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房東將房屋租賃給被告人,簽署了租賃協議并且已經將房屋交付給了被告人。因約定的租賃起算時間未到,房東又帶來其他的租客看房,并意欲將房屋租給別人。被告人和房東因此發生語言爭執,房東要求被告人交出房屋未果后報警。警方出警后以口頭傳喚的名義,強行將被告人帶離房屋,并一路將被告人拖拽到警車之上。在警車行駛過程中,被告人用腳踹了一下警車擋把手并擦到了一位開車的民警。被告人因此被指控犯有妨害公務罪。本人為當事人做了無罪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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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區人民法院:
經過閱卷、會見和庭審,本辯護人認為指控明顯不能成立,應當依法宣告被告人無罪。理由簡陳如下:
一、被告人合法占有房屋,不存在任何違法
1.涉案租賃合同合法有效。被告人沒有在自己持有的合同上簽字不影響合同效力。房東持有的那份合同上,被告人簽字了。被告人持有的那份合同上,房東簽字了。派出所民警有關“租賃合同沒簽字不生效,現在簽字已經沒用了”的說法違背法律常識。
2.被告人有權呆在涉案房屋里面。合同可以成為合法占有的依據。被告人已經支付定金且房東已經把房屋鑰匙和密碼交付給被告人。被告人和平、合法的占有涉案房屋,有權呆在涉案房屋里面不予離開。法律保護合法的占有,民警關于被告人拿不出產證就應當離開的說法,是法律謬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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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針對民事糾紛,警方無權強制傳喚被告人
1.對民事糾紛的調解必須基于自愿。房東當天報警,只能證明警方出警是合法的,不代表警方以強制傳喚的方式調解民事糾紛也是合法的。本案形同強制調解、強迫調解。
2.強制傳喚沒有法律依據。被告人沒有打人,沒有罵人,沒有砸東西,和平進入并停留在涉案房屋。被告人和房東發生的只是語言爭執,沒有肢體沖突。被告人沒有治安違法更沒有刑事犯罪。對此,警方不能強制傳喚。調解不適用傳喚。
3.強制傳喚沒有經過法定審批。強制傳喚需要經過公安機關有關人員批準,卷宗之中沒有批準文書。民警強行帶走被告人的時候,沒有說明理由和依據。相關執法行為違反了《行政強制法》的多處程序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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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民警出警過程中實施了過限暴力。出警民警存在多次語言辱罵,甚至對被告人有言語威脅。民警對被告人連拖帶拽,將被告人強行摁倒在地,強行帶上警車。監控顯示民警疑似有毆打行為。被告人多份供述均稱自己曾被民警毆打。
三、腳踹擋把手不是為了妨害公務,被告人無犯罪故意
1.客觀情勢,可以合理的引起被告人的憤怒。被告人有一定的法律常識,認為自己不違法的情況下,民警根本無權執法。但民警S某不僅實施了語言暴力和肢體暴力,而且還威脅后面“還有更兇的”。被告人被強制帶上警車后,情緒激動情有可原。
2.被告人腳踹擋把手不是為了阻礙執行公務,而僅僅是發泄對民警的不滿情緒。被告人主觀上沒有想過要逃脫、傷害民警或者迫使車輛停止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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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被告人的行為屬情節顯著輕微,未達定罪程度
1.從執法效果看,被告人的行為未能阻礙或遲緩民警的強制傳喚。盡管前文已述,強制傳喚根本上就是違法的。
2.從損害后果看,沒有任何民警受傷,哪怕是輕微傷都沒有。
3.認定汽車損失2000余元缺乏法律依據。(1)技術勘驗意見書只是價格認定結論書的參考,不能起到替代價格認定結論的作用。(2)技術勘驗意見書中的委托方,沒有加蓋公章,只有民警個人簽字。(3)委托時間是3月8日,而接受勘驗的時間是3月5日。尚未委托就已經勘驗,勘驗方的中立性無法保障。(4)檢材的同一性無法保證。2月28日踹的車,3月5日評估的損失。期間汽車停留在哪里并不清楚,如何確保3月5日的損害都是被告人當時的一腳導致的?(5)認定的損失價格虛高。包括工時、材料等只有數據,沒有理由。(6)修車到底花了多少錢,沒看到發票或者其他票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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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法院判案要進行基本的法益平衡,不可偏向一方
因為出警民警法律素養的欠缺,錯把民事案件當作治安案件來處理,違法進行強制傳喚并實施了過限的暴力。被告人面對不法的暴力,如此輕微的一個發泄不滿情緒的動作,根本必要上升到刑罰處理的高度。
公民有最低限度的自力救濟的權利。執法人員執法明顯違法,公民有沒有最低限度的抗拒的權利?我們國家刑法條文明確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才可能構成妨害公務罪。公訴人的指控邏輯中刻意刪去了刑法條文中的“依法”二字,將“依法執行職務”簡化為“執行職務”。實際上,公安機關對民事案件無權管轄,無權強制傳喚,無權強行調解,無權強行將被告人帶離現場。警方對被告人實施了過限暴力,非法剝奪了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被告人僅僅是對一個沒有生命的車倆腳踹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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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訴人對警方執法中的違法問題蜻蜓點水,但對于被告人的一個發泄不滿情緒的動作卻上升為刑事打擊的高度,顯然是雙重標準。公訴人提出“針對警方執法中的方式方法問題,需要依法建言獻策”,這固然沒錯,也是理想狀態。但不能反過來走極端,因為相對人對違法執行公務的行為發泄了一點不滿情緒,就不容商量的一律認定為刑事犯罪。
綜上:如果本案強行定罪,將明顯違背良法善治的基本要求,嚴重背離司法公正和司法公平。尊重警權的前提是出警民警要依法執法,尊重警權絕不能變成對警察違法執法的放縱。懇請法院盡快宣告被告人無罪,為法律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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