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打電話來說,村里又在統計宅基地的事了。這次跟以前不一樣,說是2026年的新標準,房子哪年建的,直接決定能不能確權。
掛了電話我琢磨了一下,這事確實得跟大伙兒說清楚。農村的房子,對咱們普通人來說,可能就是一輩子的家當。這個“紅本本”能不能拿到手,差別太大了。
先說說確權到底是咋回事。
確權,就是把你的宅基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造冊,最后發給你一個不動產權證書。有了這個證,你的房子才算真正有了“身份證”。
沒這個證,你的房子在法律上就是“黑戶”。不能抵押貸款,不能合法買賣,萬一遇上拆遷補償,也容易扯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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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2026年的新標準,到底新在哪兒?
根據自然資源部去年年底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加快農村不動產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2026年底前要基本完成全國農村宅基地和房屋的“房地一體”確權登記工作。
注意這個時間點,2026年是截止日期。也就是說,今年和明年是最后窗口期,過了這個村就沒這個店了。
而最關鍵的分水嶺,就是房子的建造年份。
按照現行的政策口徑,確權的核心依據是宅基地的取得時間是否符合當時的法律法規。說白了,就是你蓋房子那會兒,有沒有拿到合法的審批手續。
那不同年份的房子,分別是什么情況?
我大概梳理了一下,分成這么幾類。
1987年之前蓋的房子。
這個年份很關鍵,因為1987年1月1日《土地管理法》開始實施。在這之前蓋的房子,不管有沒有手續,基本上都能確權。那時候管得松,老輩人傳下來的宅基地,只要能證明是那個年代建的,村里出個證明就行。
1987年到1993年之間蓋的房子。
這個階段《土地管理法》已經實施了,但很多地方的管理還不太規范。如果你的房子是這個時期建的,需要看當時有沒有拿到宅基地使用證或者村里的批文。手續不全的,可能需要補辦或者交一點費用,但總體來說問題不大。
1993年到2008年之間蓋的房子。
1993年是個節點,那年國家開始推行農村宅基地有償使用試點。這個時期建的房子,對手續的要求就嚴格多了。如果你家房子是這幾年蓋的,但沒有任何審批手續,確權就會比較麻煩。可能需要先補辦手續,甚至可能面臨罰款。
2008年之后蓋的房子。
這個時期以后,國家對宅基地的管理越來越嚴。2008年《城鄉規劃法》實施,農村建房必須要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如果你的房子是2008年以后建的,但沒有取得任何規劃許可和宅基地審批手續,那確權的難度就很大了。有些地方甚至明確,這類房子屬于違法建筑,不予確權。
那具體到2026年的新標準,我查了一下各地最近出臺的政策,有幾個趨勢值得注意。
第一,時間節點卡得更嚴了。很多省份明確,以2026年12月31日為截止日期,在此之前完成確權登記的,按歷史遺留問題處理,酌情放寬條件。過了這個時間,再想補辦就難了。
第二,一戶一宅是硬杠杠。不管房子是哪年建的,只要你家已經有一處確權過的宅基地,第二處基本就別想了。除非是繼承來的,或者符合分戶條件但還沒分戶的。
第三,面積超標要處理。很多地方規定,宅基地面積超過當地標準的部分,要么繳納有償使用費,要么在確權證書上注明超標面積,不給確權。
那現在咱們該做啥?
如果你老家有房子,趕緊做三件事。
第一,翻翻家里的老證件。宅基地使用證、建房許可證、村鎮規劃選址意見書,哪怕是當年的繳費收據,都找出來。這些都是證明房子合法性的重要依據。
第二,去村里問清楚。每個縣甚至每個鄉鎮的確權細則都不完全一樣,最靠譜的是問村委會或者鄉鎮國土所。問問他們,你們村確權到哪一步了,你家的情況符不符合條件。
第三,手續不全的抓緊補。如果房子是2008年之前建的但手續不全,現在還有補救的機會。村里開個證明,交點費用,補個手續,比以后被當成違建強。
說到底,這次確權對農村人來說,是件大事。有了那個“紅本本”,房子才是真正屬于你的。沒有的話,住著都不踏實。
老一輩人辛辛苦苦蓋個房子不容易,別因為手續的事,讓一輩子的心血打了水漂。
這兩年回村,多問問,多跑跑,該辦的證早點辦。政策窗口期不等人,錯過了,再想補就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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