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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編輯:大里環慶
尊老愛幼是華夏民族的傳統美德,但很多事實證明,個別老人的行為實在是很難令人尊重。
沒辦法,哪里都有害群之馬,近些年來,也確實爆出了一些老人仗著自己年齡大,沒人敢把他怎么著,耍起了無賴,當起了令人頭疼的滾刀肉。
這不就在本周周一,沈陽就發生了一起傷害性不大,但侮辱性極強的偷排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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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這算明搶吧?
將時間拉回到3月16日。
彼時的沈陽街頭已是熱鬧非凡,而在街上,一家火鍋雞店的后廚里,店主張女士剛剛經過了一上午的忙碌后,燉好了足足20多斤的排骨!
由于剛出鍋的排骨溫度極高,無法直接放入冰箱冷藏,所以,張女士便按照往常的習慣,將滿滿一大盆排骨端到店門口的通風處晾涼,
隨后,張女士就回店內收拾衛生去了。
可您猜怎么著?
就這一會的工夫,等張女士忙完店里后,出門一看,瞬間呆愣當場!
不是,我剛剛燉好的排骨呢,那么大一盆排骨呢,怎么沒了?
事后,張女士回憶起那一幕,是又好氣又好笑:
“當時我都懵了,還以為自己記錯了地方,反復找了好幾圈。”
至于說被人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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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這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就在鬧市的店門口,會有這么大膽的賊嗎?
可偏偏事實就是如此離譜。
在確定排骨不見后,張女士立刻調取了店門口的監控,并看到了令她哭笑不得的一幕。
從監控視頻的畫面中,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張女士剛剛轉身回店后,
一位穿著深色外套、頭發花白的大爺就來到了店門口,并被排骨的香味所吸引,停下了腳步,并特意抽到了盆邊聞了聞。
看得出來,這排骨燉得確實挺香,把大爺的饞蟲給勾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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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過大爺并不打算掏錢買,而是看周圍沒人后,果斷出手,端起沉甸甸的排骨盆,轉身就走!
整套動作行云流水、一氣呵成,神態也是從容淡定,頭都沒回一下,仿佛端走的是自家準備好的晚飯,
讓張女士直呼:“不知道的還以為是我特意給他準備的!”
這實在是不得不讓人懷疑,這位偷排骨的大爺不會是個老手吧?
而且,20多斤的這排骨,再加上那么大的盆,普通人端起來都費勁,這位大爺的身子骨頭也真是硬朗得很,也真不怕把自己給摔了。
可問題是,這偷懶的排骨吃起來雖然香,但也不是那么好享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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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之于眾
根據張女士的說法,那一盆排骨光是食材成本價就400多塊了,對于她這樣的小店而言并不算少。
更何況,大爺這不告而取的偷盜行為也屬實令人火大。
于是當天,張女士就向民警反映,并將監控視頻發布到網絡上,配文講述了事情的經過,瞬間引發全網關注。
然后,評論區里就出現了一群預言家,很多網友紛紛調侃:“等著吧,找到人肯定說以為沒人要”
“下一句就是我年紀大了,別計較”“
最多再來句不就一盆排骨嗎,至于報警?”。
應該說,這些網友絕對都是有故事的,否則不會猜得這么準。
因為之后的事情發展完全被網友預料了。
在當地社區與警方介入調查下,很快便找到了這位端走排骨的大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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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為事情能有個明確的說法,店主張女士接到大爺的聯系電話時,心里還想著好好溝通,可大爺開口的第一句話,直接讓她啞口無言。
“我真不是故意的,那盆擱門口,我以為沒人要,就順手端走了。”
平淡的語氣、敷衍的解釋,和網友們預判的分毫不差,也屬實是把張女士給氣笑了。
不是,哪怕是個正常人,看到飯店門口放著一大盆排骨,怎么可能會有人認為這是沒人要的東西?
反正張女士實在無法接受這個說法,忍不住反問:
“剛出鍋的20斤排骨,整整齊齊放在店門口,旁邊就是火鍋店招牌,怎么看也不是沒人要的垃圾啊?”
面對質疑,大爺沒有再多作解釋,而是直接耍起了無賴,反正排骨已經被我處理掉了,盆也不知道去哪里了,你愛咋咋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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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張女士是恨得咬牙切齒,卻還真的無可奈何。
張女士表示,自己報警并追究此事,并非真的在乎這400多塊錢,也不是非要為難一位老人,而是想討一個公道,要一個說法。
“我就是想不通,誰會把剛出鍋的排骨當垃圾?如果這次不較真,以后誰還敢往門口放東西?小本生意經不起這樣的損耗,社會的公序良俗也不能被這樣無視。”
然而很遺憾,張女士的吶喊雖然擲地有聲,可在鞋子操作中卻往往只能自認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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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實操中的尷尬
首先明確一點,在中國,無論歲數多大,只要觸犯了法律,都是要受到懲罰的。
但是在具體操作中,卻也需要顧慮一些其他影響,比如年齡。
沒辦法,理論歸理論,但現實中就不一定是那回事了。
就以這樁荒唐的排骨盜竊案來說,
從法律層面來講,大爺未經店主同意,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已經構成盜竊行為。
可由于涉案金額只有400多元,未達到各地盜竊罪1000元至3000元的刑事立案標準,所以無需承擔刑事責任,
當然了,這并不是說大爺就沒事。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
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但需注意,考慮到老人的特殊性,所以出于人性化規定,法律也規定70周歲以上違反治安管理,可不予執行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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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從民事角度來說,大爺的行為屬于無權占有他人財物,店主有權要求其返還財物或賠償損失。
即便排骨已被處理,大爺也理應按照食材成本賠償張女士400多元,
可問題是,以上都只是理論層面,真正到實際,那可就難說了。
甚至張女士都還算是好的了,
看看那位在天津橫行霸道了多年的杜大娘吧!
她利用自己年事已高(約70歲)、身患多種疾病的身份,專門針對商鋪進行敲詐勒索,時間跨度長達近十年!
直到2019年,才因為涉案金額巨大,影響極其惡劣而被警方刑事拘留,
那杜大娘為什么能夠在天津敲詐勒索近十年?
第一就是仗著自己年齡大,只要往地上一躺,就不害怕那些不想惹麻煩的商店主認栽掏錢,
第二,杜大娘那也是懂法律的,每次要的不多,不構成刑事犯罪,這就使得哪怕警察來了,也很難把她怎么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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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也就是杜大娘暫時認栽,把訛來的錢退還給店主,再挨兩句批評。
而且,之后這個報警的店主很有可能會被杜大娘盯上,整天堵門,撒潑打滾。
講真,對于小店老板而言,碰上這種老人,你真的沒辦法。
報警吧,警察最多只會是批評教育。
動手吧,老人往那一躺,你就攤上大事了,
而比一個老人更難纏的是一群老人!
如,南京“農業科創園”事件(2020年):價值上百萬的農作物被附近老人哄搶,用于科研的玉米、向日葵等被毀。
園方表示多次勸阻無效,甚至裝了監控也無濟于事,
又比如就發生在今年3月,河北與河南之間的薺菜田事件,200畝薺菜呀,硬是被當成野菜給挖光了,可警察哪怕到了,也只能是維持秩序,也沒辦法,因為其中有太多的老人了。
正是因為像這樣的事情,實在太多了,因此網友在這場排骨幕前發生后,才會如此熟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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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怎么說呢?
對于老人偷竊這個事,確實不能一棒子打死,有些老人可能真是迫于生計,不得不偷竊,但有些老人呢,就是純純的壞人了。
對此,不知道大家又有什么辦法解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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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
閃電新聞:店主剛做好的20多斤排骨放門口 被過路大爺“一鍋端” 店主:400多塊錢 又好氣又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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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新聞:遼寧一飯店剛燉好的20斤排骨在門口“放涼”,被大爺整盆端走,店主:可恨又可笑,已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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