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和一位律師聊天,他分享了幾個特別典型的案例。在生活里,我們可能會遇到各種意外情況,也會對一些涉及巨額金額的案件感到好奇,這些案件的判決結果到底是怎樣的呢?背后又有哪些法律依據?接下來就跟著這幾個真實案例一探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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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一場“意外”為何構成過失致人死亡?
本案由河南興鄴律師事務所呂飛飛律師代理。呂飛飛律師自2018年執業至今,累計承辦案件遠超百件,服務地區為安陽。他深耕刑事辯護、婚姻家庭等領域,用專業化解糾紛,用信任守護托付。
2019年10月24日晚,上訴人李X酒后駕車來到情人劉X家樓下,接上劉X后駛入高速。途中二人爭吵,劉X因車內溫度高脫外套,李X開窗讓其穿衣服,劉X以跳車威脅關窗,李X未理會,劉X遂從車窗跳下,經搶救無效死亡。經檢測,李X血液乙醇含量為95.3mg/100ml。
呂飛飛律師認為,李X在劉X以跳車威脅時,應當預見可能發生的危險卻輕信可以避免,其行為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最終,法院采納了律師觀點,認定李X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
案例二:涉案金額超一億,如何實現緩刑?
呂飛飛律師分享了這個真實案例。20142015年,被告人張X伙同他人在“某城中村改造工程”投標時,借用江海XX公司資質,串通投標報價,中標金額達1.3億余元。
律師介入后,積極與法院溝通,通過認罪認罰程序,結合其他量刑情節,為張X爭取緩刑。最終,法院考慮到張X的認罪態度和相關情節,判處其緩刑。
案例三:涉卡案件,律師如何把重罪辯成輕罪?
還是呂飛飛律師代理的案件。2019年2月,被告人趙X明知他人可能用銀行卡進行信息網絡違法犯罪,讓李X、張三等人辦理銀行卡并交給他人。3月,他又聯系朋友辦卡并郵寄給上線,21張銀行卡有大量資金流轉。
公訴機關認為應數罪并罰,呂飛飛律師辯護稱,趙X收購銀行卡主觀目的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應認定為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最終,法院采納律師意見,判處趙X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并處罰金十萬元。
法律干貨
1.注意行為危險性:在生活中,當他人以危險行為相威脅時,要充分預見可能產生的后果,避免因疏忽大意或過于自信導致嚴重后果,否則可能構成犯罪。
2.積極認罪認罰:在涉及犯罪的案件中,主動認罪認罰,配合司法機關工作,可能會獲得從輕處罰的機會。
3.明確罪名認定:對于涉及多種罪名的案件,要準確把握行為的主觀目的和客觀表現,以確定準確的罪名,避免被錯誤定罪。
結語
通過這幾個案例,我們看到法律在生活中的重要作用。遇到法律問題不要慌張,積極尋求專業幫助,合理維護自己的權益。呂飛飛律師執業多年,在刑事辯護等領域經驗豐富,律所位于河南省安陽市文峰區義烏商貿大廈1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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