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市場資訊
(來源:中國市場監管新聞網)
近日,成都市郫都區市場監管局在現場檢查中,查處了一起無證生產預包裝肥牛卷且虛假標注生產商信息的違法行為,涉事企業成都君森食品有限公司被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有力維護了轄區食品安全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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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執法人員在現場檢查過程中發現,成都君森食品有限公司在未取得食品生產許可的情況下,擅自開展肥牛卷的切割、包裝作業,現場存在涉案產品及相關加工工具。為防止違法行為持續擴大、保障消費者權益,執法人員當即依法對現場涉案產品及加工工具予以扣押,并正式立案展開調查。
經調查核實,該公司存在兩項違法行為:一是將外購的雪花肥牛進行加工分裝,制成預包裝食品后對外銷售;二是在預包裝食品的標簽上虛假標注生產商信息,其行為已構成無證生產預包裝食品的違法事實。
執法部門指出,成都君森食品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生產許可從事食品生產、使用含虛假內容標簽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銷售、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許可”及第七十一條第一款“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的標簽、說明書,不得含有虛假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之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郫都區市場監管局于2026年1月9日對該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沒收違法所得228元,沒收涉案產品及相關加工工具,并處罰款55000元。
作者 | 中國市場監管報記者 顏偉
編輯 | 馮世璽
審核 | 沈艷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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