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消防
30余噸機制炭引燃倉庫
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竟高達838.85萬元
近日
湖南省郴州市汝城縣人民法院
對這起案件作出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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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燒毀的倉庫。圖源:湖南消防
案情回顧
2025年1月29日凌晨
湖南郴州市汝城縣永安村某物流園內
一鋼結構倉庫突發大火
火災未造成人員傷亡
但倉庫內的物資被全部燒毀
直接經濟損失高達838.8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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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員展開撲救。圖源:湖南消防
經調查
起火原因為
倉庫經營者何某某
堆放的30余噸機制炭發生自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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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火被撲滅后,現場一片狼藉。圖源:湖南消防
管理疏忽釀大禍
調查證實
何某某將存在自燃風險的30余噸機制炭
隨意堆放于
未配備任何消防設施的倉庫內
日常管理中
也未嚴格落實
針對存在自燃風險的物資
在堆垛間距、通風散熱
定時測溫等方面的核心安全管控要求
導致炭堆內部蓄熱無法及時散發
溫度持續攀升并突破自燃臨界點
最終引燃周邊可燃物
釀成大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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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控畫面。圖源:湖南消防
有期徒刑四年
案件移送起訴后
汝城縣人民法院依法開庭審理
法院審理認為
被告人何某某作為倉庫經營者
負有安全生產
和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定義務
其因疏忽大意的過失行為引發火災
致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
其行為已構成失火罪
依法應予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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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災事故調查現場取樣。圖源:湖南消防
綜合案件事實、情節
及被告人何某某的認罪悔罪態度
汝城縣人民法院依法對其
從輕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消防提示
這起案件再次敲響安全警鐘
經營者要嚴格落實各項安全管控措施
全面排查各類隱患
從源頭防范各類安全事故
來源:中國消防 湖南消防 郴州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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