
有食品安全領域專家指出,人體處理外源性化學物質的能力存在明確的生理邊界。 肝臟的酶系活性、腎臟的濾過與排泄功能均有閾值,長期大量攝入會擠占代謝酶系資源,加重肝腎負荷。“低劑量下可完全代謝清除,無健康影響;但過量或長期超量會加重肝臟代謝負荷、腎臟排泄負擔;極端過量可能出現一過性消化道刺激、代謝紊亂。”
合法身份下的標準亂象
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用香精》(GB 30616-2020),食品用香精是由食品用香料和/或食品用熱加工香味料與輔料組成的濃縮調配混合物,通常不直接用于消費,而是用于食品加工。業內俗稱的“飄香油”,正是這類咸味食品香精的典型代表。
飄香油與食用油的本質區別在于,后者需遵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植物油》(GB 2716),規范油脂本身的理化指標,并不涉及香精添加。這一標準差異,也成為“飄香油”長期游走在監管模糊地帶的技術原因。
據了解,市面上“飄香油”產品執行的標準五花八門,既有企業標準(Q/開頭),也有舊版國標GB 30616-2014,少數符合現行GB 30616-2020。國家高級食品檢驗師,食品質量與安全工程師,知名食品安全科普專家王思露指出,“GB 30616-2020是國家強制性標準,所有食品用香精必須執行。企業標準只能嚴于國標,不得低于國標。 現實中部分企業沿用舊版標準或寬松企標,屬于標準執行不到位、合規性不一致。”
這種差異體現在多個維度,標簽標識上,國標要求明確標注“食品用香精”,但部分產品模糊標注“飄香劑”“增香劑”“老料油”等誤導名稱;原料允許清單上,國標嚴格,部分企標范圍更寬;重金屬、溶劑殘留等安全指標上,企標可能存在寬松空間。
網易財經曾以采購身份聯系了天津一家廠商及四川兩家餐飲調料企業。商家在商品頁面均標明“三證齊全,聯系客服領取”,但咨詢客服后,僅發來模糊版本的檢驗檢測報告,進一步索要生產許可等資料未獲正面回應。
關于用量,廠商表示“滴多了會出現比較濃的異味,會改變鍋底味道”,但對于安全計量配比,廠商并無明確標準,稱“需要自己調配試驗”。新疆食品安全委員會專家委員、石河子大學藥學院教授李樂指出,企業標準的技術要求不得低于強制性國家標準,制定更貼合產品特性的企業標準是國內外通行做法,但當前的問題在于標準執行參差不齊,合規水平不一,反映出監管銜接與執行漏洞。
專家稱長期集中攝入存健康隱患
“飄香油”的核心成分包括丙二醇(溶劑)、乙基麥芽酚(增香增效劑)以及通過美拉德反應生成的肉味香精基料。王思露解釋,這些物質不提供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等營養功能,屬于外源性風味物質。
進入人體后,它們主要在肝臟進行氧化、結合代謝,轉化為水溶性產物,絕大多數經腎臟隨尿液排出,少量通過呼吸、汗液排出。正常劑量下不蓄積、不殘留。李樂進一步說明,丙二醇經肝臟代謝為乳酸和丙酮酸,最終分解為二氧化碳和水;乙基麥芽酚經肝臟微粒體酶系氧化分解后,通過腎臟隨尿液排出。
李樂指出,人體處理外源性化學物質的能力存在明確的生理邊界。 肝臟的酶系活性、腎臟的濾過與排泄功能均有閾值,長期大量攝入會擠占代謝酶系資源,加重肝腎負荷。
王思露也強調:“低劑量下可完全代謝清除,無健康影響;但過量或長期超量會加重肝臟代謝負荷、腎臟排泄負擔;極端過量可能出現一過性消化道刺激、代謝紊亂。”
目前科學界對食品用香精的安全評估遵循國際食品添加劑聯合專家委員會(JECFA)的風險評估原則。李樂提供了具體數據,丙二醇的每日允許攝入量(ADI)為0-25 mg/kg體重/天,乙基麥芽酚為0-2 mg/kg體重/天。
但對于“飄香油”這類復合香精產品,JECFA并不為整體設定統一ADI,而是采用累積暴露評估方法,確保各單一成分總攝入量不超過其ADI值。以假設情景估算:若飄香油按“幾滴”(約0.5mL)添加于火鍋湯底,消費者單次攝入200mL湯,按標準體重60kg計算,在每周3-5次外食頻率下,正常飲食不會突破ADI安全閾值。李樂也提醒,實際攝入量因產品配方、使用場景和個體差異存在顯著變異。
GB 2760并未對食品用香精設定統一的每日允許攝入量,而是強調“工藝必要性”。王思露解釋,這背后的科學考量在于香精具有“自限性”。過量添加會產生刺鼻、發苦、異味,企業客觀上無法超量使用。這一“自我限量”特性是JECFA對香精類添加劑采用“按生產需要適量使用”管理方式的依據。
但消費者是否就無需擔憂?王思露認為,消費者仍需避免長期、高頻、專一食用高香精類餐飲,以降低累積暴露風險。李樂則強調,正常食用合規產品健康風險可控,但“因標準差異可能帶來產品質量參差不齊,仍需養成選擇正規渠道、關注產品資質、適度使用的謹慎消費習慣”。
真材實料的湯底需要數小時熬制,原料成本高,香味自然柔和;而香精勾兌湯底成本僅為1/5到1/10,幾分鐘即可出香,香味濃烈持久。
王思露指出,這種成本差異已對餐飲市場產生深刻影響:“低價競爭優勢推動大量中小餐飲選擇香精模式;產品趨向香味同質化,消費者難以區分品質;劣幣驅逐良幣傾向明顯,香味越重越受歡迎,真材實料反而不占優勢。 ”
堅持傳統工藝的經營者處于明顯不利地位。成本高、售價高,香味強度卻弱于香精,甚至被消費者誤認為“不香、不正宗”。不過李樂也看到積極一面:“隨著消費者健康意識提升,對‘無添加、真材實料’的需求逐漸增加,且國家監管趨嚴,對合規使用添加劑、堅持傳統工藝的經營者形成政策利好,可以更好打造品牌口碑與差異化競爭優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