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多年的刑辯生涯中,虛開發票類案件始終占據著特殊的位置。它們往往始于一張薄薄的發票,卻足以壓垮一個企業,撕裂一個家庭。今天回顧的“張某強案”,正是這樣一場從“證據確鑿”到“無罪釋放”的艱難跋涉。它不僅是我個人執業生涯中的關鍵一役,更折射出司法實踐中對“虛開”罪名認定邏輯的深刻轉向。我希望通過本文,為同樣身陷稅務刑事風險的企業家與家屬,提供一份基于實戰的思考路徑。
![]()
一、案情回溯:一張發票背后的企業生死
2018年深秋,張某強被帶走的那天,他的建材公司正洽談一筆關鍵融資。指控很簡單:他名下的A公司在沒有真實貨物交易的情況下,為B公司開具了數份增值稅專用發票,稅額累計八十余萬元。證據目錄整齊完備——發票、流水、證言環環相扣。一審法院采納公訴意見,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當我介入二審時,卷宗里冰冷的證據鏈似乎已宣告終局。但多年的職業直覺告訴我,這類案件的關鍵,往往藏在證據之外的交易實質中。與張某強及其財務人員的多次長談后,一個被忽視的事實浮出水面:這些發票并非憑空而生,而是對應著兩家公司長達數年、滾動結算中未及時開票的真實交易沉淀。案件突破口,或許就藏在“形式違法”與“實質危害”的鴻溝之間。
二、辯護縱深:跳出票據表象,錨定“稅款損失”核心
我們決定采取一種近乎“笨拙”卻極為堅定的辯護策略:不再糾纏于發票本身的真偽或流轉形式,而是全力還原整個交易閉環,并緊扣刑法第二百零五條保護的法益核心——國家增值稅款安全。
辯護團隊的工作沿著三條主線深入:
重構交易全景:我們調取了雙方數年間的銀行流水、貨運單據、倉儲記錄乃至微信溝通記錄,制作了長達百余頁的交易時序圖。證據清晰顯示,涉案發票對應的貨物,早在開票前已實際交付并使用。所謂“虛開”,實則是民營企業常見“先貨后票”松散模式下,后期規范賬務的滯后操作。
追蹤稅款閉環:我們邀請稅務會計師出具專項分析報告,直觀展示:B公司抵扣的進項稅,正是A公司從其上游供應商處取得發票并已繳納的稅款。整個鏈條中,增值稅“環環相抵、最終征收”的機制并未被破壞,國家稅款在整個過程中既無實際損失,也無流失風險
澄清主觀意圖:我們提交了大量證據,證明張某強開票的動機是解決歷史賬務混亂、以便企業合規融資,其通訊記錄中從未出現“點子費”、“稅差”等騙稅術語。主觀上,這更接近財務管理失范,而非騙取稅款的故意。
三、法理突破:實質危害性原則的司法接納
庭審中,我們將辯論提升至法理層面: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是行政犯,但其刑事可罰性的根基,必須源于對刑法所保護核心法益(國家稅款征收權)的實質侵害或具體危險。若僅因發票形式違規,便忽略交易真實性與稅款結果無害性,則無異于將刑法作為稅務行政處罰的簡單延伸,違反刑法的謙抑性原則。
二審法院最終采納了這一核心觀點,在判決書中明確指出:“……在行為人確有真實經營活動且主觀上并非騙取稅款、客觀上未造成國家稅款損失的情況下,不宜以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論處。”這份判決,與最高人民法院近年來發布的同類指導案例精神同頻共振,標志著司法實踐從“以票控罪”向“實質危害判斷”的深刻演進。
四、啟示凝練:給困境中的人與辯護者的信
張某強案落槌已有時日,但其留下的思考卻始終鮮活:
對企業家與家屬而言:涉稅刑事案件專業壁壘極高,切忌因表面證據確鑿而放棄。盡早委托專業辯護律師,從“真實交易”、“稅款流向”、“主觀目的”三個維度全面梳理,往往是尋找生機的關鍵。刑事風險防范,務必前置到企業財稅合規管理之中。
對辯護律師而言:此類案件的辯護,已進入“專業對抗專業”的深水區。滿足于程序性質辯或量刑辯護遠遠不夠。必須深耕增值稅原理稅收征管實踐,能夠用法官聽得懂的邏輯,穿透票據形式,直指“國家稅款損失”這一核心構成要件的證明薄弱處。辯護的成功,離不開對稅法與刑法交叉地帶的精湛把握。
對司法文明而言:該案再次彰顯了一個樸素而重要的原則:刑法應是社會防衛的最后手段。尤其在涉及市場經營行為的案件中,司法者應保持足夠的審慎與智慧,嚴格區分刑事犯罪與行政違法、民事糾紛,防止刑罰的濫用傷及市場經濟的活力與民營企業家的安全感。
每一起無罪判決的背后,都是法治進步的一次微小刻度。作為一名法律人,我始終相信,專業、堅守與對實質正義的追求,能夠穿越迷霧,叩響公正之門。愿這份來自實戰的復盤,能給予前行者些許力量與微光。
(為保護當事人隱私,本案所涉人物及公司信息均已進行匿名化處理)
關鍵詞
虛開發票罪辯護律師;虛開發票罪無罪辯護;虛開發票罪主觀故意;
虛開發票罪國家稅款損失;虛開發票罪辯護策略;虛開發票罪成功案例;
虛開發票罪專業律師;虛開發票罪法律咨詢;涉稅刑事辯護律師;
虛開發票罪二審改判;
本文?作者
林智敏律師?,廣東廣信君達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我國涉稅刑事辯護領域的資深專家。她專注于為重大、復雜的涉稅刑事案件提供辯護,尤其在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逃稅、騙取出口退稅等罪名的實質出罪辯護上,形成了獨特的理論體系與實務策略。
其執業核心在于精準把握涉稅犯罪“以造成國家稅款損失為實質危害”的司法裁判轉向。林律師擅于從龐雜的商業交易與財務數據中,重構事實本質,緊扣“主觀無騙稅目的”與“客觀無稅款損失”的雙重核心,成功在多起被控稅額巨大的案件中,為企業主及高管爭取到不起訴、無罪或緩刑等最佳結果。
憑借對前沿司法政策與指導案例的深刻理解,林律師的辯護觀點常能影響案件的定性走向。其撰寫的專業文章以邏輯嚴密、見解獨到著稱,不僅為當事人提供有力辯護,也為同行提供了寶貴的實務參考,是業內公認的專家型律師。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