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現代快報記者獲悉,曾飾演《人民的名義》中“程度局長”出圈的演員徐光宇,因商演獲贈股權卷入債務糾紛。
采訪中,現代快報記者獲悉,2018年徐光宇受邀參加北京某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的開業典禮,“因為是朋友介紹,所以當時也沒有收費,對方挺感激的,就給了10%的股份。”他告訴記者,因為沒有出資,也沒有參與任何經營,“沒有看過財務報表,也沒有拿過任何分紅,2019年的時候就想退股。”但是由于多種原因,沒能完成,最后不了了之,“后來時間太久就把這件事給忘了。”
直到2025年12月初,徐光宇突然在手機上收到法院傳票,這才知道自己因該公司股東的身份,被債權人宮某給告了,要求其在30萬元未出資范圍內承擔公司的債務。“這家公司的注冊資本是300萬元,我10%的股份就是30萬元,雖然我沒出資也沒參與過經營,但對方要求我承擔公司欠下的債務,本金是21萬多元,這么多年過去了,加上滯納金還有利息一共36萬多元。”徐光宇告訴記者,他也是后來才發現,自己賬戶上30萬元錢已經被法院凍結。
與此同時,現代快報記者獲悉,該公司拖欠債權人宮某工程款21萬余元及利息,此前呼和浩特兩級法院已經判決,2020年5月執行因公司無財產終結。時隔5年多,宮某再次訴至北京懷柔法院,要求徐光宇作為股東在未出資范圍內擔責。
徐光宇的代理人,北京安劍律師事務所周兆成律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該案早已超過3年法定訴訟時效。同時,該案涉公司尚有44萬余元到期債權未執行到位,完全具備清償能力。“即便退一萬步講,責任也僅限未實際出資的范圍,無限度追責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周兆成表示,“我想通過這個案子,給所有人提個醒:天上掉的股權餡餅,背后全是深不見底的坑。只要你登記為公司股東,哪怕是無償獲贈的干股、哪怕你從未參與經營,公司資不抵債時,債權人都有可能起訴你承擔責任。千萬不要抹不開情面,隨便接這種免費的好處。”
目前,該案3月26日由北京懷柔區人民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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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光宇,1975年4月26日出生于吉林省長春市,畢業于北京師范大學,中國內地男演員,代表作《人民的名義》《紅高粱》。
來源:現代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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