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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宇琛
先說結論:兩個不滿十四周歲的少年,把同學騎在身下,抓著頭發往地上撞,對著臉捶了二十拳,打成了植物人。無罪。沒有行政處罰,沒有刑事追訴,沒有任何法律意義上的后果。
這不是舊聞。法律已經改了,專門改給這種情況的。但沒有用。
2026年3月14日,陜西安康平利縣,一個叫劉偉勇的單親爸爸再次出現在鏡頭前。他說他兒子小棋2021年被幾個中學生打成了植物人,五年了,沒人賠錢,沒人坐牢,沒人管。
事情發生在2021年12月30日下午,女媧廣場旁邊的乒乓球場。平利縣號稱"女媧故里",造人的地方。小棋在打球,一個同學用電話手表給他拍照,他不讓拍,掙脫后跑了。然后被追上,踹倒,兩個人騎在他后背上,抓著頭發往地上撞。沒幾下他就不動了。但這還不夠,他們又拉著他的腿拖了好幾米,一個人從后面勒住脖子,另一個對著臉捶了二十拳。
二十拳。監控拍得清清楚楚。
結果呢?無罪。證據充分,情節惡劣,但年齡不夠。像超市買酒被攔在門外——對不起,您還不到年齡,暫時不能為您的行為買單。
但問題是,法律其實已經改了。
2021年3月1日,也就是案發前十個月,刑法修正案十一生效,新增第十七條第三款: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故意傷害,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檢核準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小棋的傷情鑒定:重傷二級,二級傷殘加四級傷殘,重度智能減退,完全性護理依賴,需要兩個人照顧,外傷參與度百分之九十六到一百。騎在背上撞頭,二十拳捶臉——請問這不叫"特別殘忍手段"?打成植物人——請問這不叫"嚴重殘疾"?
條文寫得清清楚楚。每一個法定要件都滿足。但沒有人啟動核準程序。
法律造好了一把鑰匙,然后把它鎖進了抽屜里。
所以這兩個字,法律沒判,法律系統用沉默替他們寫上的。沒有人說他們無罪,但也沒有人說他們有罪。程序沒啟動,追訴沒核準,結果就是:什么都沒發生過。兩個少年打殘了一個同齡人,然后——無事發生。
2024年3月,河北邯鄲,三個十三歲的孩子預謀殺了同班同學埋了。據最高檢通報,從案發到核準追訴,二十九天。手起刀落,干凈利索。
安康案呢?從2021年12月到現在,四年多了,沒有追訴,沒有核準,沒有任何公開信息顯示有人動過這個念頭。邯鄲案殺人埋尸,追訴了。安康案打成植物人,不追訴。同一把法律武器,一個用了,一個沒用。
也許不是不用,是來不及用。據最高檢披露,一年核準追訴低齡未成年人嚴重暴力犯罪三十四人,安康這個也許還在排隊。排了四年多的隊。
無罪的人不用排隊。等待有罪判決的人要排四年。
法院倒是判了賠償。一百六十四萬四千二百零九元八角七分。精確到分。
你看,法律系統是精確的。它能精確計算一個植物人值多少錢,精確到角,精確到分。但它不能精確找到一個欠錢不還的人——法院執行局說了:"一個是沒有可執行的財產,一個是聯系不到人。"
據紅星新聞調查,一百六十四萬判了,實際到手多少?吳家母親賣房湊了四十萬,張家被凍結三個月工資兩萬多、拍賣了一輛二手車一萬五,之后每月打一千塊到法院賬戶。加起來大約四十六萬。執行率百分之二十八。
換句話說,把一個十二歲的孩子打成植物人,在這片土地上的實際成交價是四十六萬。一百六十四萬是建議零售價,從來沒人按這個價付過。而且——無罪。
據紅星新聞報道,劉偉勇為了給兒子治病,賣了房子,把自己經營多年的足浴店轉讓給了學徒,從老板變成了自己店里的臨時工。修一個腳掙一份錢。據說那家店里還掛著他的個人簡介:2003年入行,上海學藝,2007年自營創業。這份簡介現在讀起來像是一個人的前半生墓志銘,寫在一面他已經買不起的墻上。
2022年,也就是兒子出事一年后,劉偉勇被認定為精神二級傷殘。
你品品這個因果鏈:兩個少年打了他兒子,他兒子成了植物人,他為了照顧植物人兒子精神崩潰,最后他也殘了。一次校園暴力,制造了兩個殘疾人。打人的呢?無罪。被打的呢?終身殘疾。打人的爸媽呢?賠了不到三成。被打的爸爸呢?也殘了。
施暴者據報道,一個在西安讀職高,手上有自殘的刀口,抱著手機不出門。另一個在平利讀職高,覺得自己很冤——他說他沒動手打,只是拍了照。
三個家庭都毀了。但毀的方式不太一樣:小棋的家是塌了,施暴者的家是裂了。塌了的那個沒人扶,裂了的那兩個還能住。
小棋現在應該讀高一了。但他再也沒進過學校。他夜里會突然蜷縮成一團,發出恐懼的叫聲。睡夢中突然尖叫。他不再說話,似乎很害怕這個世界。他爸把他從醫院帶回家的時候,他還處于半昏迷狀態——因為付不起醫療費了。
事情發生快三年,沒什么人關注。直到2024年媒體報道了,法院才開始申請司法救助,學校才準備"送教上門"。之前他們在干什么呢?大概在忙。畢竟有人說過"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堅持零容忍態度,絕不手軟",這么多零容忍要做,忙不過來也正常。
打人的孩子媽媽說了:"當時雙方孩子們就是相互打鬧,根本不是什么毆打。"她還說聽說小棋以前就有癲癇,"比較特殊,容易受傷"。
相互打鬧。監控里一個騎在另一個身上捶了二十拳,這叫相互打鬧。我也想有這樣的打鬧——至少我能確定,在這種打闘里,我永遠不會是騎在上面的那個。
有人說過"年少不是免罪金牌"。說得對。但安康案告訴我們,年少雖然不是免罪金牌,但它確實是一張很好用的免責卡。不是金的,是鐵的,比金的還硬。金牌還能被沒收,鐵的——你連咬一口的機會都沒有。
卡夫卡寫過一個故事,叫《在法的門前》。一個鄉下人來到法的大門前,請求進去。守門人說現在不能進,也許以后可以。鄉下人就在門前等了一輩子。臨死前他問守門人:這么多年怎么沒有別人來?守門人說:這扇門是專門為你開的,現在我要把它關上了。
劉偉勇在法的門前等了五年。法律為他寫好了條文——第十七條第三款,每一個字都像是為安康案量身定做的。但沒有人轉動那扇門的把手。
十一月的平利縣已是深秋。有人注意到劉偉勇還穿著一件短袖T恤。
他大概沒錢買新衣服了。又或者他覺得冷不冷的已經不重要了——女媧廣場還在,乒乓球場還在,監控還在,判決書還在,一百六十四萬四千二百零九元八角七分還在。
都在。就是公道不在了。
把同學打成植物人,無罪。每一個字都有據可查。
李宇琛的文立于塵
寫于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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