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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5日,一部關乎48平方公里土地未來命運的政府規章——《中德(沈陽)高端裝備制造產業園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施行。它不僅是沈陽中德園開發建設史上的里程碑,更因其鮮明的“零碳”導向和深度的制度創新,在全國眾多零碳園區政策中脫穎而出,引發廣泛關注。
破局之舉:為何《辦法》與眾不同?
中德(沈陽)高端裝備制造產業園(以下簡稱 “中德園”)是 2015 年經國務院批復的全國首個以中德高端裝備制造產業合作為主題的國家級平臺,規劃面積 48 平方公里,核心區 20 平方公里,集聚了華晨寶馬、西門子、庫卡機器人等一批國際龍頭企業,形成了以汽車制造、高端裝備為核心的產業集群。2023 年,園區規模以上工業總產值達 2240.2 億元,其所在的沈陽經濟技術開發區在 2024 年國家級經開區綜合考核中位居全國第 14 位、東北地區第 1 位。
2025 年 12 月,中德園成功入選國家首批國家級零碳園區建設名單,成為遼寧省唯一入選的園區;2026 年 1 月,《中德園零碳園區建設方案》正式發布,明確提出到 2027 年實現園區可再生能源消費占比 90% 以上、單位能耗碳排放量 0.18 噸的核心目標,遠超國家零碳園區標準。
但與此同時,經過十年發展,中德園在打造國際化、智能化、綠色化園區的過程中,仍面臨管理權責邊界不清、審批權限落地不暢、市場化發展活力不足、零碳建設長效保障缺失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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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出臺的《辦法》,正是立足園區發展痛點與零碳建設需求,以地方政府規章的形式,為園區高質量發展與國家級零碳園區建設提供系統性的制度支撐。
與大多數地區針對零碳園區發布“實施意見”或“行動方案”不同,沈陽市選擇以“政府令”這一更高法律效力的形式,將園區的發展定位、管理體制、產業導向乃至零碳目標,固化為具有強制約束力的法律規范。
這本身就是一個強烈的信號:零碳園區建設,不再是可有可無的倡議,而是必須履行的法定職責。
三大制度飛躍:解碼《辦法》的政策亮點
通覽《辦法》全文(共十七條)并結合官方解讀,其政策亮點可以概括為三大制度飛躍:
從“政策優惠”到“法定特權”的體制飛躍
傳統園區管理往往依賴上級部門的“一事一議”或臨時性政策支持,穩定性與預期性不足。《辦法》的突破在于,它以立法形式為中德園“賦能”。
明確權責邊界:第五條清晰界定了中德園管委會與屬地政府的分工,管委會專注經濟發展,實行企業化管理,社會事務則由地方政府承擔。這種“術業有專攻”的模式,讓管委會能心無旁騖地聚焦產業與創新。
賦予核心權限:第八條和第九條是關鍵。管委會被依法賦予行使市級及部分省級經濟管理權限,并在規劃土地管理上獲得關鍵性委托授權,如工業用地的出讓審批。這意味著,一個重大項目從土地供應到項目審批,在園區內部即可高效閉環完成,極大地提升了行政效能。這在全國園區管理中是極具突破性的“法定特權”。
從“制造基地”到“零碳標桿”的定位飛躍
《辦法》不僅強調了高端制造,更將“綠色化”提升到與“國際化、智能化”并列的戰略高度,并首次在政府規章中明確了建設“國家級零碳園區”的具體路徑。
目標法定:第四條確立了建設“國際一流水平”的目標。第十三條直接點題:“構建綠色制造體系,推進綠色工廠建設;……開展綠電直連、源網荷儲一體化等試點示范,建設國家級零碳園區。”
路徑清晰:將“綠電直連”、“源網荷儲一體化”等專業技術術語寫入政府規章,這表明沈陽市政府對零碳園區的實現路徑已有深刻理解和堅定決心,不再停留在口號層面,而是給出了清晰的“施工圖”。
從“單點突破”到“系統集成”的路徑飛躍
《辦法》構建了一個從能源供給、產業轉型到管理服務的系統化零碳生態。
能源端: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第十三條提出的“綠電直連”,在中德園已有了實質性落地項目。據“能源與投資”微信公眾號消息,遠景沈陽中德零碳產業園項目(一期)已于2026年2月進行規劃選址公告,擬在新民屯鎮等區域建設風電機組,通過專用線路直接供給園區企業。這徹底改變了企業被動使用電網混合電的局面,為使用高比例、可追溯的綠色電力掃清了物理障礙。
產業端:龍頭引領的綠色供應鏈。園區內的龍頭企業華晨寶馬已通過購買綠電、開發深層地熱等方式,實現了極高的可再生能源比例(其2024年報告顯示,電力100%為綠電,可再生能源占總能耗79%),并帶動本特勒、博斯等30余家外資零部件企業共同減碳。這種“龍頭引領+供應鏈協同”的模式,是產業深度脫碳的堅實微觀基礎。
管理端:智慧能碳平臺。何繼江博士文章提到,中德園將搭建覆蓋園區90%以上用能企業的智慧能碳管理平臺,實現對能源利用和碳排放的精細化、智能化管理,并探索與國際接軌的碳核算與綠色認證規則,助力企業跨越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CBAM)等國際貿易壁壘。
中德園與大同經開區零碳政策之辯
為更深入地理解《辦法》的獨特性,我們不妨將其與3月16日發布的《大同市人民政府關于支持大同經開區建設國家級零碳園區的實施意見》(同政發〔2026〕4號,以下簡稱《大同意見》)進行橫向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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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結:如果說《大同意見》是一部全面、細致、操作性強的“零碳建設操作手冊”,那么《中德(沈陽)高端裝備制造產業園管理辦法》則是一部為特定區域量身定制的“零碳發展根本大法”。前者告訴我們“怎么做”,后者則從根本上確立了“誰來做、有何權、做成什么樣”。
為全國零碳園區發展注入新動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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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的出臺,其意義已超越沈陽一地,為全國正在蓬勃開展的零碳園區建設提供了寶貴的“沈陽經驗”:
確立了“立法先行”的頂層設計范式。它證明,將零碳目標與園區管理納入法治化軌道,是確保政策連續性、穩定性和預期性的根本保障,可以有效避免“運動式”減碳和政策“翻燒餅”。
探索了“國際合作”的零碳落地路徑。依托中德合作基礎,主動對接歐盟碳規則,為中國制造業企業應對全球綠色貿易壁壘提供了“園區級”解決方案,具有很強的示范效應。
驗證了“綠電直連”的技術經濟可行性。遠景項目的落地,標志著在物理層面實現高比例綠電供應的模式已經打通,為其他遠離新能源基地的工業型園區解決“綠電消費”難題提供了可復制樣本。
站在2026年的春天回望,中德園的這次制度突圍,絕非簡單的修修補補。它是在“雙碳”目標倒逼和全球產業鏈重構背景下,一個國家級園區對自身發展模式的徹底重塑。當48平方公里的土地被注入“法定特權”與“零碳基因”,我們有理由期待,一個代表中國最高水平的高端裝備制造零碳園區,將在東北大地上加速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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