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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
徐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正式發布
《關于擴大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徐公積金〔2026〕10號)
從提取到貸款、從購房到租房
所有政策4月1日起正式實施
具體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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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擴大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徐公積金〔2026〕10號
為進一步發揮好住房公積金在降低住房成本、促進消費、改善民生、有序推動“好房子”建設、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等方面作用,更好支持剛性和改善性自住住房需求,現將我市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調整如下。
一、提取政策
(一)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契稅。在本市購買住宅的,憑本政策實施后開具的住宅契稅完稅憑證,2年內可以申請提取本人及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積金。
(二)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住房專項維修資金。在本市購買住宅的,憑本政策實施后開具的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發票,2年內可以申請提取本人及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積金。
(三)放寬支付物業費、暖氣費提取。提取金額上限由8000元/年提高至1萬元/年,繳存人有未結清的公積金貸款也可辦理。
(四)提高租房提取額度。租房提取每人每年提取限額為1.8萬元,夫妻雙方每年最高可提取3.6萬元。
(五)放寬離職提取條件。職工與所在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未在異地繼續繳存,且個人賬戶封存滿6個月的,可以全額提取住房公積金,取消轉入封存專戶和提供社保繳存情況的要求。
(六)簡化死亡提取要件。繳存人死亡且個人賬戶余額低于5萬元(含)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在辦理提取時不再提供公證書。
(七)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重大疾病醫療支出。繳存人或其配偶、父母、子女罹患我市門特病種,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助其渡過難關。
二、貸款政策
(八)統一全市最高貸款額度標準。單方申請的為80萬元,夫妻雙方共同申請的為120萬元。
(九)優化商轉公貸款。申請商轉公貸款的,執行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實施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
(十)支持住房公積金貸款代際互助。父母、子女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共同申請公積金貸款,貸款額度參照夫妻雙方共同貸款標準執行,可按規定享受貸款額度上限提高優惠政策。
(十一)優化按份共有住房貸款。所購住房為多名產權人按份共有的,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經全部產權人同意以該套住房抵押的,按整套房產價值核定申請人貸款額度。
(十二)提高多子女家庭貸款額度。繳存人家庭生育二孩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含商轉公貸款)最高額度在現行標準基礎上提高20萬元,生育三孩的,提高40萬元。與其他貸款上浮政策不疊加。
(十三)優化人才貸款政策。在我市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含商轉公貸款)的高層次人才和青年人才,均可按規定享受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提高的優惠政策。與其他貸款上浮政策不疊加。
A類人才,貸款最高額度擴大4倍;B類人才,貸款最高額度擴大3倍;C類人才,貸款最高額度擴大2倍。夫妻雙方共同申請時,提高的額度取較大值,不能疊加。
D類人才、正高級職稱、40周歲(含)以下博士貸款最高額度提高30萬元;E類人才、副高級職稱、高級技師、40周歲(含)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貸款最高額度提高20萬元;F類人才、中級職稱、技師、40周歲(含)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貸款最高額度提高10萬元;G類人才、初級職稱、高級工、40周歲(含)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貸款最高額度提高5萬元。夫妻雙方共同申請的,提高的額度可以疊加。
本通知自2026年4月1日起實施。
附件:《關于擴大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的通知》解讀
徐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6年3月30日
《關于擴大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的通知》解讀
1.辦理契稅提取需要提供哪些證明材料?
答:需提供不動產權證書、契稅完稅憑證、提取人有效身份證件、提取人本人Ⅰ類銀行借記卡。若不動產權證書及契稅完稅憑證僅記載夫妻一方姓名,另一方申請提取的,還需提供結婚證。本人及配偶名下有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也可以辦理。
2.辦理住房專項維修資金提取需要提供哪些證明材料?
答:需提供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票據、提取人有效身份證件、提取人本人Ⅰ類銀行借記卡。若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票據信息無法證實付款人為提取人,還需提供購房合同、不動產權證書、收款機構出具的證明等佐證材料;若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票據僅記載夫妻一方姓名,另一方申請提取的,還需提供結婚證。本人及配偶名下有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也可以辦理。
3.簡化離職提取程序后,具體應如何辦理?
答:繳存職工與所在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未在異地繼續繳存,個人賬戶封存滿6個月的,持本人身份證、I類借記卡即可辦理提取。
4.簡化死亡提取程序后,具體應如何辦理?
答:繳存人死亡的,其個人賬戶余額不超過5萬元(含5萬元)的,可由其配偶、父母或子女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本人Ⅰ類銀行借記卡、繳存人死亡證明、親屬關系證明申請辦理提取。辦理時,提取人需現場簽署承諾書,承諾后續因住房公積金繼承所產生的相關糾紛由本人承擔。
個人賬戶余額超過5萬元的,仍按原規定程序辦理。
5.重大疾病提取包含哪些病種?
答:重大疾病包括市醫保局認定的所有門特病種:惡性腫瘤(放療)、惡性腫瘤(化療)、惡性腫瘤(介入治療)、惡性腫瘤(生物靶向藥物治療)、惡性腫瘤(內分泌治療)、血液透析、腹膜透析、慢性腎功能衰竭(非透析治療)、血友病、器官移植術后抗排異治療、再生障礙性貧血、系統性紅斑狼瘡、肺結核、兒童1型糖尿病、兒童孤獨癥、兒童生長激素缺乏癥、重型β-地中海貧血、慢性活動性肝炎、肝硬化失代償、難治性腎病綜合癥、肝豆狀核變性、精神分裂癥、分裂情感性障礙、偏執性精神病、雙向情感障礙、癲癇所致精神障礙、精神發育遲滯伴發精神障礙、其他嚴重精神障礙類疾病、鞏固期精神病、進行性肌營養不良。目前共納入30類病種,后續將根據市醫保局門特病種認定標準適時調整。
6.申請重大疾病提取需要哪些證明材料?
答:需提供醫院出具并加蓋公章的病情診斷證明或診斷報告、醫療費用發票、提取人有效身份證件、提取人本人Ⅰ類銀行借記卡。
若為配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申請提取的,還需提供患者有效身份證件及親屬關系證明。辦理業務時,通過“國家醫保服務平臺”微信小程序、“江蘇醫保云”APP、“徐州醫保”公眾號等線上平臺現場核驗病種及醫療費用明細。
7.重大疾病提取有沒有時限要求?額度是多少?
答:繳存人或其配偶、父母、子女罹患我市門特病種,自2026年1月1日起,通過個人醫保賬戶或現金支付的醫療費用,2年內可以辦理提取,提取金額不超過個人醫保賬戶與現金支付費用之和。同一張醫療費用發票不得重復提取。
8.商轉公貸款與購房貸款額度測算方法是否相同?
答:是的,計算方法一致,貸款額度不超過商貸余額。
9.多人購房且按份共有,如何測算可貸額度?
答:多人購房且按份共有,申請貸款時所有產權人同意抵押該套房產的,以整套房產價值測算申請人貸款額度。例如:購買150萬元的商品房,首付30萬元,申請貸款的夫妻雙方占份額80%,父母占份額20%,不參與貸款,可貸額度以夫妻雙方的公積金繳存情況計算,最高額度為120萬元。
10.人才貸款優惠政策做了哪些調整?
答:(1)增加人才類型:“彭城英才計劃”認定的A-G類人才、具備初級職稱或高級工的技術人才納入優惠范圍;(2)優化人才證明材料:申請人可以提供對應人才類型的購房券,也可以提供人才證明文件、人才證書、畢業證、學位證、職稱證書、職業技能證書等;(3)擴大惠及范圍:購買各類住房(含非首套住房)、商轉公貸款均可享受優惠。
來源丨徐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徐州廣電編輯 | 李勇良
一審 | 蔣莉
二審 | 朱宸昕
三審 | 張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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