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民肖女士反映稱,其母親在人行道上被突然傾倒的哈啰共享單車砸中摔倒致骨折,事后聯系哈啰單車公司,賠償協商進展十分緩慢,如何賠償、賠償比例等事項至今尚未明確。
對此,哈啰單車公司回復稱,接到信息后第一時間與當事人家屬取得了聯絡,客服方面已經請肖女士上傳了相關醫療費用票據,目前家屬在找機構做傷情鑒定。
家屬:骨折較為嚴重,需進行傷殘鑒定,對哈啰公司處理態度不滿
市民肖女士介紹,去年其70歲的母親從湖南長沙來深圳打算短住幾天,不料在2025年11月30日晚上八點半,從南山區大新地鐵站B口附近人行道上路過時,母親被路邊一輛傾倒的藍色哈啰共享單車砸中,當場倒地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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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輛共享單車是橫停在路邊的,未在非機動車白色標線區域內。車突然倒下來砸到母親,最后車壓在她身上。摔倒在地后,老人家痛得叫出來,骨頭有一塊凸起來,明顯是錯位,我當時也不敢亂動,迅速報了警,隨后救護車把人送去了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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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診初診病歷顯示,肘關節淺表損傷(左)、前臂損傷(左)、皮膚裂傷(左前臂)、髖周軟組織損傷(左)、橈骨遠端骨折(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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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女士表示,母親年紀較大,選擇保守康復治療,在不同醫院前后住院十幾天,花了一萬多塊錢;同時,她了解到母親手臂功能未來最多僅能恢復50%,可能涉及傷殘的情況,接下來打算做傷殘鑒定。
目前肖女士的母親已出院,但后續的康復、賠償等問題仍未解決。肖女士稱,事發后兩三天內,她聯系哈啰單車官方客服,客服回復如果是他們的車,需要她整理好相關費用發票。
“但后面一直杳無音信,直到政府部門的人幫我聯系上哈啰單車公司,一位深圳負責人過來協商,也同我一起到南頭派出所看了現場監控,監控視頻清楚顯示車倒了之后人跟著摔倒。”
肖女士告訴記者,哈啰單車方面要求其提供“政府部門的責任認定書”作為理賠前提,同時交警部門告知她由于并非道路交通事故,依法無法出具此類文書,至此協商陷入僵局。“對方用一份我們根本拿不到的文件來推脫,我們感到既無助又憤怒。”
根據雙方微信聊天記錄,跟進此事的哈啰方面人員對家屬說:“報保險賠付也是需要先提供責任認定書才能提交申請的,我們也要按照公司的規定流程辦理。”哈啰工作人員表示,首先公司不會惡意逃避責任,其次既然警方無法出具責任認定書,那目前確實沒有官方依據能認定是哈啰公司的責任。“公司愿意配合后續的調查和處理,若后續有官方的責任認定結果,會按結果承擔相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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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啰單車公司:已經請當事人上傳醫療費用票據,對方在找傷情鑒定機構
3月17日,記者聯系哈啰單車公司,相關負責人23日表示,暫時還沒有處理結果,客服在與肖女士溝通提供相關費用票據。肖女士對記者表示,其已于3月19日在哈啰客服發來的鏈接中上傳了相關票據,希望哈啰公司盡快確定傷殘鑒定機構以盡快完成理賠事宜,同時被客服人員最新告知已墊付的醫療費只能理賠50%。
近日,上述哈啰公司負責人回復記者稱,按照公司客服反饋的進展,接到信息后第一時間與肖女士取得了聯絡,肖女士表示需要平臺賠付醫藥費,經溝通客服已經請肖女士上傳了相關醫療費用票據。但在準備處理費用問題過程中,肖女士方面又提出需要做傷情鑒定,目前的進展就是肖女士在找機構做傷情鑒定。
針對當事人關心的賠償比例以及此前要求出具責任認定書相關事宜,哈啰單車公司方面暫未進一步說明和解釋。
律師:公司有義務對投放車輛的停放負責,與政府是否出具事故認定書無關
廣東晟典律師事務所律師毛鵬認為,如果這個車是哈啰單車公司的,那公司有義務對自己名下車輛的停放負責。如果因為車輛停放位置不正確,影響道路的正常通行,導致第三方受損,哈啰單車應該承擔責任。
毛鵬進一步表示,這種責任方式實際上與政府要不要出認定書沒有關系,只要能夠證明是哈啰單車因為停在路中間,停放位置不合規引發車輛傾倒,導致第三方受傷的,不管交警是否出認定書,或者政府是否出事故認定書,都可以提出索賠。“因為法律上的證據是能不能證明是單車停放引起的,和有沒有政府認定文件無關。”
來源:奧一新聞 紅星新聞
編輯:李昊奇
審核:鄭偉、孫殿洋
監制:孫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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