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東省教育廳等13部門聯合印發通知,部署設立中小學(含中職學校)春秋假,引導學生走出校園,在春光秋色中感受自然,在社會實踐中豐富閱歷,促進身心健康成長。鼓勵各地幼兒園和高中階段學校參照執行。
每年設置春假、秋假各一次,原則上每次3天,安排在每學期期中前后。鼓勵將春秋假與雙休日、法定節假日銜接,形成較長時間假期;也可與學校組織的研學實踐、運動會、勞動周等活動統籌安排。具體放假時間,由各市充分考慮本地氣候條件、生產安排和學年度教學實際等研究確定,并根據實施情況動態優化調整。
春秋假占用的教學時間,主要通過統籌利用日常機動教學時間等方式補回,確保每學期教學時間總量不變、國家規定教學任務全面完成。
各中小學校要加強學生春秋假期生活指導,鼓勵學生多參與貼近自然、貼近生活的社會實踐活動。春秋假期間,學校和教師不得以任何形式布置任何作業,不得組織線上或線下授課、補習、考試,或利用其他方式變相組織集體補課。嚴肅查處春秋假期間面向中小學生的違規學科類培訓活動。
通知指出,要切實加強春秋假期間社會資源供給。鼓勵各機關事業單位所屬科技、文化、藝術、體育等場館資源,保持日間開放、不閉館。各級各類場館資源、旅游景區景點、研學基地等,堅持“應免盡免、能免則免”原則,按規定對未成年人減免費用,鼓勵進一步擴大優惠力度。有條件的地方可通過發放消費券等方式,降低中小學生及家庭文旅體藝消費成本。
通知要求,嚴格落實帶薪休假制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各級工會組織要積極引導、支持、鼓勵用人單位,采取彈性休假、錯峰休假等人性化舉措,推動職工帶薪休假與學生春秋假安排有效銜接,方便親子出游。
對于春秋假期間家庭照護困難的學生及農村留守兒童,各地要完善多元托管服務體系,充分發揮家校社協同育人“教聯體”作用,統籌利用企事業單位場所、社區(村居)委員會、鄉鎮(街道)和村(社區)文化服務中心等資源,推出公益托管服務,解決家長假期托管看護難題。社會托管服務滿足不了需求的,由學校予以兜底。
通知要求各地科學制定春秋假工作方案,并將放假安排提前向社會公布,做好組織實施。
(山東教育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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