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陽 14 歲少年張珅研的遭遇,讓每一個看到的人都止不住心口發緊。從 9 歲被生父張超強行從奶奶、姑姑身邊接走后,他就掉進了長達五年的地獄。無休止的饑餓、毆打、禁錮,把這個本該陽光長大的少年,折磨得不成人形,最終在 2025 年中秋節的第二天,永遠離開了這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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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醫鑒定的結果,更是讓所有人都破防了。14 歲的孩子身高只有 1 米 4,比同齡標準矮了近 20 厘米,瘦得肋骨凸起像骷髏,胃里完全是空的。全身上下遍布新舊傷痕,頭部有縫針的傷口,后背、雙腿全是淤青和增生的疤痕,因為長期被恐嚇虐待導致失禁,離世的時候,身上還穿著尿不濕。
而他留在世上的最后一句話,是對著繼母微弱哀求的一句 “給我倒杯水喝”,可就連這點最卑微的請求,都沒能得到任何回應。
孩子離世后,生父等到遺體僵硬才報警,還謊稱是 “管教失手致死”,想一個人包攬全責給繼母脫罪,繼母一開始更是直接撇清關系,說 “跟我無關”,直到今年 1 月,尸檢報告和偵查證據完整呈現,她才被列為重大嫌疑人刑拘。
很多人問,這樣令人發指的行為,在法律上到底該怎么定性?很多人第一反應是虐待罪,可大家要知道,刑法里的虐待罪,哪怕是致人重傷、死亡,最高刑期也只有七年。可這個案子里的行為,早就超出了普通虐待的范疇。
從尸檢結果就能看出來,孩子的死因是長期饑餓、反復毆打引發的肝壞死、肺出血、腦出血和晚期敗血癥,這根本不是什么 “管教”,而是以摧殘孩子身體為目的的長期施暴,主觀惡意早就越過了虐待的邊界,完全符合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構成要件,而這個罪名,量刑上限是死刑。
更讓人寒心的,是孩子臨終前那句求水的哀求都被無視。作為對孩子負有法定監護、救助義務的父母,眼睜睜看著孩子瀕死卻置之不理,這種行為早就不是簡單的遺棄,明知不施救孩子就會死亡,卻放任這個結果發生,已經涉嫌不作為的故意殺人。
從目前披露的細節來看,生父和繼母兩個人誰都跑不掉。生父是法定監護人,接走孩子后持續施暴,死后還想幫繼母脫罪;繼母全程參與施暴,連孩子最后一口水都不肯給。兩人在這場持續五年的虐待里有分工、有配合,構成共同犯罪,不管最終是誰動的手,兩人都要為孩子的死亡結果承擔刑事責任。
這個案子最讓人無力的,是整整五年的時間,這場發生在封閉家庭里的暴行,沒能被及時阻止。看似完善的監護制度,在面對這種隱蔽的家庭虐待時,還是出現了致命的漏洞。
現在案件還在偵查階段,最終的定罪量刑要等法院的判決,但所有人都在等著一個結果 —— 一個被活活折磨到死,連一口水都求不到的孩子,理應得到法律最公正的回應,那些泯滅人性的惡,必須受到最嚴厲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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