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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反對,都在加強
“多”說兩句
用有問題的手段去解決手段問題,只會越解決越糟糕,陷入“自指悖論”
這個時候,我們不妨換個思路——
其實悖論并非客觀存在,而是一種語言邏輯漏洞
要破解悖論,就不能在悖論里打轉,而要從定義下手
就拿我們天天批判的 “形式主義” 來說
工作本就離不開形式,多少形式算多?什么程度又算合理?
你大可長篇大論分析得有理有據
但在實際工作中,卻很難做到事事涇渭分明
同一件事,松一點是流程,嚴一點是形式
今天合規的,明天就可能越界
文件多于6頁就一定是形式主義嗎?少于6頁就一定不是?
那如果不一定的話,“文件不得多于6頁”這條規定本身是不是形式主義?
所以,“形式主義”本身就是一個邊界模糊、主觀極強、難以實操的概念
我們反對了半天,甚至都不知道是在反對,還是在助長
與其在 “是不是形式” 里糾纏不休,不如直接換掉尺子——
不問形式,只看效果
不管過程,只守底線
繞開手段判定,只卡框架邊界,問題立馬變簡單
這套思路,同樣適用于處理“官僚主義”和“減負”——
在一個科層結構的組織中,想要徹底消滅“官僚問題”,著實令人困惑
而在工作越發復雜化的當下,非要說什么工作是絕對的“負擔”,也會讓人一頭霧水
很多問題之所以頑固、反復,不是力度不夠,而是壓根找錯了靶子,判偏了病灶,用錯了范式
跳出舊定義,重定新標尺,很多“死結”也許根本就不必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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